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忘,没说反悔,沈桐无奈,低头盯着脚尖嘟哝,那行吧,你攒着吧,都给你兑现就是了。苏烈立即喜上眉梢:好嘞!我现在就兑一个!然而天不遂人意,话还没说完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带头的一个队长出示了证件,问:谁是沈桐?沈桐不明原由,回答道:我是,怎么了?队长又向他出示了传唤通知书,说:现在有一起案件需要你配合调查,请跟我们回去录一下口供。苏烈挡在沈桐面前:什么案件,沈桐每天都跟我在一起,什么案件都跟他没关系,你们有没有证据就敢随便抓人?队长不理他,向几个队员使眼色,那几名队员立即做好了强行抓人的准备。苏烈火了,语气不善地说:我警告你们,谁也不能随便动他,否则我不客气。沈桐立即呵斥:苏烈别闹!警察是秉公办事,我跟他们走一趟就是了,录个口供而已。你乖乖回家等我,我很快就回去。见他抬脚要走,苏烈抓着手臂不放:不行!要去我跟你一起去!队长冷着脸说:行啊,那就一起带走!苏烈!你闹什么闹,这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沈桐拧着眉头把他往后推,又对那队长说,不好意思,他还是个高中生,难免冲动。不过传唤通知书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要把他一起带走不合法吧。我会配合你们查案的,请不要为难他。苏烈怒目:沈桐!你不许去!队长拿出了手铐,对苏烈说:再抗拒执法的话,你们俩就都得拷走。沈桐挡在苏烈前面,见那队长油盐不进的也有点生气了,说道:只是传唤,我现在还是有选择去与不去的自由的,你再威胁我的家人的话请恕我不能配合了。那队长平时凶狠惯了,当警察十几年,以这种方式震慑了不少犯罪分子,但眼下就有点失了分寸,对一个传唤对象确实不该威胁。他收了手铐说:那谢谢你配合,走吧!苏烈像个孩子一样拉着沈桐的手:崽,你别去沈桐故作轻松地笑笑,宽慰道:苏烈,我不会有事的,你回去以后安心睡一觉,明天我就能回家了。记住别把这件事告诉你妈妈,别让她担心。见沈桐被带走,苏烈心急如焚。但他知道凭他一个人跟一群带枪的警察对着干没有任何好处,还可能会连累沈桐受伤。左右沈桐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去录完口供应该就会被放回来。想到这里苏烈赶紧给周明翰打电话,喊他帮忙。此时苏烈万分恼恨,恨自己为什么要比沈桐晚生五年,为什么他现在才只是个高中生,没人脉,没关系,没势力,在沈桐最无助的时候也没能力保护他。第51章 传唤羁押沈桐从来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过,在警车上时他翻开手机想看看原著有没有写到这段,结果刚掏出来就被没收了。那队长说他们有权利代为保管嫌疑人的物品,直到嫌疑人从公安局里出去。沈桐问:到底是什么案件?队长没说,直接把人带进了审讯室,说待会儿就知道了。来审讯和做笔录的是一男一女两名警员,基本信息都登记清楚之后,男警员问他今天下午五点半到七点期间在哪里做什么。沈桐一一交代:我最近一直都是固定模式,六点之前在给孩子辅导功课,今天要上夜班,六点钟出门往上班的酒吧赶,因为堵车就迟到了一会儿,七点钟才到地方。也就是说六点到七点之间你一直在路上?这段时间有没有人能为你作证?沈桐:没有,我自己开的车。但是查一下道路监控应该可以查得到。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陈芷伊的女大学生?沈桐:陈芷伊?案件跟她有关?直接说认识还是不认识。沈桐:认识,前几天的上午还在军区总医院碰见过。嗯,你们在军区总医院碰面时发生了不愉快,她误会你拉开了她的肩带,你就污蔑她敲诈勒索,对吗?是有一点不愉快,但是不是污蔑还有待商榷吧。沈桐有点方,陈芷伊竟然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报警?还是隔了好几天?就算场面难看也不至于兴师动众夹枪带棒地抓人吧,除非她爸是公安局长。警员又问:今天傍晚六点半左右,陈芷伊在青年路附近等朋友,被人拖进车里实施了强|奸抢劫,这件事跟你有没有关系?沈桐大吃一惊:强|奸抢劫?!对,受害人目前正在医院里取样化验,对你的检测申请正在审批,等到审批下来你还要配合一下。这时候外面的警员递进来一个透明自封袋,里面装着一颗纽扣。问讯警员看了沈桐一眼,说:受害者在挣扎的过程中扯掉了罪犯的一颗纽扣,我瞧着跟你衬衣上缺失的第一颗纽扣是一模一样的啊,你怎么解释?沈桐低头一看,自己的衬衫领口还真缺了一颗扣子,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解释道:如果陈芷伊说这是她被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扯下来的,那我必须拆穿她在撒谎。我这颗扣子是之前她冤枉我非礼的时候被她扯掉的,由于平时都不扣到顶端所以也没注意到,从那天回来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强|奸抢劫一事跟我没关系。据受害者回忆,罪犯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提到了一句话,叫你再冤枉我。她非常肯定,听到的就是你的声音。不可能,沈桐险些被逗乐了,无奈地说,六点半到七点之间我都是在路上,等你们调来了监控录像就能证明我的清白。要么现在就可以采样检测,我接受。身正不怕影子斜,沈桐能耐得住煎熬,他坚信七八个小时之后就能从这里出去。但警察局需要按程序走,审批不下来警员也不会擅自带他去医院检测,他只能等着。接着又被问讯了不少问题,沈桐问心无愧,坦然作答。笔录结束,沈桐问警员:按照规定,八小时之内不能证明我有罪的话就要放我回去,对吗?警员看了他一眼,说:谁告诉你的?至少二十四小时,如果线索明了的话还可以申请延长到七十二小时。这么久?沈桐心说真晦气,这本书里的法律比较严苛啊,他还答应了苏烈明天上午就回家去的呢,小孩儿一觉醒来见不着人还不得急疯了。殊不知此时的苏烈已经急疯了,他在家里坐立难安,等消息等得心力交瘁,恨不能直接长双翅膀飞过去,把他的崽从公安局那种鬼地方抢出去。他给周明翰打第八遍电话时终于把对方的耐心给磨完了,周明翰揉着太阳穴说:你能不能消停会儿?这才过去两个小时,人家去打听消息也得赶得到吧。苏烈理直气壮地反驳:两个小时还赶不到,他家住那么远吗?你家那么有钱就不能给他在警察局旁边买一套房子啊!周明翰:我就算现在给他买也不能叫他立即住进去吧,你都成年了,得讲道理!我跟自家人讲什么道理!苏烈气哼哼的,你到底是找谁去打听的,靠谱不靠谱,能不能当场把人给救出来?周明翰:你安东哥亲自去的,尽管放心,公安局他熟悉得很。但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传唤问讯嫌疑人得满二十四小时才有可能释放,你别老催,能办的肯定都给你办。苏烈对着手机吼:二十四小时?那太久了!那可不是别人,那是你未来小姨父啊,他在里面受苦受难二十四小时你能放心?我反正忍不了,我自己去找他!阿烈!周明翰的好脾气硬是被他磨光了,你给我老实点儿!待在家里哪儿都不许去!沈桐没有做过的事警察自然冤枉不了他,他自己也未必这么着急,轮得到你急成这样?我当然急!我苏烈差点脱口而出我是这世界上最在意他的一个人,但现在还不是时候,这种话应该让他的崽第一个听到,说给别人听算怎么回事。他颓唐地仰躺在床上,两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说:表哥,他是我妈心尖儿上的肉,我受委屈行,他受,不行。表哥你最好了,你想办法把他弄出来,我替我妈感激你!周明翰松了口气:我知道,你放心吧,交警大队那边的道路监控已经托人去查了,目击者也正在寻找,但这种私底下的调查不能让公安部门知道,否则对沈桐有害无利。所以你得沉住气,别在这当口给大家添麻烦。嗯,我知道了。苏烈挂断电话,默默把头蒙进了空调被里。这是崽在他床上睡时盖过的薄被子,似乎还留着崽的气味。崽好像比较怕冷,公安局里能给他准备空调被吗?就算有,那也是好多人用过的,都不知道有没有病菌留在上面,怎么能配得上给他的崽盖。二十四小时,得受多少苦啊苏烈越想越难受,想得鼻子一酸,差点就掉眼泪了。靠!我去给他送被子!苏烈爬起来就要行动,但裹好了被子之后又想起了周明翰的叮嘱,怕自己鲁莽再给他家崽造成负面影响。他在家里踱来踱去拿不定主意,于是再次拨通周明翰的电话,可怜巴巴地问:我不捣乱,我就只去给他送条被子可以吗?他怕冷!周明翰泄气,你送吧,一切按照人家的规矩来,不要惹是生非就行。知道了,我不会的!苏烈得了特赦令似的,抱着被子就往外跑,顺着楼梯的栏杆直接滑到了一楼。已经到了门外他又窜了回来,把桌上赵阿姨烧好的饭菜装进保鲜盒,耐着性子用微波炉全部热了一遍,又从冰箱里拿了瓶水一并带上了。他的崽还没来得及吃晚饭,他记得清清楚楚。到了公安局,值班民警不让他进,苏烈说自己只是给沈桐送点儿吃的盖的,保证送进去就出来。民警仍然不让进,还说东西也不可以送,里面吃的盖的都有,不需要家属来送。苏烈很生气,生气,还拿他们没办法。低声下气说了半天好话也没能成功,苏烈的暴脾气被压成了一块铁饼,掷出去就能要人命。但他不敢造次,他的崽现在被控制在这群人的手里呢,他除了软磨硬泡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值班民警被他磨烦了,同意帮他问一下。苏烈激动得直想对着公安局的牌匾磕头,眼巴巴地往里面的问讯室方向瞧,想着哪怕能瞧见他家崽的一个剪影也好。但,什么都瞧不见。很快,值班民警出来了,告诉他一个坏消息沈桐已经被移送到了看守所,家属可以回去请代理律师了。犹如一个晴天霹雳,苏烈被闪了腰。这边刚出公安局的大门,苏烈就接到了周明翰的电话,对方也得到了沈桐被移送看守所的消息,说是有了新的证据,而且道路监控上只能查看到沈桐的车辆确实在相应时间段被堵在路上,却没能拍下沈桐本人的正脸,不能证明开车的人是他。苏烈爆发了:怎么就不能证明是他,我能证明是他!他给我补习之后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开车出门了,下班高峰期堵在路上不是很正常吗,那些人都是傻子吗?周明翰:你说的这些没有用,你只能证明他是六点钟出门,不能证明出门之后他去了哪里。而且受害人提供了沈桐衬衫领口的纽扣作为证据,还指认他和罪犯的声音一模一样,移送看守所也是正常程序。苏烈:我不管什么正常不正常的程序,沈桐是被冤枉的!被移送看守所要关多久,十五天吗?周明翰:不一定,一般情况下移送看守所的都是因为案情基本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需要被羁押待判。现在各方证据都指向小姨父,他也不能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医院的化验检测结果是最后一步了,剩下的就只能听从法院的判决。你这是什么意思?苏烈吼,我告诉你,沈桐他不是那样的人,化验结果一定会证明他是无辜的,没有什么不一定,他绝对不会被判刑!周明翰:我知道沈桐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说按照法律规定会怎么样,又没有说他一定会被逮捕判刑。你安东哥已经去请律师了,请最好的律师,三天之内不把人捞出来我就陪你一起去烧看守所,行了吧?苏烈:行!这可是你说的!苏烈这边撂下了电话,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认认真真思考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从他刚知道沈桐是因为陈芷伊被带走之后就明白了,这压根儿就是一个套,从陈芷伊出现在军区医院开始,到她被强|奸抢劫,是个连环套。在六月之前他还不认识沈桐,沈桐有什么朋友、死对头他不清楚,至少在搬进来之后没树什么敌人,也就因为蒋兰兰那点破事闹腾过。但蒋兰兰没有那个胆子,上次的绑架事件弄得那么丑,她自己都吓个半死,更兼不认识什么陈芷伊,应该不是她做的。苏烈思来想去没有目标,只隐隐觉得警方动作太急了,既然化验结果还没出来,怎么就急吼吼地移送到看守所了?是陈芷伊家在捣鬼,还是背后设计这个圈套的人在捣鬼?或者,都有。作者有话要说:新文开坑,现代幻想,古穿今,奇幻,《怙噩之人不可恕》烧香求关注!感谢小天使们收藏、评论,超大一口么么哒!第52章 接崽回家话说得轻松,但要苏烈等三天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他还不如自己去替了沈桐。等待的第一天,苏烈的心情就经历了大起大落。先是得到消息说沈桐的化验结果出来了,证实和强|奸犯不是同一个人。苏烈高兴得能飞起来,问周明翰什么时候能去接沈桐。周明翰告诉他先别急,律师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各种申请,估计几个小时之后就能把人接回家了。然而还没高兴多久,苏烈就挨了迎头一棍。律师那边传来消息说受害者坚持认为是沈桐对他怀恨在心才要报复,就算不是沈桐自己动的手也是他找人做的,她确确实实在现场听到了沈桐的声音,还从指甲里抠出了罪犯衣服的纤维。如此一来又要对纤维进行检测,检测对比之后才能决定放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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