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条车道,“该回去了最远只能到这里,”火怪心里对自己说。
这时马车忽然停了,“难道被发现了”火怪赶紧打手势让十鱼不要动,尽量伏低身体连大气都不敢出。两个白人下车用树枝在地上划着什么西方白人蹲不下,看起来似乎挺有趣。火怪朝十鱼看过去正好十鱼也看过来,两人都一脸问号变成了好奇宝宝,有趣的白人也是奇怪的白人,先知说的对上了噢,两人蹑手蹑脚的靠过去打算看个究竟。
啪嚓,身边传来枯树枝被踩断的声音,在安静的森林里异常刺耳,哦不十鱼这个笨手笨脚的猎人
这个时候应该乘着对面的白人看不见赶紧走,可是火怪今天脑子发木,十鱼一向脑子不好使,两人做出了错误反应。
瑞克端着枪虽然大吼“出来”,但其实一点也没希望真有人或者动物跑出来,开玩笑呢,这距离顶多放一枪然后就得肉搏,一个瘸子加一个半大孩子的组合毫无胜算,虚张声势罢了,所以当他看到灌木丛晃了一下一左一右真的钻出两个印第安人来时脸色都变了。
这是怎样的两个印第安人唷
头发几乎剃光只留着后脑勺上的,这点头发编成许多细小的辫子束成一把,用染色的动物毛圈成一朵花似的围着再斜插一支装饰的羽毛。两个印第安人都只围着一块腰布,却穿着盖过膝盖,长的可笑的鹿皮靴,赤着的身上绘着奇怪的纹身,年纪都不大,小的跟弗里兹差不多,大的也大不了两岁。
年纪略长的一个脸上自人中以下直到耳根全都纹成了黑色,耳朵被割开挂着奇怪的坠子,鼻子中间插着一根豪猪刺,手中握着弓箭腰上别着战斧,面目狰狞,一看就令人肾上腺素加快分泌。
弗里兹只觉得口干心跳加速,与瑞克交换了一个复杂的眼神。跑是跑不了,要干怕是也打不过,要不我来试试
“ai”音同阿弥陀佛前两字,法语意为朋友。
“ai”
弄巧成拙的和脑子短路的齐齐松了一口气
殖民地时代法国人比英国人对原住民友善多了,始终以传教、教授文明世界知识为主要手段,钱也挣却没英国人挣的那么带血,一代代法国探险家流血流汗的给法兰西探明诺大一片新大陆,最后一股脑全丢了,给别人做了嫁衣。
虽说现在原住民们许多在英美治下,与白人交易主要用英语,却也没忘记曾经的法国友人。
弗里兹又说了两句法语对面却接不上了,于是改回说英语配合手势,总算磕磕巴巴的可以交流。
“我,特拉华的弗里兹,他,费城的瑞克。”
“我,乌龟族的火怪意指野火时发生的火焰龙卷风,”配上舞动的手和口中呜呜的声音,“他,浣熊族的十鱼。”印第安人说族别说到动物的时候其实说的是祖先氏族血脉源流,如同一个中国人说祖上是汝南周氏或是什么玄鸟之子,然后又是什么部落,几个部落再组成这个民族。
接下来既然是朋友又经过自我介绍似乎该赠送礼物了,可惜弗里兹和瑞克都是穷光蛋,身上不可能带着贝壳念珠和彩色玻璃珠这样华而不实的东西,现在总不能把吃饭家伙送出去,而印第安人偏偏对收礼这个节目重视的不行。
曾经英国从法国手里夺取了一片土地,新派来的总督是个又臭又硬的家伙,认为给治下蛮族送礼是给大不列颠丢脸,这种陋习没有以后啦,然后土地上的各族印第安人都不依全起来造反,直到英国人派来使者劝说今后照旧,礼照送舞照跳,暴动才平息。
“嗯,瑞克,给朋友一人倒一杯威士忌”酒这东西在历史上一直都贵,很长一段时期只有少数人能天天喝得起酒,粮食有富裕才能酿酒,人人都能把酒水拿来漱口跟大众担心自己身体肥胖一样在人类历史上存在时间极短。
美国人又尤以酗酒闻名,欧洲来的萌新移民看到新大陆居民把苹果酒当水喝不由咋舌,社会环境如此,造成一代比一代好酒。某美国长大的4v女艺人每晚必出门买醉,因此上了4v八卦头条,想必也是受了文化熏陶。
印第安人更贪杯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白人传教士的看法是他们逢酒必喝、喝则必醉,为了换来杯中之物一切能卖的都可以卖。
1729年有一次宾州的肖尼人酋长和总督约好会商,到了时间人却没到,翻译姗姗来迟赫然的解释说印第安人把行头跟干粮啥的都卖给商人换朗姆酒喝了,酋长出不了门。
喝酒已经把许多印第安人脑子喝坏掉了,无怪乎后来领导肖尼印第安人反美起义的前后两位领袖都是主张禁酒的“印第安林则徐”。
“都给十鱼,我给我吃个果子吧,”居然有少见的不贪杯印第安人。
气氛彻底缓和了,印第安人一个端着杯子美美的啜着威士忌,一个挤眉弄眼的啃着酒苹果。
弗里兹眼睛余光却扫到瑞克手都不知往哪放,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
奇怪,他为何这么紧张,弗里兹慢慢靠过去按住他肩膀,“你怎么啦别打扰我们的客人。”
“他们是肖尼人”
“肖尼人怎么啦”
在边疆猎人和垦荒的新移民中流传着关于肖尼人的种种神秘恐怖传说,比如说肖尼人是食人的野蛮民族。移民中一个寓言故事会讲到一个屡屡不合群的移民一天独自进入森林,再被人发现时已经只剩下被食人族吃剩的头和四肢骨殖。
另一些故事里肖尼人是残暴无情的恶魔会残杀白人妇孺,战争暴行包括抓起婴儿砸死在树干上,把白人俘虏捆绑起来用烧烫的铜器和铁器烙烫虐杀取乐,基本上是三光的鬼子兵跟商纣王的形象合体。
这些当然是无稽之谈,肖尼人是东部最骁勇善战的部族之一,但不是魔鬼,就是这形象确实辣眼睛,要是他们有丹尼尔刘易斯的颜值问题估计不大,然鹅肖尼人并没有这种美颜,相反他们丑的极为有特色。这就给某些人妖魔化他们提供了绝好条件,而妖魔化一个族群背后的黑手往往必有所图。
第六章 十日之约
“放轻松,如果他们有恶意,这会儿我们的肉已经串在树枝上烤的香喷喷下酒了。”
“你是真不知道印第安人袭击多可怕我们去那边远一点地方,让我告诉你我是怎么瘸的吧,”瑞克压低了声音。
“战争结束之前我就把军饷里头的大陆票都逼着军需官换成了打仗时的这杆宝贝,法国沙勒维尔军工厂造的1774式燧发枪,后来那些拿着满手大陆票的退伍jūn_rén等于拿着废纸。我干回老行当参加了一个狩猎队,从大湖上划船去了俄亥俄的荒野,边疆猎人干一年就相当于别人在城市里累死累活干两三年挣的钱,虽然辛苦我乐在其中。”
“一天晚上我们宿营的时候被袭击了,四面响起了狂野的吼叫,我背着皮子边打边跑,黑暗中不断有同伴被击倒在地发出惨嚎。我最好的朋友就倒在我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可是我不敢回头去救他,那些嚎叫的魔鬼就紧追在我身后
还在jūn_duì里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俩一起行军一起打仗一起分享杯子里最后一口威士忌。哪怕面对红衫军雪亮的刺刀时我都没有眨过眼,可是那个时候我怕了。他在地上不停的喊着瑞克瑞克印第安人在用战棒砸他,我能听见战棒砸在身体上的噗噗声,能听见骨头折断咯的一声,每砸一下他就痛叫一声。”
“我朝他的方向开了一枪希望能仁慈的结束他的痛苦,马上左腿一阵剧痛,我被一支箭射中了膝盖。我脚下一软向左一歪倒掉进了河里,河水把我冲出很远,等我挣扎着爬上岸枪和背的皮子都丢了,只剩腰上缠着的几张河狸皮还在。
我在林子里走了几天才遇见定居者,他们送我到医生那里,医生帮我取出箭头清洗了伤口,他说再晚一点伤口发生坏疽我的腿就保不住了。养好伤我用皮子酬谢了他们,跟着一个商队走出荒野来到费城。
我再也做不成猎人了,每当四周安静下来我就会听见那个声音在喊着瑞克瑞克,仿佛魔鬼又追在我身后,以前我是喜欢威士忌,现在我离不开威士忌,只有它能让我感到宁静。”
“我重新买了一支枪,却再也使不了它,我的手指一触到扳机整个手就会抽筋,”瑞克红着眼睛喃喃的说,很难想象这样一条大汉都快哭出来了
原来瑞克你受过这样的创伤,这不是传说中的std吗,药物配合心理治疗应该能治你的病,可是我仅仅是知道帮不了你啊,弗里兹默默的想。
“你是在后悔丢下朋友逃命吧,别担心,我们的罪终会有清偿的一天;但不是现在,要等到末日审判那个时刻,你将在你的朋友面前赎回你的罪。至于肖尼人”弗里兹斟酌了一下用词。
“瑞克,他们不是魔鬼,他们是另一群需要被拯救的灵魂,你们捕光了河狸以后印第安人用什么去跟商人换东西呢。他们同是主创生的,一群踏入歧路的羔羊。”这个时候为了最好的效果应该配合上怜悯的眼神,唉,可那样以后瑞克看自己不是会一付看神棍的样子吗,不好不好。
一般来说北方清教徒家庭都会有不错的识字率,因为他们要看懂圣经,而瑞克却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宗教知识都来自布道,太容易忽悠了,这几句半懂不懂的道理就让他情绪稳定下来,无怪乎说宗教就是精神鸦片。
说拯救印第安人不过是糊弄瑞克的东西,弗里兹现在眼里冒着金星,这可是一群自带干粮、自己会安排安保工作、不要工钱的劳工,更棒的是白人避之不及,保密问题比自家父母兄弟帮忙还理想
自己只有十五岁,想要说服家人拿出大半家当购置设备,去做一个他们闻所未闻的产业,很难
而且自己能用的原料只有麦粉和大米,糖化效率会很低,父母的耐心可经不起几次失败来考验,去印第安人那里糖化失败了大不了酿酒,他们仍然感谢自己。
这可是一个起码值几百美元的机会,一个以后可以被写进书本流传的美国梦。
嗯,印第安人不是傻子,该怎么忽悠他们呢。
说起白人和印第安人合作的历史,就绕不过五月花号和感恩节,很多人认为印第安人似乎友好过头了,实际上呢,这些波卡诺基特印第安人主动找上门的目的是和清教徒移民结盟,借助他们的武力对抗敌人。
在一个晚上移民们带着火枪和印第安人一起荡平了他们敌人佩科特部落的村子,知道这段被白人大肆宣扬的黑历史后在感恩节白人还需要感谢印第安人么。
再比如说英法商人都在北美做生意,但是法国商人那要五张河狸皮才能换一支枪,而英国人刚来只要两张河狸皮就能换一支枪,于是印第安人都跑去和英国商人交易了,虽然平时法国人更朋友一些,印第安人算账还是算的很清楚的嘛,他们也相当的现实哦。
“嗨,火怪,你们的猎物可以跟我们分享吗”还真让弗里兹琢磨出个主意,一路折腾这么久该考虑晚饭了。
“朋友,这几只松鼠肉太少了,你等一等我可以去猎一只火鸡。”
“不用了,车上有面包和咸肉、苹果、威士忌,准备柴火点上堆小火,足够我们对付一顿啦。”
五只灰松鼠扒皮去头和内脏,割掉箭孔边上的一小圈肉,印第安人用的还是燧石箭头难免会有些碎片。
松鼠整个用树枝串起来四肢撑开,弗里兹又把咸肉切成硬币厚的一片紧紧裹在松鼠肉上面,随手用小树枝削出几个木钉把培根肉卷钉住,这时用刀把培根斜着划几刀。
再把串好松鼠的树枝围着火堆竖着插在地上肚子一面向着火,不一会培根的脂油就烤的流出来把松鼠肉烫的滋滋作响。看看培根发卷发焦了把树枝拔出来,换一面向着火,一边烤弗里兹一边招呼瑞克切面包和苹果,两个印第安人看的眼睛眨了又眨只觉得大开眼界。
看看背面的培根也快焦了就撤去明火,用石头树枝搭了个架子把五只松鼠背面在下放碳火上继续烤。
“弗里兹,你们法国人都喜欢吃奇怪的东西是吗”瑞克终于忍不住了,边疆猎人不屑于吃松鼠这样的东西,他们更喜欢鹿肉,也下套抓兔子,松鼠这鬼东西套不住,用枪打肉都没了还浪费火药。
“奇怪这倒是没有啦,只不过法国的一些美味别人无法欣赏。嗯,差不多行了,印第安朋友自己选,瑞克这是你的。”
火鸡和松鼠两样野味让弗里兹选的话肯定是选松鼠,开玩笑啊火鸡肉是出名的难吃,烤熟之后又硬又柴,野生的肉质还要加上一个韧,如同嚼橡皮筋,属于后世美国家庭感恩节的忆苦思甜菜,无数美国孩子的童年阴影。如果有21世纪的厨房和嫩肉粉、大豆蛋白作弊当然有办法把它处理的味道尚可,可这荒郊野外的除了烤就只能生吃了。
凭良心说松鼠肉味道还不错,跟兔子肉差不多还嫩一点,难怪美国红脖子能吃松鼠一直吃到21世纪。
包上培根保证了鼠肉不会烤的过干,焦脆的培根外观不好看黑乎乎的,味道马马虎虎就着酸溜溜的苹果和干面包还颇为开胃,印第安人对这种烤法颇为新奇吃的两眼亮晶晶的。
“刚才我拾掇时从松鼠嘴里掏出一个橡子,火怪,你们是在橡树林里捕到它们的吧”
“是的,树林里有很多松鼠,我轻易就捉到这么多。”
“那岂不是也有很多橡子吗,真可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