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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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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体力非凡的魔尊能起这么早以外,也没谁能起这么早了。包括妖王荆烈。荆烈睡得正香,忽然感到一阵地动山摇,妖界魔气荡漾。他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抹了把脸,自言自语道:咋地了这是?面前一道黑影闪过,荆烈抬了抬眼,看清了来者,舒了口气,抚了抚额道:哎呀,你吓死我了。归还破阵珠那日,你同他说了什么?这个他,指的自然是魔尊夫人了。这都几百年前的事了,荆烈哪能记得清?他做出沉思的模样,道:我想想啊。忽然妖洞一阵摇晃,碎石滚落,噼里啪啦。荆烈彻底清醒了,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嚷道: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说。就是说了些你与先妖王的事儿呗。荆烈低声嘟囔道。我与先妖王?魔尊皱了皱眉,什么事?荆烈虚了,底气不足地一一道出。在听完荆烈的解释后,魔尊额头的青筋都起来了,你从哪听来的?大部分都是真的啊,荆烈见魔尊面色不善,又降低了声调,嗯,小部分小部分是茶馆里听来的。他见魔尊一副想打妖的模样,赶紧摆功道:布下护界阵法之时我可也出了一份力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魔尊双手结印,缓缓道,那时你只是端了一杯茶,就溜去人界了。魔尊的效率就是高,不到一个时辰,就弄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推开寝殿门的时候,魔尊夫人还躺在床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睡。仔细一看,睫毛却是微微颤动着。魔尊坐在床边,轻声道:我与先妖王不说了,不说了。魔尊夫人猛地睁开眼,从床上坐起,满脸愧疚。这事儿都埋在心底几百年了,怎么就忍不住说出来了呢?他难受,魔尊肯定更难受,有什么意思呢?这样想着,忍不住伸出胳膊,抱住了魔尊的脖子,靠在了他的怀里。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魔尊被他的投怀送抱弄得心脏狂跳,但该解释的,还是要解释的。我与嗯魔尊夫人今日胆子大得很,居然直接堵住了魔尊的嘴。算了,待会儿再解释吧,魔尊放弃了思考。一阵亲密接触后,魔尊夫人有气无力地被魔尊搂在怀里。我与先妖王魔尊夫人打断了他的话,道:我不知你是想解释还是想怎的,反正我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魔尊被他的俏皮话逗得笑出了声,忍不住亲了亲他的额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从未喜欢过先妖王。嗯?魔尊夫人瞪大了双眼,荆烈说你英雄救美。什么英雄救美?那日我只不过是感应到忘天作祟,巧合罢了,只可惜他太狡猾,竟逃脱了。那你为何要帮先妖王布下护界阵法?魔尊的眼神有些虚浮,自然是为了减少人、妖两界的纷争。还有还有?护界阵法一旦布下,作祟的妖物自然会变少。魔尊的工作量自然也少了。魔尊大人光辉伟大的形象在魔尊夫人的心里渐渐崩塌。那那你为何将幻灭赠与她?魔尊沉默了片刻,道:不是赠,是先妖王受忘天的蛊惑,偷得的。偷?你不是随身戴在身上,怎会被偷去?从前不常戴在身上,不需要时便放在落镜山里,先妖王有破阵珠,趁我不在进了落镜山,偷出了幻灭。此事一出,我再不敢将幻灭放在别处了。至于先妖王为何会受忘天蛊惑偷出幻灭,又牵扯出另一桩事了。魔尊见怀里的人嘴角不断上扬,问道:你笑什么?我高兴,不行吗?高兴什么?明知故问,魔尊夫人一个翻身,趴在了魔尊的身上,亲了亲他的眉,道,你的眉毛是我的。又亲了亲他的眼,你的眼睛是我的。你的鼻子是我的。你的左脸是我的。右脸当然也是我的。最后印上了他的唇,道:你的全部都是我的了。作者有话要说:下次更新应该是5月了哦,15号或者之前吧,嗯,女主要驾到了。看到大家的评论我可开心啦,欢迎大家评论哦~论文爱我,我爱论文。第48章 冷酷魔尊的小仙侍(十六)凉风送爽, 瓜果飘香, 正是金秋时节。乾州城外, 洒满阳光的崎岖山道上,黑衣墨发的青年牵着一个男孩儿的手, 缓缓地走着。这男孩儿身上穿着藏青色的衣袍,腰间系着灰色的带子,正啃着不知从何处摘来的苹果。他吃的狼吞虎咽, 不一会儿一个苹果就进了肚子。青年抬头,见太阳不知不觉已经升到了正当空, 开口道:是不是该回去了?清越的声音,和他周身散发出的温润气质如出一辙。那男孩儿顿时不干了,拽着青年黑色的袖口道:不行不行,我们还没进城呢。青年停住脚步, 道:青元, 下山前你跟我保证什么了?青元瞅他面色冷淡,知道撒娇的法子已不管用, 耷拉着脑袋回道:听话。那你现在可是做到了?青元不说话了。季温良见他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叹了口气。自百年前从妖界回来后, 弑神便开始有意教导季温良捉拿妖魔的法术,现如今, 这降服妖魔的任务, 算是落在了他的头上。他这次下界是来捉拿血魔。这些年来, 魔界群龙无首, 偷渡到人间的魔物愈来愈多, 血魔便是其中之一。《万物志》记载,血魔嗜饮生血,性情狂暴。季温良花了不少时间,才将血魔收入缚魔袋中,刚要回落镜山,袖子里闪出一道青光。青元竟不知什么时候跟着他出了落镜山,真是越大越有主意!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季温良只好带着他逛了会儿大山。只是逛着逛着,居然要进城。季温良训了他几句,又有些不忍心,叹了口气。想来是落镜山上的日子太无聊了罢。可若随了他的心意,下次恐怕又要得寸进尺,说不定会闯出什么祸事。彼时二人已走到了半山坡,向下望去,是一片片的农田和茅屋。季温良看着茅屋顶上升起的袅袅炊烟,温言道:城里是去不得了,不过村子里兴许有酒肆,说好了,出了酒肆,可要立即回去了。话音一落,青元马上换了笑脸,连声道:好好好。拉着季温良的手便往山下跑。真让人怀疑刚才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是装出来的。顺着山路向下,又沿着官道走了一会儿,正碰上个酒肆,红色的酒旗迎风飘扬。不大的厅堂里,规规矩矩地摆着几套桌椅,只是一个客人也没有,安静得很。青元转了转眼珠,道:怎么一个人也没有?肯定是这里的酒不好喝,要不然我们进城他的话还没说完,被季温良瞪了一眼,只好住口了。两位客官是外地人吧,城里的各大酒店客栈,用的可都是我们陈家的酒。厨房里传来咳嗽声,帘子一掀,晃晃悠悠走出个弓着腰的白发老人。孩子说话没个分寸,老人家莫要怪罪。不碍事不碍事,童言无忌,店主摆了摆手,将二人引入正堂,道,两位客官来些什么?青元抢着答道:五嗯,一碗酒,一壶茶,再来些清淡的素菜。说罢,讨好地朝季温良嘿嘿一笑。季温良无奈地瞥了他一眼。待店主进了厨房,青元不满地嘀咕道:什么老人家,算起来,我可比他大百岁呢。谁让你长得这么小?我们龙族长寿着呢,长得慢,不行吗?正说着话,老人端着个木盘子走近,在二人面前放好碗筷,又端起酒坛,颤颤巍巍地倒起酒来。哎呀!青元腾地从长木板凳上站起。季温良正低头喝茶,听他一惊一乍,抬眼望去,只见青元藏青色的衣袍上氤氲了一大滩酒渍。哎呦,客官真是对不住,我这老了,眼神不好使。店主说着,从肩头扯下白巾,擦拭起来。青元刚要发火,看着店主小心翼翼的模样,又憋了回去,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重新坐了下来。对不住两位客官啊,今日儿子儿媳都不在家,店里就剩我这一个老头子,唉,老眼昏花,手脚也不利索。季温良也觉得奇怪,问道:老人家,这都是晌午了,一会儿客人多起来怎么忙得过来?老人家摇了摇头道:客官有所不知,今天大家都去向阳村看道长捉妖了。季温良听到向阳村三字,身体一僵。青元是好热闹的,赶忙歪头问道:捉什么妖?哎,这事儿啊,还得从王家失踪的公子说起啊王家世代以贩茶为生,是乾州城有名的富商之家,王老爷子操劳大半辈子,攒下万贯家财,只可惜家中人丁稀少,膝下只有一子。对待这唯一的孩子,王老爷子自然是宠溺的紧,自小就是锦衣玉食不说,还百依百顺,要什么便给什么。常言道,惯子如杀子,慈母多败儿。王公子长到十几岁,本该学着打理家中的生意,却整日沉浸在温柔乡中,正事不做。王老爷子想管,奈何年事已高,心有余而力不足。王公子常常夜宿柳巷,这是整个乾州城都知道的,只是那一日,过了中午,还未归家。王老爷子又怒又急,派了十几个家丁,翻遍了整条花街,都没瞧见王公子的影子,又寻来昨夜里伺候的姑娘,才知道王公子半夜里就离开了。也许是让土匪劫去了呢?青元眨着眼睛问。店家叹了口气道:若是让土匪劫去,那也好了。起初,王老爷子也以为是被土匪劫去,心惊胆战的等了好几天,也没等到什么消息。若是劫匪,早上门要钱了。不是劫匪,却是妖怪。王公子失踪十天后,有樵夫报官,说是在向阳村村口发现了一具尸体。这尸体全身干瘪,死相吓人,经杵作一验,竟是被活生生吸干了血。啊?那不就是青元先是惊呼,看了季温良一眼,把后半句话吞进了肚子里。那不就是血魔干的吗?店家接着道:这尸体正是失踪的王公子,后来陆陆续续的,又有人在向阳村附近发现了不少尸体,统统失血而死啊。老人家,许久不做声的季温良突然开口道,村口人来人往,怎么尸体放了十天才被发现?那个向阳村并没人住,是个荒村。在一年前,向阳村的人感染了瘟疫,一个村子的人都死光了,外人都不敢靠近,怕染了病,所以成了荒村,那樵夫也是个胆子大的,估计是为了多砍些枯柴。王公子死了,王老爷子自是不甘心,花重金请了道长,据说据说是什么大门派的,唉,我这记性不好总之,是个有本事的,又是喷火,又是嚼骨青元却哈哈笑了起来,什么道长,玩杂耍呢吧。哎呦,可不敢这么说,那道长说是血妖作怪,那血妖喝人血,喝得越多,功力越大,到时候整个乾州城的人都要遭殃哦。青元看了一眼季温良,道:老人家你不用怕,那血魔不,血妖,血妖不会再出来作怪了。店家点头道:是啊,是啊,这不今日道长就要作法烧了向阳村,除了血妖,为民除害呢。季温良越听越是心惊,他从怀中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桌上,道:多谢老人家款待,我们二人也想看看那道长的风采,可否指个路?店家伸手一指道:那向阳村好找,顺着大路走,翻过一道山就到了。多谢。季温良牵着青元的手就往外走。哎?我酒还没喝完呢。不是回落镜山吗?怎么又要去看什么道长?他连妖和魔都分不清,有什么可看的,无非是骗人的把戏,你不是说要少管闲事?季温良心道,这可不是闲事。瘟疫,向阳村这是姗姗来迟的剧情啊。女主巫古雪是个弃婴,被向阳村的村长捡回,吃百家饭长大。她十二岁时,村里突然生了瘟疫,除了她以外,无一人存活。女主也想出村外,可若是让人发现,难保不会被当成妖怪抓起来。怎么全村的人都死了,偏偏你活了下来?于是,她在荒村里独自生活了一年。谁知半路出了个半吊子道长,说什么要捉血妖,放火烧村。可怜女主被困于熊熊大火中。嗯不可怜,后来不是让路过的弑神给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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