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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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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挥舞着手,笑着与他道别。江余也下意识举起了手,在空中挥舞,嘴唇开合,无声道歉。余,我很抱歉,借用了你阿姆为你做的付出,给我自己营造了一个苦情的形象,由此来消除其他人对我的芥蒂。江余缓缓闭上眼,周遭陷入了黑暗中,他听见一道轻轻的声音划过耳畔:没关系。江余只觉得身上一轻,仿佛有什么东西脱离他而去。是因为确认他以后会为了部落谋划,所以彻底放心,不再眷恋了吗。难怪芽,秋还有毛他们那么喜欢你,因为你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啊。江余唇角微勾,重新睁开眼,就看见秋和毛飞奔着跑向他。江余,江余他们在呼唤他的名字,眉眼间都是欢喜。江余也受到感染,眼底染上了笑意。以后他就可以尽情发挥了,真好。第12章 意外之喜经过几个晚上的彻夜修炼,江余体内的异能源更加活泛,由此产生的异能也更多了。他仍然住在石部落的边缘处,因为这里非常清静。早上的太阳透过绿叶照进原始风情的木屋里,给屋内铺上了一地金黄。江余眼皮抖动,缓缓睁开了眼,从木板床上下来。他穿着绿植编造的衣裳,就连脚下也踩着攀缘植物的叶子做成的草鞋。嘎吱一声,江余推开木门,走了出去。温热的阳光顿时将他包了个满怀,不一会儿就驱散他体内的冷意,他的鼻尖冒出点点细密的汗珠。而在小木屋门前,树立着一根光秃秃的小木棍。木棍周围还用炭笔画了一个圆圈。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日晷了,江余现在就是根据木棍的影子在圆圈里的位置和长短确定时间的。他撅着屁股,在地上仔细看了一眼,小声咕哝:唔,居然都八点半了,那从昨晚到现在,应该修炼了有12个小时。难怪他异能增长快呢,果然是一分努力一分收获。江余闭上眼,仔细感受了一番,体内的植物异能很活跃也很充足,可以开始干正事了。他连早饭都没吃,径直找到毛和土他们,道:硬果苗太少了,我想再去丛林里找一找,你们愿意跟我一起去吗?毛和土对视一眼,跃跃欲试。江余说干就干,那我们走吧。土却迟疑了,看着江余欲言又止,我们不叫莱一起去吗?不用,硬果苗很轻的,不需要那么多人。江余摆手道。心里却想的是,有两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劳力搬运就够了,莱跟着一起去,发现点蛛丝马迹,让他露馅了怎么办。土低下了头,有点沮丧:喔。江余拍拍他的肩膀,笑道:行了,我们走吧。三个人大摇大摆往外走,这个时候,炎带着部落里的壮年出去打猎了,剩下的人对江余很信服,因此,没人拦着他们。当莱听到消息追过来的时候,三个人早就进入了丛林。因为这个世界的春天很短,只有短短半个月时间,就会过渡到初夏。所以有些特定的植物会在这段时间拼命生长。比如说,荠菜。荠菜的生命力很强,江余曾经在农村里的麦田、稻田、小沟边都找到过荠菜,但荠菜最多的地方还是麦田和稻田等各种田地,因为田地里有肥料,污染也少,所以荠菜长的也很好。不过除了这些地方,还有一个地方也有荠菜,就是山林里,而且在山林里挖到的荠菜是上乘品种,格外鲜嫩好吃。江余吃过一次,之后再次其他地方采摘的荠菜,总觉得少了点味道。但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成片成片的荠菜,在丛林里随风飘荡,那翠绿翠绿的身姿仿佛娇俏的少女在对他挥手浅笑。明明他前几天来,还没看见荠菜的影子。才短短几天时间,居然疯涨到这个地步。只能说不同的气候,造就了不同的事物。一切不过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罢了。真是残酷又现实的自然法则。江余假假的矫情了一下,然后一颗心都扑到了荠菜群上面。荠菜拿来煮肉吃,再合适不过了。江余吸溜两下口水,回头对毛和土道:都愣着干什么,快来摘荠菜啊。这荠菜一看就是才长出来没多久,这会儿吃正好,再过几天来,荠菜就老了,很影响口感的。土听到江余的话,立刻蹲下来采摘荠菜,毛却是一脸扭曲,江余,部落里还有哞兽肉,大家不用吃野草的。而且,野草真的很难吃。江余气的一巴掌拍毛背上,这才不是野草,这是野菜,叫做荠菜,能吃的。毛撇了撇嘴,往年采集队的人也会去丛林里摘一些野菜回来吃,又苦又涩,他吃了一次,就不想吃第二次。采集队虽说也算【队】,但是跟部落里的狩猎队完全没法比。采集队的存在,不过是为了给部落里的老幼多谋一条出路罢了。那些老人孩子每次在丛林外围摘一些被野兽啃过的野草和野果,然后带回部落里,靠着野草和着分到的碎肉,勉强也能活下去。毛自认为他已经脱离了弱小,今年就可以跟狩猎队一起去丛林打猎,到时候,他也可以分到好肉,完全不用再吃草了。江余一看毛拖拖拉拉的样子就来气,这个大笨蛋,好东西摆在眼前都不知道捡,蠢死得了。快点动手啊,不然以后我不带你们来丛林了。江余发出最后通牒,毛虽然还是心不甘情不愿,但到底没有再犟着不动了。趁着两人采摘荠菜的功夫,江余躲到一边,用异能催生藤蔓,快速编制了三个半人高的大背篓。他把背篓递给毛和土,对他们道:你们把荠菜都丢这背篓里。毛当即就把背篓背到身后,欢喜雀跃,这个好方便啊。还能装许多东西。他研究个不停,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爱不释手。事实上,毛的年龄也的确不大,满打满算也才16岁,在江余那个时代,才是刚刚上高中的年纪,然而在这里,却要随时准备好跟野兽搏斗。赢了活下来,输了轻则饿肚子,重则丧命。在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里,毛还长成这幅没心没肺,乐观开朗的样子也是很不容易了。江余无奈笑道:别玩了,先摘荠菜吧。好。这一次,毛应的很爽快。毛和土一心一意采野菜,江余担心他们会疏于防备周围危险,所以分了一点植物异能在周围,做个警示作用。然后道:我去找找这里有没有硬果苗,等会儿就来跟你们会合。嗯。土含糊应了一声,低头认真完成手上的工作。江余好笑的摇摇头,背着背篓走远了些。他躲在一块石头后面,警惕的检查了一下周围,确定只有他一个人,江余才从怀里摸出一把小豆豆,如果莱在这里,一定会惊讶江余怎么把没成熟的硬果摘了。这几天时间,江余闲暇时分试验了很多次,终于弄明白,硬果是怎么生长的。硬果想要发芽生长,最重要的一步还是在没成熟的小硬果上,他把小硬果摘下来,放在手心里,输入异能,小硬果的壳就会出现裂痕,从里面钻出一根细嫩的小芽,小芽长大成了硬果苗,然后根茎部落又结出新的硬果。如此循环往复,江余得到了一背篓的硬果苗。不过,他也累的够呛。这种疲惫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疲惫,更是精神上的疲累。他坐在地上喘气不止,歇息了十来分钟,他背着硬果苗往回走。不同于成熟硬果的重量,硬果苗轻了不少,满满一背篓也只有三十斤上下,完全在江余的承受范围之内。只是早饭没吃,现在又输出这么多异能,江余的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如果现在我面前有一头猪,我肯定能一口气吃掉大半。江余痴痴的想道。想吃猪肉荠菜饺子,想吃红烧肉,还想吃猪排饭,肉丸子,肉包子江余馋的口水直流,肚子叫的也更响了。好饿啊。咯咯咯,咯咯哒江余饿的头晕眼花之际,眼前突然闪过一道残影,说时迟,那时快,他的身体快于脑子,手按在了身边的一株藤蔓上,仅剩的植物异能全部输入藤蔓里,藤蔓瞬间伸长,一个呼吸间,就把之前的残影绞住了。江余这才看清,原来是一只颜色艳丽的超大版山鸡。这是肉啊,可以吃的。他好久没吃过烤鸡了。江余的喉头滚动,看着山鸡的目光格外炙热,他怕到嘴的肉飞了,加大了藤蔓的力度,瞬间把山鸡给绞死了。山鸡死了,他的异能也彻底用尽,藤蔓失去了异能支撑,软趴趴落在地上。江余双手撑在膝盖上,呼哧呼哧大喘气。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在下颌处汇成水珠,砸在草地上。他跌跌撞撞的走过去,把野鸡提起来,上手估摸着有七八斤,大家可以好好吃一顿了。他提着野鸡的爪子,目光无意间扫过野鸡的□□。上一世,因为他战斗力菜,所以他经常在生活方面多用心,为了让同伴和自己多吃一口肉,江余以前还在队里养过一次鸡。那个时候母鸡都特别珍贵,江余怕被别人骗,特地跟一个老大妈取经。知道怎么辨别鸡的公母。眼下有一只鸡,江余习惯性翻开野鸡的□□,瞥了一眼,然后就顿住了。居然是一只母山鸡。却让他给弄死了。江余:感觉损失了一个亿。心痛。江余颤颤巍巍摸了一把野鸡五彩斑斓的羽毛,为它默哀一分钟。然后该干嘛干嘛。而且这里既然有母鸡,应该也有鸡窝,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找到受精蛋呢。可惜的是,他异能用完了,又累又饿,为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的受精蛋在丛林寻找,不是一个明智的行为。江余单手抱着野鸡,另一只手把地上的藤蔓取走,这些都是资源啊,回头还可以编制袋子,用来装东西再好不过了。江余找到土和毛的时候,两个人都各自摘了一背篓的荠菜。而以他们两人为中心,周围都秃了好大一片。毛捂着肚子,跟土诉苦,要不是野草难吃,我就拿它们来垫肚子了。土点头附和。两人正说着话,就听到熟悉的喊声,毛喜道:是江余。两人寻声看过去,目光却被江余手里的野山鸡吸引了目光。江余,你好厉害啊,居然抓到了彩鸟。不愧是受到天神馈赠的人,真厉害。毛和土异口同声道。第13章 吃了吉祥物江余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毛口中的彩鸟就是他手里的山鸡。他笑了笑,道:我们回去炖鸡汤喝。母鸡啊,拿来炖汤最滋补了。毛和土齐齐凑上来,围着江余团团转,眼睛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山鸡。江余哭笑不得,只好把山鸡递给了毛,你们这么想看就拿去吧。毛抱着山鸡,喜不自禁,一旁的土羡慕地望着他。好似毛怀里的不是一只野物,而是什么绝世大宝贝。江余抽了抽嘴角,无力吐槽,我肚子好饿,先回部落吧,回去之后你们慢慢看。嗯。毛和土齐齐应道。毛背着大背篓,怀里抱着山鸡,在丛林里步履如飞,江余好几次都差点跟不上他。这体力对比,真是血虐。好不容易回到部落,江余把硬果苗放在木屋里,坐在木板床上大喘气。呼呼,累死我了。他摸到手边的石碗,里面还有一半清水,他捧起来咕咚咕咚全喝了。胃里不再火烧火燎的痛,勉强糊弄个几分水饱。他拍了拍酸软的四肢,无力的身体暂时什么都做不了,不如坐在床上打坐修炼一个小时。江余闭上眼睛,开始调动体内几近于无的异能慢慢运转。然而十分钟后,他无奈的睁开眼,摸着唱空城计的肚子,垮了肩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老祖先诚不欺我啊。江余索性出门,去找毛和土,决定把山鸡炖了吃。但在他不知道的这十分钟里,毛和土带着山鸡招摇过市,整个部落的人都知道江余独自一人猎到了彩鸟。所以,江余一露面,就有人跑过来,期待的望着他,江余,彩鸟真的是你一个人猎到的吗?肯定是的,毛和土不会说谎的。江余好棒啊。江余,你下次去丛林能不能带上我,我很听话的,也很乖,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保证不会给你添乱的。江余寻声看过去,发现说话的是个十岁出头的男娃,他很瘦,因为没有兽皮遮挡的缘故,他的肋骨顶着一层薄薄的皮肤凸出来,显得触目惊心。江余在部落里分食物的时候见过他,当时他就挨着部落的老人身边,也是部落里的孤儿。江余怜惜他的遭遇,不忍心使唤他,张嘴想说不用,这短时间荠菜疯涨,带回部落的荠菜很多,可以分给他一些。却不期然撞上一双干净清澈的黑眸里。那双黑眸里清晰地倒映着江余的身影,眼中不见一丝阴霾与悲哀,只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江余心中一怔,愣在那里,好半天没有说话。小男娃以为江余拒绝了他,失落的低下头,眼角都垂了下来,浑身都散发着难过的气氛,像一只被人抛弃的狗狗。江余抿了抿嘴,试探着伸出手,摸了摸男娃短短的头发,温和道:你听话,我就带你去。小男娃一瞬间抬起头,不敢置信的望着江余,漆黑的眼眸在阳光下不但没有失色,反而更加明亮,他咧着嘴,大声道:我会听话的。江余弯了弯眼眸,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年,我叫年。小男娃欢喜雀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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