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是谁,用了腾讯的匿名说,给王霏霏留言。
我最后叫你一声霏姐吧,其实你今晚上真的不该来,以前还觉得你是女神,结果你过来了之后,女神光环都掉光了。你是想要找对象是吗?其实我估计有点难,有人说你眼光太高啦,毕竟和汪少谈过恋爱,一般人hold不住,你现在的消费观念,除非是富二代,不然养不起你啊。我以前小小崇拜过你,匿名给你提个建议,你别留在京都了,攒点钱回老家吧,那样比较好找对象。
宁蓁蓁牵着孩子的手,准备送她去学校。
这样重大的日子,邵子林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在a国,实在没办法赶回来,和自家小公主割地赔款,基本上已经把自己全部的领土给了小公主,才哄得她笑了起来。
幼儿园老师在门口迎接,看到了新的小朋友过来,蹲下来哄着噘着嘴的小朋友。
宁蓁蓁蹲下身子,亲了亲自家宝贝儿的面颊,“别担心,幼儿园里有许多小朋友,还记得我和你说的吗?你看手表,到了时间,爸爸妈妈就来接你了。”
抿着小嘴,牵住了老师的手,进入到幼儿园的园区里,还不停地往后看,这让宁蓁蓁觉得有些好笑。
“何玉佳?”
宁蓁蓁回过头,发现来牵着孩子的是赵玉秋和汪汛晖。
汪汛晖对着宁蓁蓁点点头,然后温声哄着哭着的孩子,然后和老师做交接。
赵玉秋则是笑着说道“邵教授呢?”
“他在国外。”
“难怪,平时都听说邵教授非常宠孩子的。”赵玉秋弯着眼,“我看是你的粉丝,上次你们家的专访我都看了。”
怡佳公司到现在新的研发项目还是在推进之中,目前上市的只有一款药物,这款叫做超分子乙酰水杨酸缓激肽直接让怡佳的体量反超了邵氏,也就做到了当年所说的,怡佳公司领跑邵氏。
邵菘的身体还很健康,宁蓁蓁就没有接受邵氏的其他产业,还是专心做药物的研发工作。
别看只有一款药物,怡佳公司在国人的心中已经是超神的代表,先前怡佳公司出了新的论文,是关于抑制肿瘤基因表达的,这让国人都兴致勃勃讨论,觉得有生之年可能会见到眼前的这位女士攻克掉癌症。
不少人都是宁蓁蓁的粉丝,所以前段时间关于她家庭的一个专访节目,点播量高的爆表。
赵玉秋自家丈夫的产业和邵氏有些重合,不过不妨碍她欣赏宁蓁蓁,实在是又a又飒,丈夫在节目里看着宁蓁蓁,眼睛都柔得要滴出水了。这都结婚好几年了,还这么恩爱,赵玉秋很佩服这样的人生赢家。
汪汛晖等到把孩子送进了幼儿园,就先回到了车上。
妻子回到了车上,汪汛晖就听着妻子说道,“我刚刚看到了何玉佳,她保养的真好。”摸了摸脸,赵玉秋想要下午预约一个医美项目。
汪汛晖让司机开车。
邵氏和光发有业务重合的地方,邵氏兴起,就毫无疑问让光发更加衰落,光发的转型也并不算成功,如今就这样过着日子,偶尔汪汛晖会做一个梦,梦里光发吞并了邵氏,醒来了之后,他就觉得梦里太无厘头了。
他怎么会和王霏霏在一起?听说王霏霏早些年就回老家了,到现在还是单身,被人评价是古怪的女人。
是啊,王霏霏的想法那么古怪又稀奇,他怎么会和王霏霏结婚了?光发还吞下了邵氏?
这根本不可能。
第112章 天才宝宝1
闹铃声响起,宁蓁蓁就睁开了眼。
入眼的白色细纱蚊帐,有不少的补丁,但是打理的不染一丝尘埃,身上的被子都是打了补丁的,再一翻身,旁边有一个瘦小的孩子。整个人蜷缩在一团,安安静静的呼吸,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皱着眉头。
宁蓁蓁的手指撩起孩子的碎发,孩子的眉生得好,五官轮廓也不错。
房间里的床尾有一口大红箱子,一个上了年代八斗柜,贴着褪色但是完整的喜字。
孩子往她的方向缩了缩,最后还抓住了她的手。嫩生生的唇瓣发出了嘟囔声,抓住了手之后,孩子的眉头舒展开。
看上去,这孩子十分没有安全感啊。
宁蓁蓁在心里给了判断,拉着孩子的手,接收了记忆。
原身叫做林凤娟,曾是纺织厂的一朵金花,她的肤色白皙,双眼灵动,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宽大的蓝色厂服都显得好看了。
林凤娟的家庭条件也很不错,父亲是机床厂的中级工,有一手好技术,母亲是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她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也是机床厂的工人。
林家的家世清白不过,父母都念过书,认识字,林凤娟本人也是初中毕业,有铁饭碗。
所有人都觉得林凤娟会嫁得不错,但是没先到林凤娟居然嫁给一个瘸子,就算是这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学问不错,也架不住腿脚不便,不少人心里头都嘀咕,应该可以嫁个更好的人才对。
这个知青叫做何文生,家里都是知识分子,当年在下乡的时候,参加双抢结果被砸了腿。本来有一个相好的知青姑娘,因为对方家里运作把女孩子带回了城里,何文生黯然神伤。
何文生是很喜欢那个成分不太好的姑娘,为了那个知青姑娘还和家里人翻脸了,结果阴差阳错就这样错过了。
何文生是因为双抢而瘸腿,他得到了队里很难得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何文生本来就是高中毕业去当知青的,在不少认识字都困难的工农兵大学生里脱颖而出,加上政策变化,他无缝衔接,不用再回农村,而是在城里做老师。
何文生留在了城里,他性子倔强,当年为了他结婚的事,父母说了不少狠话,他就干脆留在武阳市,不肯联系在京都的父母。
何文生思念知青姑娘,写了不少情诗刊登到报纸上。得到了不少稿费不说,也算是有点名气,何文生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林金凤的双胞胎弟弟林飞龙。
林飞龙对何文生推崇到了极点,介绍了姐姐给何文生认识。
何文生的长相很英俊,因为情伤,带着淡淡的忧伤,那种书卷气息加上忧伤感觉,直接戳中了林凤娟,这个漂亮的被人追捧的厂花,在弟弟的鼓励下,常常在不上班的时候就去找何文生。
林凤娟的热情让他想到了当时在村里的事情,那个叫做薛依红的女知青,其实远没有林凤娟漂亮,只能够说是清秀,但是才情很高,让何文生渐渐接触多了喜欢上了。
薛依红还有一股隐蔽的热情,大胆抱着他在玉米地里,到了最后他腿瘸了,薛依红挥泪返城,他也并不恨对方,毕竟她也是没办法,薛依红都已经把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他了,她也不愿意这样的。
何文生就这样和林凤娟在一起,何文生虽然是瘸了一只腿,但是因为是大学生,工作单位很好,是实验小学,工资和劳保福利都发得很足。
两人在婚后一年之后,有了女儿,女儿的名字叫做何赭。
这个名字虽然有些绕口,看起来也很怪,但是听着丈夫解释是赤色的意思,也觉得挺不错。
生了孩子之后没多久,何文生的父母到了武阳市找到了何文生,原本大家都觉得林凤娟要嫁给一个瘸子有些看不起,这个时候居然公公婆婆两人一个是国营钢铁厂的厂长,一个是小学的教导主任,而且公公婆婆还直接动用关系,把两人调到了京都里去,儿子的话去了学校里当老师,媳妇则是去了国营大饭店里当服务员。
在小小的乡镇里,林凤娟显然是攀登上了人生巅峰,像是拿到了最好剧本。
如果要是真的拿到了女主剧本,那也就不用宁蓁蓁来帮忙逆袭了,因为到了京都里,后面的故事就可以说是荒诞了。
薛依红回到了城里之后就发现怀孕了,本来想要打掉孩子,但是医生说要是打掉之后,可能很难生育,薛家人就想让薛依红不出门,等到时候送走孩子,再让薛依红养好身体嫁人。
薛依红耽误了一年之后本来是想要嫁人的,但是她因为怀孕留下了很深的妊娠纹,松弛的肚皮根本就瞒不住别人,加上这个孩子实在太过于乖巧,于是干脆就当做是捡到的孩子,办理了领养手续,挂在薛依红的名下,叫做薛铭。
薛铭长得好,还是个天才儿童,薛依红看着孩子,心里软了起来,干脆就不嫁人。
薛依红从乡下回来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因为母亲身体不好,家里坐吃山空的情况下,母亲还在床上,没办法看孩子,她就带着孩子去小学应聘。
哪儿有带着孩子去应聘老师的,这个时候何文生的母亲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薛铭这个孩子,她拍板留下了薛依红作为小学老师。
或许是血缘的天然联系,何文生的父母非常喜欢薛铭,也因为这个原因,这两个人才会拉下面子,去把何文生还有林凤娟接到京都来。
一边是魂牵梦萦还生了孩子的薛依红,一边是不喜欢但是同样生了孩子的林凤娟,何文生几乎是傻了眼。
幸好薛依红还是如同往昔一样,只是有一个请求,希望他知道薛铭是他的儿子,并且好好对他。
何文生的父母也知道了这一桩隐蔽的事情,难怪他们喜欢薛铭这个孩子,对他很好。
薛铭是天才宝宝,何褚是先天不足,看上去很弱的怯生生的宝宝,两个比较起来,自然是薛铭越发受到重视。
何褚在被薛铭带出去玩耍的时候,薛铭故意把何褚一个人丢到公园里,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
这一下让林凤娟天都要塌了,她恨极了薛铭,见到了薛铭就想要打她,结果把薛铭吓得哇哇直哭。
公公婆婆包括何文生在内,自然是不肯容忍林凤娟的这种行为。
薛铭毕竟是孩子,林凤娟当真要打也是下不去手的,她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打算去找孩子。
但是一次薛铭故意露出了臂膀上的青紫说是林凤娟掐的,林凤娟被薛家人联合起来殴打,还被净身出户离婚了。
林凤娟就这样找孩子,她到后来,神志都有些不清楚了,一直到她弟弟跪在她面前,表示对不起她,她才又有了清楚的认识。
姐,我想要找姐夫,想问他为什么会抛弃你,他告诉我,薛依红就是他当时在报纸上写的情诗的对象,我才知道,为什么何褚丢了,他没甚没反应,他根本就是有亲儿子。薛铭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姐,是我害了你,一开始就不应该介绍你和何文生认识,他就是个畜生。
何家人全家上下都不是人,他们早就知道薛铭是何文生的亲生儿子,就瞒着你一个人,他们嫌弃何褚身体不好,嫌弃她不聪明。都觉得薛铭更好。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觉得到身体里强烈的情绪。
眨眨眼,让泪水蒸发在眼眶里,她看着抓着自己手的何褚。
何文生在武阳市是不得志的,他会忍不住借酒消愁,虽然何文生的酒品不错,但是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精子质量不是很高,生下的女儿当时在林凤娟的肚子里,就让林凤娟孕期反应很大。
从怀孕的时候一直吐到生产,孕酮指数也不太好,何褚还是个早产儿,当时哭起来都没什么力气,像是一只小猫儿似的。
但是就算是这样,在林凤娟的心中,这也是她的骨肉。
宁蓁蓁摸了摸何褚的面颊,起来换了一身衣裳。
房间里有个很简陋的布娃娃,那是何褚的心爱之物,宁蓁蓁摸了摸,没看到里面有针之类的物品,就把娃娃放入到了何褚的怀中。
这不是无用的动作,宁蓁蓁从林凤娟的记忆里知道那个叫做薛铭的小鬼,简直像是小大人一样,他聪明也就罢了,关键是用些手段,对付比他小两岁的孩子。
小姑娘本来离开了母亲的手,细细的眉搅成一团,宁蓁蓁把娃娃放入到了她的怀中时候,小姑娘的眉才舒展开了。
把房间的门上了锁,宁蓁蓁可不准备让那个薛铭的小鬼头溜进去,她坐到了客厅里。
薛依红正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她正在和何玉芳说话,何玉芳就是何文生的妹妹。
何玉芳笑了起来,“薛姐姐,你可真厉害。”
何玉芳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撇了撇嘴,“嫂子,你可算起来了,这都几点了。”
宁蓁蓁一看时间,现在是四点钟。
国营大饭店的营业时间是从早晨五点到晚上十点,饭店的工作量大,整十七个小时谁也受不了,所以工作都是轮班制,林凤娟是中午一点下班的,平时最多睡到三点,就要给一大家人做晚饭。
宁蓁蓁坐在沙发上,沙发上有橘子,她剥了两个橘子,何玉芳又皱起了眉头。
薛依红笑着说道,“嫂子是累了吗?”
宁蓁蓁没有搭理她。
“薛老师问你话呢。”何玉芳狠狠地想要用脚踢人,宁蓁蓁躲了过去,“我累不累关薛老师什么事。”
说完之后,继续吃着橘子,还直接把电视打开了。
她打开了电视,一看到电视的节目,就有些乐了,那个笑着撕扇子的不是晴雯是谁,这个时候正好是《红楼梦》热播的时候。
何玉芳和薛依红说介绍对象的事,现在林凤娟来了,就不方便说了,何玉芳呀了一声,“我都忘了,昨晚上正缺了这一集。”
薛依红不太喜欢《红楼梦》,尤其是里面聪明人薛宝钗的命运不好,她就给外不喜欢。
这人跟她一个姓氏,明明聪明的很,别人都不喜欢,像是什么样啊。
但是现在最热的电视剧就是《红楼梦》,要和其他人保持共同语言,薛依红在何家的时候,都会看电视。
正看着电视的时候,薛铭揉着眼睛走了出来。他扑在薛依红的怀中,看着宁蓁蓁,忽然说道,“阿姨怎么看电视,看得懂吗?”
宁蓁蓁看了过去,薛铭被养得偏胖,不得不说,他的眼睛很大,说话的时候看上去就是个天真的孩子,有谁知道孩子其实懂得很多,都在讽刺林凤娟文化水平低呢。
还没有回答,宁蓁蓁就听到了卧房里的动静,进入到了房间里,在薛铭要进房间之前,砰地一声就关上了门。
“妈妈。”何褚抱着布娃娃,她的泪珠往下落,看上去有些惶恐,又说不清自己怕什么,就是落泪。
她的脸上有些皲了,宁蓁蓁想着,等会要拿买点蛤蜊油才行,还有林凤娟的手也是,因为洗菜,手里都是口子。
把何褚抱起来,何褚就伸手搂住了母亲。
宁蓁蓁开开门,就看到了薛依红在哄孩子。
“嫂子,你刚刚关门也太过分了吧。”
“总是说薛铭听话,也得教教,别人的屋子就当做自己家了,随便进?”
宁蓁蓁说完这话,何玉芳的表情心虚了起来,只是看到了疼爱的侄子在哭,还是说道,“嫂子,哪儿有你这样的,也要好好说,好好教。”
“又不是我孩子。”宁蓁蓁翻了一个白眼,抱着何褚就往外走。
等到出了大门,对着怀中的女儿说道,“妈刚刚可没有碰到小胖子。”
何褚有些不太明白母亲的话,但是小姑娘瓮声瓮气地说道,“妈妈好,妈妈不欺负人。”
在金色的阳光下,小姑娘的瞳仁像是琉璃珠子一样通透,长长的睫毛都停驻了一抹金色的光华。
第113章 天才宝宝2
这是旧式的赫鲁晓夫楼,在秋日的下午四点多,家家户户的玻璃窗擦得干干净净,偶尔会有敞开的窗,没有束好的窗帘轻轻飘出了屋外。
何褚很快就从宁蓁蓁的怀中挣脱下来,一只手牵着妈妈的手,另一只手抱着布娃娃。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响起,宁蓁蓁看着穿着蓝色的工装骑着二八大杠的邮递员从她面前飞快地骑过去。
“妈妈,我们去哪儿?”
宁蓁蓁笑了笑,“去找贺嫂子。”
贺嫂子是何家以前一直用的保姆。
何文生的父亲是钢铁厂的厂长了,母亲也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再过几年就会做副校长,何家的经济条件很好,之前都是请家里的保姆。
是因为贺嫂子说了几句话,意思是,薛铭就算是聪明又伶俐,还是个外人,现在独生子女政策抓得紧,好好培养何褚才对。
因为这句大实话,让何文生心里头不舒坦,和爸妈告了状,唐老师是个文化人,后来就用其他的理由,把贺嫂子给辞掉,用的借口也很简单,说是老乡求了过来,家里头的保姆位置要给老乡的孩子。
这年头,谁家没有几门穷亲戚?保姆用穷老乡的孩子,再正常不过。
贺嫂子就离开了何家。
但是这个老乡根本就是虚构,家里的活那谁来做?自然是压到了林凤娟身上,她文化程度又不高,在国营饭店里做服务生,本来就是伺候人的工作,在家里多做家务没什么问题。
宁蓁蓁很清楚,林凤娟在国营饭店有多累,在那群本地人眼里,她就是个小地方过来的外地人,什么脏的臭的活都给了林凤娟做。
然后回来了之后,还要包揽一大家子的活,所以林凤娟累得够呛,也没办法多看护孩子,让孩子跟着薛铭一起玩。
现在轮到了宁蓁蓁,让她给一大家子做饭,她才不干,直接打算在再把贺嫂子给请出山。
出了钢铁厂的大院,在马路对面的一片平房院子里,宁蓁蓁找到了在门口摘菜的贺嫂子。
“凤娟啊。”贺嫂子擦了擦手,然后笑着看着何褚,从身上的兜兜里掏出了糖块,“褚褚,吃糖不?”
何褚抬着头,看着宁蓁蓁。
“要说谢谢。”
何褚细声细气地说着谢谢,然后拨开了外面的纸张,是一只卧着的兔子,里面是裹着白色奶糖的糯米纸,拨开了之后,就对母亲扬手,“妈妈,吃糖。”
“我不吃,你吃吧。”宁蓁蓁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
何褚才把白色的奶糖吃了进去,外面的包装纸放在衣服的小兜兜里,这些糖纸对这个年龄的孩子,也是宝贵的资源。
薛铭太聪明,聪明的不像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因为早慧,还是大院里的孩子王,他排挤何褚,何褚本来就瘦瘦小小,说话有些慢,还带着武阳市口音,就更不被那些孩子喜欢了。
何家人眼里都是薛铭,贺嫂子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薛铭再好也是外人,她觉得何褚小姑娘多好啊,说话虽然有点武阳市的口音,但是性格真的乖巧得不行。
这个年龄的小孩子,谁家孩子不馋糖?何褚实在是太贴心了,可不是做做样子,脚都踮起来,恨不得想把糖送到母亲的嘴边。
“我过来是找贺嫂子帮忙的。”宁蓁蓁直接说道,“之前说是有老乡,结果最后人也没过来。我一个人忙得不行。”
贺嫂子是个爽快人,“那行,我明天就过去,价格还是老样子。”
“我中午1点才下班,然后一觉睡到现在,菜都没有买,能不能劳烦贺嫂子今天就开始?”宁蓁蓁笑着说道,“我知道是麻烦嫂子了,到时候我和妈说一声,看看这个月能不能算整月。”
这个月已经起头了四天,按照整月工资是贺嫂子占便宜了,贺嫂子擦了擦手,爽利地说道,“好。”一边加快了自己掐菜的速度。
宁蓁蓁让何褚坐在小板凳上,拉着贺嫂子到了墙角边。
“嫂子疼褚褚,我领情了,就是一点,以后在何家,您和其他人说话,多捧着薛铭。”
贺嫂子奇道“这是什么理?”
“何厂长和唐老师还有玉芳和文生,按道理都是文化人,但是我跟您透个底,他们其实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哎,您别看我公公婆婆疼玉芳,那是因为有了文生啊,现在就一个何褚,他们觉得心里头不舒坦。我自己猜测,他们是喜欢薛铭,又是看薛铭长大的,想要给褚褚找个上门丈夫呢,您说薛铭不好,就等于说是何家孩子不好。”
宁蓁蓁这话像是一枚炮弹,炸得贺嫂子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道,“这都新时代了,城里不流行这个。”
宁蓁蓁目光诚恳,“贺嫂子,我也是自己琢磨的,我觉得这事八九不离十,要不然没有理由对薛铭那么好啊,按道理薛铭他妈也是单身大姑娘哩,何家又不缺钱,直接把薛铭给领养了,改成何铭,不是正好?为什么不这样做?”
看着乌溜溜像是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贺嫂子还当真迷糊了,就被对方牵着走,是啊,为啥不改成何铭?
“而且呢,你看明明褚褚不太喜欢薛铭,大家总说,让褚褚多和薛铭在一起玩,这……”
贺嫂子此时满脑子都是童养夫这件事,她能做何家许多年的保姆,性情很好,口风也严,要不然宁蓁蓁也不会和她说这样乱七八糟的话,现在整个人都受到了冲击。
“我觉得,这事这样不成。”宁蓁蓁说道,“明面上先顺着何家,私下里我再想想办法,都崇尚自由恋爱了,我虽然是小地方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我就是我的猜测,您心里知道这个事就行了,咱们不往外说。”
贺嫂子猛地舒了一口气,忙不迭点头,“谢谢凤娟。”
宁蓁蓁这样一说,她就知道为什么那次何文生的表情那么难看,咋舌不已,这还大学生呢,怎么思想这么古旧。
宁蓁蓁又和贺嫂子嘀嘀咕咕了几句话,她打算去百货商场,等会贺嫂子自己过去何家,她就不去了。
宁蓁蓁拉着何褚的手,就往百货商场走去。
她要把贺嫂子请回去重新做保姆,肯定要给贺嫂子一些解释,本来只是瞎胡说,忽然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那个薛铭不是聪明蛋子,是孩子王吗?不是带着一帮小孩儿看不起何褚嘛?
那就反过来造谣这样的聪明蛋子,根本就是啥事都不懂的何褚的童养夫,地位远不如何褚。
小朋友的阶级看似莫名其妙,其实自有一套逻辑,而且有一点和成人是相似的,以前越风光,忽然落到了泥地里,更被人瞧不起。
宁蓁蓁盘算着,拉着何褚的手,忽然看到了一个穿着喇叭裤,带着墨镜,手里还夹着一根没有点燃香烟的年轻人。
这种人现在都被看作是二流子的存在,宁蓁蓁却拉着何褚的手,上前和那个人打招呼。
“喊庄叔叔。”
何褚懵懂地说道,“庄叔叔。”
宁蓁蓁让何褚打招呼是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别看穿得是有些出格,像是二流子,他其实本质是个好人,是迟来的叛逆期而已,甚至耳朵上夹一根烟也是做做样子,他根本不会抽烟。
他叫做庄涵。父亲是刑警大队的,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世了,早年的时候爷爷奶奶带庄涵,后来老人去世了之后,庄涵自己不会做饭,就在国营饭店里吃饭。
林凤娟是在国营大饭店做服务生,就认识了这个庄涵,当时孩子丢了,她哭得不行,是庄涵带着她去找人。
庄涵本来是玩乐队,非常排斥当警察,或许是因为林凤娟的案子,对忙碌的父亲工作意义多了理解,最后也当了警察,而且主攻的方向就是打拐。
虽然没有找到何褚,但是庄涵是那个时候林凤娟的心灵支柱。
庄涵有些窘迫,他还是知道对孩子不好,把烟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拿下了墨镜,“林姐,这是您孩子?”
庄涵很少有和孩子打交道的机会,清了清嗓子,露出了一个笑容,“孩子我记得叫做褚褚对吗?你好。”他还郑重其事对何褚伸出手掌。
这是大人见面的礼节。
何褚小朋友的眼睛一亮,很少受到这样郑重其事的对待,松开了母亲的手,没有抓着娃娃的手握住了庄涵的手,“你好。”她还摇了摇。
似乎觉得这个动作很让她开心,笑得裂了嘴,露出了缺一颗的虎牙,羞涩又快活。
庄涵以前就知道,林凤娟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有一个孩子,按道理可以喊她林嫂子,或者是林姨,只是庄涵觉得喊不出口,就干脆喊一声林姐。
忙碌的国营饭店的工作,让饱满欲滴的鲜花显露出了衰败模样,但今天看她,精气神好像不一样了,有些瘦弱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像林凤娟。
“你在等朋友?”庄涵点点头,等会要去跳迪斯科,这个就不好和林姐说了,“林姐你是带孩子去……?”
“去百货商场。”宁蓁蓁说道,“以前有点忙,现在看厂里小姑娘们一个个打扮的光鲜,褚褚虽然还是几根黄毛,也得打扮起来。”
以前的林凤娟觉得女儿的头发黄,又比较细幼,不爱给女儿扎辫子,加上衣服不好洗,担心女儿弄脏衣服,买的衣服一般偏大又颜色不太好看,这些都是阻碍何褚交际的障碍,宁蓁蓁自然是要扫平障碍的。
庄涵笑着说道,“挺好的。”
正说话的功夫,就看到有人骑车过来了。
和庄涵一样,都是跳霹雳舞二流子的打扮,让何褚有些畏缩地抓住了母亲的手,紧紧靠着母亲的大腿。
宁蓁蓁和这帮孩子打过招呼了之后,就抱着何褚离开。
“刚刚那个大姐是谁啊?”陆甲说道。
“去你的。”庄涵说道,“什么大姐,都把人喊老了,是我去国营饭店吃饭的服务生。”
陆甲砸嘴,“那还不是大姐?”
陆甲的自行车后面还载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娇滴滴地说道,“庄哥说不是就不是,听庄哥的。”
很快就有其他人骑着自行车赶了过来,庄涵也把靠在墙边的自行车推起来,轻巧骑上了自行车,就往舞厅的方向去。
宁蓁蓁等到抱了一阵,小姑娘就还是要自己走路,今天难得可以和母亲在一起,这会儿走在新鲜从来没有经过的路上,何褚就活泼了起来,毕竟和母亲在一起,她不会嫌弃她的武阳话,会认真地听她说话,还会回答她的问题。
“妈妈,这是什么?”
“这是梧桐树的果子,现在是青色的,以后就会变成黄色。”
“妈妈,你看小狗狗,我想摸摸小狗狗。”
“那需要和狗狗的主人说一声,问问看狗狗的主人同意不同意。摸完狗狗要洗手。”
“妈妈,红花好漂亮啊。”
“花只有开在枝头上是最好的,摘下来了之后,很快就会枯萎,不过可以买假花,等会买红花样式的发卡好不好?”
虽然红花不能摘,但是妈妈给她买了非常漂亮的发卡,还有彩色的橡皮筋。
她的头发细细软软,妈妈没听那个售货员的话,给她剪短头发,而是把头发中间一小撮扎了起来,柔顺地往后垂,然后再别上一个红色的发卡。
妈妈大大小小的发卡足足买了五六个,这让何褚有些期待,自己带上其他的发卡是什么样子。
最后母亲还带了不少的碎布头回家,说是要改衣服,但是衣服怎么改?何褚不知道,她只知道今天像是做梦一样地快乐。
母亲居然可用钢珠弹到最小最小的格子里,只用两分钱,就拿到了一个非常棒的大龙糖画。
如果不是担心糖画化了,她才舍不得吃掉。
拿着糖画,何褚知道所有的小朋友都在羡慕地看着自己,其他人才没有那样的本事,只有妈妈有!
第114章 天才宝宝3
宁蓁蓁拉着女儿的手回到了屋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到齐了。
唐秀荣老师手中拿着毛线在织毛衣,何爱国厂长带着眼镜在看报纸,何玉芳在看电视,而薛依红抱着薛铭,在和何文生说话,看上去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等到宁蓁蓁打开门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宁蓁蓁和女儿换上了拖鞋,拉着有些畏缩的女儿往房里走,放下了买好的碎布之后,就到了卫生间,用开水瓶倒了温水,拿着香皂给女儿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