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趣阁”最新网址:http://www.mouquge.com,请您添加收藏以便访问
当前位置:某趣阁 > 武侠修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正版)含司法解释一、二、三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1 / 1)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好书推荐: 区域课改10项核心经验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正版 会展管理——理论与实务 最强的我变成了史莱姆 上海升学黄页·小学入学指南(修订版)) 锦绣医妃之庶女凰途 那些年,我爱过的女人 帝国从第四天灾开始 隐婚新妻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w

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新书推荐: 修仙勿扰!女配逆天改命中 太虚化龙篇 开局继承仙门,师妹全员女帝 综武:能看穿女侠恶念的我无敌了 凡人修仙:开局一张混沌符 让你下山复仇,你让师姐又爱又恨! 朝廷鹰犬?没挨过六扇门的刀 年侧福晋又开撕了 仙子请自重 傲世神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