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矜◎
诸葛聪缓声道:“我一直怀疑陆师妹是我亲妹妹。只是一直不能确定, 所以我不想说出来,怕吓着你……也怕带来不好的影响。”
“……啊?”
陆莹一口茶水差点呛出来,惊得瞪圆了眼睛。
“诸葛师兄?!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根本不可能……等等,难道是因为我的弓箭?”
她忽然心虚。她差点忘了, 她在来书院考试时,就是冒充的诸葛后裔身份,还说自己手里那把弓箭是诸葛家的逐日弓。可实际上,她就是个命硬的孤儿, 那把弓箭也是从师父手中夺来的。
该不会……那个把自己当奴仆使唤、又想把自己送去别人床上的所谓“师父”, 是诸葛家的后人吧!
完了完了,要被寻仇了。可冤枉啊, 她当初反抗的时候,也不知道对方来历。就算知道,那也得拼死反抗, 总不能认命!
现在怎么办?不会被揪去见官, 定她个杀人罪什么的,拉去斩首啊腰斩弃市啊……什么的罢!陆莹脊背汗毛竖起,恨不能夺路而逃。
“……那弓箭是别人送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她板起脸,强作镇定,“诸葛师兄,我就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自己挣扎着, 误打误撞才有了现在的好日子。我真不知道你妹妹是什么情况, 我也什么都没做过, 你要是需要, 弓箭可以借给你研究,但我发誓这一切都不关我的事!”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还熟练地卖了个惨,指望这世家公子能被她糊弄过去。
但她没想到,诸葛聪的眼神变得更忧郁,甚至显出了一丝心疼。
陆莹汗毛都快立起来,觉得这眼神矫情死了,瘆得慌。
“陆师妹别慌,别慌。”诸葛聪一无所知她内心波澜,只竭力安抚,“我妹妹是小时候被人贩子拐了,至今没有找到。你们二人同龄,你哪能做什么?我并不想伤害你……你不要怕。”
他有些失落地喃喃道。
陆莹猛掐自己手掌心,终于镇定下来。
这时候,正好店里的小姑娘端上来两碗甜豆花。一看就用料实诚,堆满了佐料。陆莹从小是个“民以食为天”的孩子,饶是心慌,对着食物也本能地爱惜,便下意识舀了一勺塞嘴里,再嚼两下。
这个味道……
温热的绿豆熬得沙沙的,却又没全化,是要在嘴里切切实实咬下去才能圆满的绵软甜糯。豆花软嫩清香,和着淡淡蜂蜜甜的汁水,还有山楂碎带来的微酸,一齐交叠袭来。
陆莹多嚼了几口,起先味同嚼蜡,渐渐也能尝出味道。她醒过神了。哦,难怪买的人多,确实是好吃的。
能想吃就吃,还吃到好吃的,真好啊……
她定下心神。和她无关,很好,她不需要慌张。
她静静听诸葛聪说。
诸葛聪用勺子在碗里搅了搅,把好端端的豆花搅得碎碎的,却一口没吃。他眉眼里写着心事重重,嘴角却还挂着一点本能似的笑。
“我妹妹……我妹妹今年应该有二十二岁了。她比我小两岁,也是在两岁那年丢的。”
“那一次我们去京郊看灯会,我忘了当时自己为什么不高兴,总之我一直在又哭又闹。大家都忙着哄我,一转头,妹妹就不在了。”
陆莹:呵,男人,小时候也不安生。
“家里也一直在找妹妹,可虽然抓到了拐你……拐妹妹的人,妹妹却已经被卖去了北方。最后家里查到妹妹应该在奉州,就一直找,一直找。但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
诸葛聪凝视着她:“陆师妹,你是奉州人,也有逐日弓,还和我妹妹同岁。我曾悄悄将你的画像寄回家,大家看了都说你和外婆长得像。”
长得像么?她和世家的某个人长得像……?
陆莹有点紧张,不由又吞了一勺豆花。淡淡的甜味,她很喜欢。在奉州是吃不到这样水灵软嫩的东西的,那里冬天干冷,夏天干热,只有乐家那种大家族才有钱布置法阵,把院子弄得四季如春。
她是在奉州长大的。一开始会瞄上乐家公子乐熹,也是这么个缘由。
可诸葛家的小姐?她摇摇头。她不觉得自己会和世家有关系。
再吃一口甜豆花。陆莹重新镇定下来。
“诸葛公子,人就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偶然相似也不稀奇。”她无所谓地说,“至于逐日弓,兴许你认错了。诸葛家逐日弓很有名,仿制的也不少。就算你没认错,那当年一个两岁的幼儿,怎么能够带一把弓箭出门?如果我是人贩子,我一定拿了这宝贝弓箭单独卖,留着干什么,生怕你们找不到人么?”
她情绪起伏,那点伶牙俐齿的刻薄劲就上来了。
“所以,我必定不是诸葛小姐,不是你妹妹。让你失望了。”陆莹一锤定音。
诸葛聪却并不这样觉得。他苦笑一下。
“不,如果只是逐日弓的问题……逐日弓并非真正的弓箭,但很多人都误会了。”
陆莹一愣:“什么?”
“那不是弓箭。所谓‘诸葛家代代相传的逐日弓’,本质其实是血脉里流传的一枚书文。凡是继承了这枚书文的后裔,一旦修为到达一定境界,并选择以弓箭作为本命灵器,书文就会附着上去,让那把弓箭成为逐日弓。”
说到这里,诸葛聪摊开手掌。他掌心一枚“弓”字灼灼一现,笔画宛如流淌的金色岩浆。
“陆师妹,那把弓箭之所以是逐日弓,不过是因为——是你在用!”他一字一句道,“这就是你拥有诸葛血脉的最好证明。”
“我绝不会认错。妹妹……陆师妹,我们是真正血脉相连的一家人!”
陆莹怔了好久。
良久沉默后,她突然急急开口:“那又如何!诸葛家不说也是传承百千年的大家族?流落在外的血脉不知道有多少,凭什么我就是你妹妹?我难道不能是祖上有哪个不知名的诸葛?而且我从没听说,书文能通过血脉流传,开什么玩笑,那大家修什么道,就看出身好了!”
她莫名有些愤怒。
诸葛聪又搅了几下豆花,还是一口没吃。他深吸了一口气。
“你说的这些,我也考虑过。对,你说的不无可能。”他肃声道,“所以我想请求陆师妹,跟我一同回白玉京。家中祠堂供有‘滴血尺’,我们是否有血缘关系、血脉离得多近,一验便知。”
陆莹又沉默了半天。
她的目光移向其他地方。街上又落雨了,水坑里积着水,这会儿被打出朵朵涟漪。不知道罗城的雨什么时候能散,啊对了,他们本就是为了这个而来……那她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听一些和任务无关的话?
家人,家。这是什么样的东西?真怪。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和这两个词扯上关系。
也许她不该想太多。过去的都过去了,那些大家大族的事,知道越多就越危险,说不定就有什么阴谋……
但是……但是。
“这样好了。”
最后,她轻声开口:“如果罗城的任务顺利完成,我可以和诸葛师兄去一趟白玉京。”
“……真的么!太好了!”
诸葛聪手一颤,险些将勺子摔了。他整张脸都明亮起来,笑容止不住地满上来,眼里也全是期待的光。
陆莹看在眼里,有点心烦意乱:“你高兴这么早干什么,万一不是呢?很大可能不是!我只是看你可怜,才答应上京,可什么都没承诺……”
“这样就够了!就够了!”诸葛聪深吸一口气,“陆师妹,我寻觅多年,哪怕只有一点可能,我也只怀有感激。就算不是,我也愿意把陆师妹当作妹妹照顾,毕竟我们拥有同样的血脉。”
陆莹闷道:“谁要多一个莫名其妙的哥哥!”真是搞错没有,从前她骗男人才用什么哥哥妹妹这一招呢!
诸葛聪还是满脸的笑。
陆莹皱眉,忽然出手,抢过了他那碗甜豆花。豆花已经稀碎,烂烂的,甚至显得有点恶心。但陆莹并不介意,只道:“不要浪费食物。你不吃,给我好了。”
她已经忍了很久这种作践食物的行为了。
说罢,她就端起碗,“咕嘟嘟”地喝了下去。
诸葛聪傻了一会儿,才“啊”了一声,讪讪道:“对不起,我没注意……”
两人又相对沉默了一会儿。
这时候,一阵食物的香味飘了过来;很明显的海滨才有的鲜气,热腾腾地飘过来。两人一扭头,见店里那名小姑娘端着一只碗走过来。
“客人,您的馄饨面。”小姑娘细声细气地说,“刚刚看您两位在说话,就没来打扰。”
陆莹他们说话的时候放了隔音法器,人声传不出。修士出门总是很方便。
陆莹点点头,拿起筷子,却是一愣。
只见飘着小虾干的汤里,盛着面皮薄如蝉翼的馄饨;黄澄澄的细面条待在一旁,上头竟还卧了个煎鸡蛋。
“我没要加鸡蛋。”她说。
小姑娘却对她笑笑:“这是店里前辈请您的。”
“前辈……?”
陆莹循着小姑娘的指示看去。就在灶台边,这路边的母女小摊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人。那是个年轻女修,黄黑的皮肤、普通到难以记住的容貌,唯有一双眼睛清清亮亮。她睁着那双清亮的眼睛,对这边微微一笑,而后便回过头去,和老板娘一起煮馄饨,又给路过的客人递豆花,动作熟练极了,和街边的所有小贩一样。
陆莹盯了她好一会儿。
然后她低下头,挟起鸡蛋咬了一口,再吃一粒馄饨,又吃一筷子面,再喝一口汤。
“……真好吃。”她满足地叹了口气,又扭头看向那名女修,试探道,“多谢你请我吃东西。作为回报,我请你去吃点心。”
诸葛聪奇怪地看着她,但并不阻止。
那名女修再次回头对她一笑。她整个人都被灶台的热气围着,眼睛却还是那么清亮。
“好啊。”她愉快地说,“这位客人,您可真是个好心人。”
……
同一天,胡家。
飞马拉的车一路从直道行来,安然地无视了大梁对于“飞车禁止入城”的禁令,一直来到了胡家上空,才徐徐降落。
胡家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情形。他们有宽敞干净的马厩,技巧最娴熟的车夫,能保证车驾平稳降落,并在第一时间奉上:下车踩踏用的矮凳,擦手的温热毛巾,甚至供选择的水果、饮料。
但胡大小姐并没有心思享受这些。再说,这都是她出生以来习惯的享受,也就不觉得是享受了。
她风尘仆仆地走下马车,手臂里紧紧揽着一个孩子。这是一名十二岁的男孩,五官端正,眼神却发直,神态呆怔,对外界毫无反应。
这就是她的幼子,胡韶,今年不过十二岁。他曾经聪明伶俐,却因为所谓的“家族诅咒”,变成了这副模样……距今也有五年了。
胡大小姐摸了摸孩子的脸颊,向来冷硬的面容浮现出一缕悲伤。
“胡大小姐……”
另一架飞车也停了下来,从中走下一男一女。正是庄家叔侄。庄清曦提着绯色裙摆,讪讪地走到胡大小姐身边,一脸愧疚。
“真是对不起。”她有些不安,“我是想孙前辈名满天下,或许有些办法,没想到……”
胡大小姐提了提嘴角。她知道这时候应该礼貌地回以微笑,但她实在笑不出来。
二十余天前,她的二弟带着同窗回家。胡大小姐抱着极大希望,恳请二弟去请那位传说中的云小姐,可二弟却说,那位云小姐正在闭关,不好打扰。他给她留了言,等她出关,就请她过来。
胡大小姐暗暗有些埋怨二弟。他怎么早没想到阿韶呢?赶在人家闭关前早点请,不就好了么!
可这抱怨不能说出来。毕竟二弟是家中骄傲,被父亲视为家族倚仗,大小姐也还指望他帮忙联络,只能笑脸相对。
这时候,庄家小姐庄清曦站出来,很积极地说,她家里和一位大修士颇有渊源,可以请对方看一看阿韶。便是孙前辈。据说这孙前辈善观星测命,也擅医术,确实是极有名气的大修士,而且性格孤高,寻常人难得一见。
胡大小姐也听过这孙前辈的名号,只苦于没人引荐。庄清曦一说,她当然喜出望外,立即备了车马,带着阿韶赶去拜见。
可惜,就连那位孙前辈也毫无办法。并且他得出了和司天监同样的结论:这是天谴。天要咒你,你能奈何?
来来回回,二十多天就折腾过去了。
还好,胡大小姐早已习惯了失望。她勉强放柔声音,安慰了一脸歉疚的庄清曦几句,又表示了感激。
“哪里……庄小姐如此为阿韶着想,我心中只有感激。”她嘴里说着些客套话,“庄小姐,还有庄公子,二位陪着我们车马劳顿,过意不去的是我。两位且去好好歇息,需要什么,只管找我开口便是。”
总算将那两位哄回了房。
胡大小姐牵着孩子,回到自己的院子。到了院子口,便见一名年轻男子东张西望,那矮小而不美的模样、浮夸油腻的姿态,都让胡大小姐不喜。
然而,她牵着的孩子竟然有了反应。
“啊……”
一直呆呆愣愣的孩子居然抬起手,指向那个男人。
男人骤然一笑,殷切地抽出腰间毛笔,在空中胡乱一划,就写了个“混”字出来。他再捧着这枚书文,小跑着上来,将其递给孩子。
孩子接过书文,骤然一笑。接下来,他盯着那枚书文,不时摸一摸、捏一捏,专注极了,对其余事情再没有反应。
胡大小姐心中叹了口气,勉强打起精神:“带小少爷下去玩罢。”
“哎——!”
男人行了一个毫不标准的大礼,便在丫鬟的看顾下,陪着小少爷去院子里玩了。
胡大小姐目送着孩子的背影,一阵心酸。她不由抓紧了身边心腹的手,喃喃道:“阿葵,我真不明白,这赖疙瘩到底有哪里特殊……那样多大修士都不能让阿韶多一点反应,偏僻他那上不得台面的书文,却能让阿韶笑!”
阿葵握紧她的手,安慰道:“大小姐,既然小少爷喜欢,就随他去罢。说不定小少爷笑着笑着,就好起来了呢?”
如果云乘月在场,一定能认出来,这“阿葵”就是当日的吴管家。她名叫吴葵,是胡家家仆。不过胡家并没有北方“赐姓”的习惯,所以家仆也一直保留着自己的姓氏。
胡大小姐苦笑,拍了拍吴管家的手:“哪有那样容易。这都一年了,不也就让阿韶笑笑么?罢了,尽人事听天命……天命啊!”
“不想这些了。阿葵,我出门多日,事情都堆起来了吧?账本拿来,我先看着。”
走了几步,胡大小姐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一等……我竟忘了!那论道会上的云大猫,如何了?”
吴管家忙道:“我记着呢。早就吩咐过她了,叫她等着,这段时日那云大猫都在罗城出摊。您要见她,随时吩咐一声就行。”
胡大小姐有些责备地看了她一眼:“那人有些见识,我们还是要客气些。修士深浅难知,开头客气些总有好处。”
吴管家有点讪讪的,点头应了。唉,早知道大小姐是这态度,那天应该更客气些。但她转念一想,自己那天也挺客气呀!没做错什么。
其实,胡大小姐嘴上这样讲,心里也没报什么期望。至多不过第二个赖疙瘩!
“今天去送拜帖罢。叫她明天……不,三天后,待我处理完了手头事务,便请那云大猫来府。让她把时间空出来。”
“是,大小姐。”
……
庄清曦脚步轻快。
庄不度懒懒散散地跟在她身后,不像长辈,倒像个护卫。一路上不少人偷看他,他总归是被看惯了,也很怡然自得。
庄清曦倒是有些得意。她是个爱美的人,或说世家风气就尚美,而庄家在世家里也以“美姿容”而出名,去哪里都得人瞩目,哪能叫她不得意呢!
至于胡大小姐的事,她很遗憾,不过胡大小姐自己都说没关系了,那就没关系啦!
反正不是自家事,她已经仁至义尽了呢。
“阿苏,阿苏!”她轻快地喊道,“我累坏了,帮我准备沐浴熏香!”
原来她身边还跟着个无声无息的人。阿苏一路都跟着她,一身灰色短衫,头发在脑后绑成辫子,俨然是一名英姿飒爽的……护卫。
任谁来都会觉得她是庄清曦的侍女、护卫,而不是同窗。
甚至阿苏自己都不觉得。
她相当自然地应了一声,又请示性地看向庄不度。
庄清曦噘嘴:“小叔叔有人伺候,是不是啊小叔叔?而且我是女孩儿家,更需要照顾。”
庄不度在小事上向来懒得跟她争,就说:“是是是,对对对。”
庄清曦笑了,又对阿苏说:“之后我睡一个时辰,到了时间你叫我。我要出门逛街。对了,之前不是叫你列出罗城好吃的、好玩的?我们今天下午就去逛,明天继续,然后……”
她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阿苏起先还点头,不久就露出迟疑之色。
“庄小姐……”
“嗯?”庄清曦被打断,不怎么开心,“我还没说完呢!季家的仆人怎么这样没礼数?”
她一说“季家”,阿苏就闭上了嘴。她最怕给家族丢脸,给小姐丢脸。所以她才这样顺着庄清曦,想的是,说不准能帮小姐多条人脉,最起码脸上有光。
可这一回,阿苏是真的很为难。
“庄小姐,我这次是跟着拂晓出来的。我们还有书院任务没完成,如果再耽误下去,我没什么关系,可拂晓恐怕会被记过……”
她老老实实地说出了缘由。
拂晓是云小姐托付给她照顾的。这次她跟着庄清曦出门,不得已让拂晓寄住在胡家,也不知道它过得好不好?阿苏其实很想赶快过去看看它。如果拂晓出了岔子,她怎么对得起云小姐……不光是为了自家小姐和云小姐的情谊,阿苏自己也不愿意。她总是记着,自己曾在鲤江水府中被云小姐救过。
明明答应了会照顾好拂晓,却把它一个麒麟扔在别人家……
阿苏真是愧疚极了。
“拂晓是谁……哦,云乘月那头丑麒麟。”庄清曦皱眉,“胡家有人照顾它,你上赶着作甚?莫不是把那丑东西当了自己的主人?也不嫌丢人么!”
阿苏手指猛地抽搐了一下,差点狠狠握拳。但她忍耐住了,还垂头行了个礼。
拂晓就是拂晓,不是什么丑东西。她在心里反驳,却深吸了口气,忍耐着没说出来。她只说:“对不住,庄小姐,我还是现在就去看看拂晓。否则,我没办法和云小姐交待。”
说罢,她转身就走。
留庄清曦目瞪口呆。
“这……这这!季家果然是没落了,连所谓的家仆都敢这么放肆!”庄清曦觉得很丢脸,又委屈,“我哪里说错了嘛!”
庄不度在边上看够了热闹,此时一笑,手中桃花枝轻轻一抖;桃花瓣飘散,化为一阵微风,在庄清曦头上轻轻一卷。
“好了,出门在外,少给人添麻烦。”他笑道,“是谁以前还信誓旦旦,说出门念书,就是要当一名能独当一面的修士,还要给母亲长脸的?”
“啊……”
庄清曦心虚地低头。半晌,她闷闷不乐道:“好吧好吧,我自己做就好了。哼,这个阿苏,我再不用她啦!”
庄不度啼笑皆非:“那人家还巴不得,真是高兴得很。”
“……小叔叔!你到底是哪一头的啊!”
庄清曦气结。
庄不度哈哈一笑:“我当然是看戏的那一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