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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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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安全考虑,他暂时不会将这辆车开出丛林。做完这一切,已经快到中午了。齐庸凡又在林间捡了一把干枯的草叶喂马,收拾了一袋零食,装在布袋里,前往莲花村。昨夜天色渐暗,他又行色匆忙,尚来不及关注沿途风景。这才发现附近长了一片红艳艳的枫林,秋风轻拂,刮走地上枯黄的落叶。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一片红色仙境。这是属于古代的,全天然的自然风光。甚至不同于现代那些所谓的5a风景区,令齐庸凡惊诧不已。他又陷入了沉思,想带殷旭来到这里一起观赏。迎着午后热烈的阳光。不多时,他便抵达莲花村附近,隐约能看见土路上一排矮矮的木屋。村口有一棵老树,还有一口已然干枯的老井。他将马儿拴在树身上,捆了好几圈,而后徒步走进村里。秋季,是丰收的季节。莲花村边上有几亩稻田,齐庸凡看见几个白发婆婆正在田中劳作,忙走上前,礼貌地询问柳元子家在哪儿。过去这么久,他已经忘了去她家的路了。其中一个婆婆很热心地给他指路,笑着用土话问道:你就是元子那个相公呀?齐庸凡勉强能听清楚,摇了摇头,说:我是她朋友。也许昨天王奎说的那番话是正确的。他并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样热情,从本质上来说,他很冷性。这是大部分现代人的天性,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让他习惯了一个人,很难对其他人产生好感。而他生命中最大的例外,恐怕就是殷旭。按照那位婆婆指路的方向,齐庸凡顺利找到了柳元子家。他对这间破落的宅院还存有些许印象。门敞开着,他刚想踏过门槛走进去,却在听到里头传来的说话声时停住脚步。不大的农家小院里站着两个女人。脚底下是压平的泥土地,偶尔一场大雨过后,泥泞得像沼泽。但现在它显得很干燥,在阳光下显现出一种奇异的光泽。柳元子坐在石台阶上,手里握着一卷书,望着另一名年轻女子,盈盈笑道:我不悔离开段家。那女子生得清秀靓丽,穿着浅绿色长裙,长发及腰。她坐在柳元子身侧,拖着下巴,道:即便是被休?便宜段铁那家伙了,白拿你这么多嫁妆。只要能与你在一起,那些都不重要。柳元子缓缓道。门外的齐庸凡:???这又是什么操作。绿衣女子显然有些犹豫,停顿了一会道:可是我们不可能一辈子不成婚,难道就如此终老吗?柳元子道:我曾遇到一个人,他告诉我其实有时候并不必在乎世俗的眼光。我对男人已经彻底失望了,小莲,我真的很喜欢你。我可以养你一辈子,教你读书写字,再收养一个孩子咳咳。齐庸凡实在忍不住走了进来。他实在没想到,不过小半年没见,柳元子便成了站在时代前沿勇于追爱的同志者。以她如今的处境,能说出这样的话,作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比绝大部份人都更难能可贵。听到响动,两女都不禁将目光投向院子门口。柳元子微微瞪大了眼睛,赶忙站起身,连书本掉落在泥地里都毫不在意,惊喜道:齐大哥,你何时回来的?!昨日。齐庸凡笑着上前几步,将那个装着零食与银钱的包裹递给她,道:好久不见,过得还好吗?阿婆呢?柳元子眼中的光芒顿时黯淡下来,有些勉强地笑道:阿婆前阵子去世了。节哀顺变。齐庸凡拍了拍她的肩,望向绿衣女,道:这位是啊,我都忘记介绍了。柳元子不好意思地拉了拉绿衣女的衣袖,道:这是我朋友,她叫李秀莲。与齐庸凡相处久了,习惯那些现代用语,她甚至都忘了古代姑娘的名讳不能随便告诉别人。李秀莲看样子却并不在意,反而转头对柳元子甜甜一笑。那动情的模样,纵使是眼瞎之人也能感受得一清二楚。齐庸凡打趣道:恐怕是女朋友吧?柳元子道:您、您听到方才没事儿,我觉得很好。齐庸凡笑道:爱情是不分性别的,其实你们在一起也可以过得很幸福。谢谢。这一回是李秀莲说的。进了屋里,柳元子忙着给他泡茶,准备了一点水果糕点,怕齐庸凡介意,还解释道:最近农忙没时间去镇上采购。无妨。齐庸凡笑道:我到你这儿来又不是为了吃茶。柳元子坐在李秀莲身旁,有些羞涩地笑着。两人看起来很般配。她说李秀莲本是青楼女子,尚未卖身,被段铁看中后花重金赎下,娶作一房小妾。为此柳元子还与段铁大吵了一架,她向往那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认为段铁违背了他们之间的承诺。没想到段铁变本加厉,完全荒废学业,流连青楼。醉酒之后动辄对她与李秀莲又打又骂。也不知怎么的,后来柳元子就和李秀莲看对眼了。两人一同逃出段家,回到莲花村,过上了贫穷但温馨的小生活。齐庸凡想了想,道: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到南山镇的夏星酒馆工作。柳元子苦涩道:我早前问过王公子了,但他说酒馆内已没有空闲工作。齐庸凡沉吟片刻,道:我再帮你打听打听,如今男子都被征去兵役了,机会应当还有很多。李秀莲却是愕然道:女子也可以工作?当然。齐庸凡笑道:我觉得男女平等嘛。齐庸凡没在莲花村呆多久,便骑马去了南山镇。侍卫告诉他有几封从京城寄来的信,他忙迫不及待地打开,果然是殷旭寄来的。其实前几日便寄来了,不过他人还没到,一直存放在镇上的邮局里。如今南方大半城镇都建立了邮局。当然,这是马风卧的功劳。他的商业潜力不亚于王奎,很快就将顺风快递发展到大江南北。殷旭基本保持着每日一封信的频率。至于信中的内容,倒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他并不写朝政或京城近日发生的巨变,而是像写情书似的,一字一句,看得齐庸凡脸红不已。齐庸凡捏着薄薄的信纸,心想他怎么就这么能呢?侍卫瞧他这脸红脖子粗的模样,忙关心地问道:大人,您脸太红了,是不是生病了?要叫大夫吗?没,不用。齐庸凡深吸一口气,道:你去给我准备笔墨纸砚,我要写信。单论写情书的能力,他不信自己会输给殷旭!下午,殷宅。马风卧带着一沓厚厚的银票前来拜访。此前他已经许久没有写信寄钱到京城,大概是因为北方太过动荡的缘故,他的信使被劫持过一次,觉得不大安全,便没有再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把钱私下昧了,事实上,给他十个胆都不敢。毕竟齐庸凡可不是普通人,先不提物流快递模式是他想出来的。身为皇亲国戚,就连县令、知府看见他都得下跪。这种无上权威,不是马风卧这等普通人能够抗衡的。再说私底下,马风卧估计也借此东风捞了不少钱。齐庸凡数了数银票,约莫有二十万两。真是暴利啊,他不由得感慨道。他顺便将给柳元子找工作这事儿跟马风卧提了一下。马风卧立刻说快递这边有大量位置空着。自从皇上下征兵令之后,顺风的年轻劳动力锐减。他不可能掏钱贿赂官兵让每个人都逃过兵役,最后只剩下一群老弱病残,干起事来行动效率极低。所以最近顺风快递的发展亦陷入低谷。齐庸凡道:你就没想过雇佣女人吗?女人有什么用。马风卧挠了挠头,道:她们都没力气搬东西。齐庸凡道:稍微训练一下就行了,更何况有些女子的力气也是很大的,她们更忠诚机敏。雇佣的价钱也更低。那我试试吧。马风卧又有些无奈道:纵使我愿意雇用女子,可又有多少女子会出门工作?齐庸凡眨了眨眼睛,笑道:相信我,肯定会出乎你的意料。第八十四章接下来的日子, 齐庸凡好像又回到了刚穿越而来的生活规律。他大部分时间都会呆在房车里,收拾物资,或打包运到夏星酒馆售卖。夏星零食专卖店也重新开业了, 但因时局动荡,生意大不如从前。他每天都会收到一封殷旭寄来的信。他总是会在下午骑马回到山里,顺路捎上些许农家买的瓜果。他会推开车门, 将菜篮子放到厨房案板上,而后坐在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封信。他会很迅速地写完回信, 小心翼翼地封好, 等待明天去镇上时将它投递到邮局处。这一日,一如既往。齐庸凡在镇上采购了新鲜的蔬菜和稻米。最近农忙,收割后的稻米大量进入市场, 连着米价都降低了不少。他的房车里虽然屯了几袋米,但那些并不是商品,不可再生。他一般会从外面买米回来煮。树林里显得格外寂静。落日之后,气温下降,秋风刮过,透着丝丝彻骨的冷意。齐庸凡先将马挂绑在树柱上, 抱了一捆干草给它吃。他也饿了, 走进房车里准备煮饭。淘米三遍, 他将这些新鲜的米粒和水倒进电饭煲里,按下煮饭按钮。没急着炒菜,他抽出两张餐巾纸擦了擦手, 而后忽的意识到这些细纸也是不可再生的,忙将它放到架子最顶上。垃圾处理产生的面巾纸没有这种从超市里买的纸质好。得留着上厕所用,他受够古代那些该死的竹片了。基本上大殷民众如厕后都会使用竹片擦屁股,就连皇帝也不例外。只不过穷人可能连竹片都用不起之前在公主府中,齐庸凡无意间吐槽了一次这些刮得极薄的竹片,殷旭便命人制作了一些小片的丝绸布料,用完即丢。只不过大家都习惯了使用竹片上厕所,还有仆人私底下嘀咕齐庸凡的屁股精贵。而齐庸凡只是在想,原来这也算精贵吗?这个时代的人也太不懂得生活了,竟然甘愿承受竹片擦屁屁时那犹如厉纸磨砂般的触感最后在他的科普下,殷旭也渐渐习惯用上了丝绸布。他寻思着改日去镇上买一块细布,裁成小块,刚好可以用来当简易毛巾。做完这一切,齐庸凡从怀中摸出两封信。他知道其中素白的信封定是殷旭寄来的,便先打开来看了。殷旭在信中总写那么几句话,无非问他有没有吃饱穿暖,有没有想他之类的话。不过他惯用文言文,齐庸凡读起来颇为费劲。读完前面一页纸漫长的情话,齐庸凡轻轻一笑,翻到下一张。殷旭却开始问他有没有与齐家人碰过面。五王爷似乎已经收买了齐家人,如果他遇到亲戚,一定要躲得越远越好。齐庸凡知道这两名王爷一直在锲而不舍地追杀他。但自从他回到南山镇后,那些杀手便消失匿迹了。他捏着信纸,手心冒出冷汗。他疑心是京城出了什么事,但殷旭并没有在信中跟他讲。滴滴。这时电饭煲发出提示音,米饭煮好了。齐庸凡捏了捏眉心,拿出菜择好洗干净,放入锅中翻炒。一个人住就没什么心情做好吃的,他只随便做了个酸溜白菜,再加上一只烧鸡,配饭吃得很香。他边吃着边拆开另一封信,宣纸上写了齐橙的名字。齐橙居然也会给他写信?齐庸凡想着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一边凝神细看。他发现自己手抖得厉害,于是将筷子搭在碗上,抚着额头继续看下去。齐橙在信中说,皇上去世了。按照公主府内信使的速度,最快二十天才能将信送到这里。也就是说,皇上已于二十天前逝世。齐庸凡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事情,他更不愿意去假想殷旭在京城的状况。他只知道自己等不了,他不能像个傻子一样,守着房车等在原地。这样对殷旭而言毫无用处,即便他是最后的避风港,但万一五王爷或七王爷沿路追杀殷旭呢?殷旭可能没有机会回到南山镇。最让他担心的是,殷旭在信中没有谈及任何朝政之事。这意味着殷旭打算独自扛下所有压力。而他仅仅只是一个公主,夺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齐庸凡突然很想扇自己一巴掌。他觉得自己真是太蠢了,蠢到爆炸。他要立刻,马上,回到殷旭身边。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房车和殷旭,到底哪个更重要?毫无疑问,他已经清楚答案。日落了。天色已黑。他能听见野狼的嚎叫,以及丛林中各种鸟虫的啼鸣。他迅速收拾好碗筷,望了眼窗外的马。时间来不及了,他只能下车给马松绑,拍了拍它的背,任由它在林间奔驰消失。齐庸凡决定连夜启程,开房车上路。这样他可以节省大半时间,全速前进,日夜不停,不用顾及路人的眼光,他甚至可以在三天内抵达京城。或许三天都不用。毕竟他这辆零食车经过改装,虽是老版车,但具备超现代的引擎设备。他很少开车出去玩,也不了解这辆车的具体时速。齐庸凡已经无所谓了。何必再躲躲藏藏,就算被世人发现又如何。他完全可以开车带殷旭远走高飞,无限汽油,环游大陆。就算遇到杀手、拦截士兵,他只要一踩油门碾过去,这个时代的任何冷兵器都无法抗衡。夜渐入浓黑。齐庸凡打开车灯,放慢速度平缓地压过山路。他似乎隐约看见了几头狼,但很快吓得躲到一旁。他笑了笑,左手打转着方向盘,右手去拿了一根士力架,搭配一罐红牛。熬夜开车必备。幸好是在晚上,沿路并没有人。他就这样从深夜开到白昼,经过一个破败的小村庄时已经晌午了。他实在耐不住,将车停在山间僻静的角落里,随便吃了点东西,而后睡了个午觉。他只睡了两个小时,闹钟把他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艰难地爬起来,灌下一大杯咖啡,继续开车上路。白天他在路上经常会遇到其他人,或是马车。这些人都用惊异的目光望着这辆庞然大物,而后惊悚地发现它以超快的速度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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