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母其实没怎么吃过苦,早些年家里有钱,在乡下是有下人伺候的,等到后来家里没落了,还有一个崔婉任劳任怨,等到了沪市,又有谢琳琅给上缴工资。
谢琳琅一份工资,段继文一份工资,两人都是文化人,加起来的钱足够一家人在沪市过活。
但是自从谢琳琅跑了,段母就尝到了没钱的苦头,五十个铜元足够他们四个人用半个月,现在过去崔婉已经做了一天半了,怎么都不能让崔婉现在回来。
段继文被段母阻挡住了,段母又说了赚钱的不容易,让段继文只能够黑着脸答应再等到明天晚上。
段母见着段继文发誓了之后,才松了一口气,开口说道:“那你早点出去找工作吧。”
段母猜到段继文现在只怕心情很糟糕,不会愿意去找工作,但还是给了段继文两个铜元还有那个热好的馒头,让儿子出去散散心也行。
段继文拿着馒头,经过了胡同的时候,看到了段长泽畏畏缩缩的。
段继文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又是因为谢琳琅离开而产生的变化。
捏了捏眉心,段继文往外走了一个胡同口,那里有一颗大榕树,因为深秋的太阳不错,不少老头老太太坐在凳子上晒太阳。
前世就是崔婉在这里救了受伤的吴赫,还把吴赫送回了他住的地方,悉心照顾了一夜,第二天才回来。
那个时候他对崔婉还毫无感情,压根没留意崔婉的去向。
后来崔婉更是没事就跑过去照顾吴赫,还给了吴赫一笔钱,让吴赫能够在青帮里出头。
段继文耐着性子绕着大榕树一圈,终于看到了地面上的血迹,装作好奇地问道,“这里怎么有血啊,是有人受伤了吗?”
第217章 私奔失败以后14
段继文的主意打得很好, 在这里常住的人肯定会说是什么事,总有人能够说出吴赫的地址, 到时候他跟踪吴赫两天, 再让崔婉与他结缘就好了。
只可惜段继文的话一说出口, 就有一个干瘦像是柴火棒的老太太说道:“扫过了都还没有扫干净?”
她凑过去一看, 然后说道, “这么浅的颜色, 也算是扫干净了。”
段继文再次问道:“老太太, 这里有血是个什么情况?又没人往这里走。”
干瘦老太:“是中了刀, 踉踉跄跄地往这里跑, 到了这里跑不动了,就捂着了刀口, 歪在这里。”
一个小脚的老太太惊呼了一声, “人怎么样了。”
这话问到了段继文的心坎上,巴巴看着干瘦老太。
“死了。”
段继文的身子一颤,因为激动, 声音都破了音:“怎么死了呢?”
干瘦老太太看了一眼段继文,心中猜测是他的亲人, 直接说道:“流了不少血, 扫过一轮都没有扫干净, 可不就去了?”
手里拿着烟杆子的老头敲了敲手, 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 “早晨我看到来人, 用袋子把人装走, 就是这个?”
段继文的心中是天旋地转,如果吴赫死了,他们段家的富贵怎么办?又抱有一丝丝的希望,万一不是吴赫呢?“他穿得是什么衣服鞋子?有没有什么特征。”
干瘦老太太越发肯定段继文肯定是认识那个死了的人,就说道,“长得挺好,个子也高,穿着的是一件呢子外套吧。”
老头说道,“装入到袋子里的时候,我瞅了一眼,穿着的皮鞋颜色可真奇怪,是红色。”
目前华国的皮鞋还多是黑色,就连棕色都比较少见,因为黑色更好配衣服,这种红色的鞋基本只有从国外回来的人才会穿。
重伤、归国,真的是吴赫。
宛若是重棍打在他的后脑勺,把段继文打得猝不及防,如果吴赫死了,他段家的荣华路怎么办?
段继文失魂落魄地离开,老头老太太们忍不住议论起来昨晚上死了那人,还有段继文什么关系:
“其实伤口也不大,主要是昨晚上没有人及时处理,要是早点处理,说不定还能够活下来。”
“刚刚那个人和死人是什么关系?觉得是亲戚又有点不太对,要是真是认识的人,怎么不问葬在哪里?”
“对哦,我都没有想到。”
段继文走出了巷子,浑身都像是被抽走了力气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
吴赫死了,这么办?
在前世,崔婉救了吴赫,吴赫是因为和沪市帮派的吴三爷有些亲戚关系,得到了吴三爷的青眼。
吴赫长得好,加上有崔婉给了一部分钱,装扮得人模人样,做了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乘龙快婿,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人物了。
段继文很清楚他们全家是靠着吴赫翻身,现在只是小小的一个差错,吴赫居然就死了?
这年轻的身体都甚至让段继文觉得鸡肋,没有钱,没有人脉,他该怎么办?
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段继文又打起了精神。
错过了吴赫,还有一个机遇,那就是他的画作可以卖钱。
段继文摸着怀里的一个铜元,又忍不住沉默,这钱太少太少,怎么买颜料和画纸?
段继文又忍不住埋怨起来谢琳琅,如果她不跑,怎么会惹出来这么多的事。
早晨吃的是糊糊,肚子很快就空了,拿出了馒头吃完了之后,段继文也懒得继续逛街,直接回家了。
家里应该还有笔和纸,他需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
前世富贵了的段继文很清楚,现在赤贫的状况必须要打破,有什么来钱快又多?
段继文还没有找到头绪的时候,就看到了崔婉。
崔婉比起一个月以前更瘦了,别看三天给开了五十铜元的工资,崔婉觉得这是拿命来换的,她的腰身累得要断掉了,身上弥散着难闻的味道,让她想到了当时跌入到的那个怀抱,难怪那个末等舱的男人穿着尽量体面,却有这样的味道。
“继文。”
段继文看着崔婉,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自己浪子回头后,和和美美过了一辈子的崔婉。
在前世,崔婉老了也是个优雅的美人,盘着头发,脖颈带着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穿着黑色的旗袍,走在a国的大街上总是会引人侧目。
而现在的崔婉活脱脱像是老了二十岁,不,还不如当年四十岁的她。
“婉婉,你怎么成了这个模样?”段继文心中大撼,上前握住了崔婉的手。
等到近了,段继文闻到了崔婉身上的味道,握住她的手,也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柔软干燥,而是有着奇怪的感觉。
段继文松开她的手,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上都沾上了奇怪黑色污渍,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崔婉看着丈夫本来握住她的手,看到了他眼底不一样的光,心中大为感动,现在看到了丈夫的模样,低下了头,“我,我先去洗漱……”
“不用。”段母说道,“等会你跟着我去洗衣服,还与一堆事。”
崔婉微微怔住,没想到段母也要劳作。
段母绷着脸,没办法,这都是儿子安排的,说是为了段家的大业,让她委屈一段时间。
段母当然相信儿子会有一番大贡献,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按照儿子的规划安排,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多给儿子赚点钱。
“现在家里一时有些困难,但是没关系,我画画好,只要有钱买到了颜料和纸,早晚可以出头。”段继文一只手握住了段母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崔婉的,“她已经跑了,我们三个人要一条心。”
那个该死的逃跑的谢琳琅!
一时间三人的心中全部都愤愤然地想到了那个不肯给他们吸血的人。
宁蓁蓁打了一个喷嚏,用手帕揉了揉鼻尖,噼里啪啦地用打字机继续打小说。
刚开始没钱,就用钢笔写书,现在已经有了钱,宁蓁蓁买了打字机,并且改装了键轴键位,码字的效率大大提高,她每天交稿的字数和过去差别不大,用了更多的时间去看读者来信。
以前钢笔写小说,效率总是不太高的,宁蓁蓁白天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几乎是用所有的时间来写小说,现在有了空闲时间,就开始筛选读者来信,和读者联系。
她目前只有一条已经不适合再走的路子,那就是汪若兰那边的,她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去走上流圈子,而结交读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坐在沙发上,看读者的来信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或是稚嫩,或是成熟的信笺,读者的人生百态,他们抱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作者交流。而宁蓁蓁的读者群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有些天真,向往纯粹的爱情,又被女主人公本身所感动,甚至还会苦恼地询问作者,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每天最让我快活的事就是看《都市报》上您的小说,我特地把时间放在晚上看,有时候觉得很累很难受的时候,看着故事,似乎多难的事都不是事。瑜瑾先生您的书写得真好,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瑜瑾先生,您能够把秦小姐写得这么好,我认为您本身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我有些愧疚,我的家境还算是不错,父母把我也送到了女校里 ,但是很羞愧的是,我浪费了这样的机会,成绩并不好,我看到秦小姐,万分惭愧自己没有珍惜好的学习时间。我不好意思在生活里询问别人,如何上进这个话题,想要请教您,像是我这样的情况,如何能够利用好现在的光阴呢?万分盼望您的回信。”
“瑜瑾先生,我是一个很喜欢看小说的女学生,当时您的小说第一天在《都市报》上刊登,我就知道小说一定会火,我们班上的女生都很喜欢看您的小说,在报纸上看宣传,要出书了,我一定会支持的。”
“瑜瑾先生,家兄名下有一家电影公司,公司名字为:xxx,目前已经出了电影《梦里花》、《半夜三更》等作品。我很看好您的小说,是否方面见面洽谈改编成电影事宜,联系方式:xxxx,联系人:xxx。”
宁蓁蓁把这封信单独拿出来,在给其他的读者来信写完了之后,约见了这位孙雪梨小姐。
孙雪梨就是上次崔婉见过的头等舱下来的女士,约见在沪市最好的餐厅。
“这位是我的好友贺苏,您可以喊她贺太太。”孙雪梨握住了宁蓁蓁的手,“她很喜欢您的小说,也是她推荐给我您的小说,还提出了建议让我可以改编成电影。”
贺苏的肚子微微鼓起,是去游轮接孙雪梨的好友,“瑜瑾先生您好,我很喜欢您的小说,所以雪梨要约见您,我就冒昧过来打搅了。”
宁蓁蓁握住了贺苏的手,“多谢贺太太的推荐,怎么会打搅,我还得谢谢您。”
孙家可以说是沪市的第一家族,从商界到政界都有人脉,孙雪梨的三个孙庭轩算是个异类,扔了许多的钱在电影行业里,因为宣传太多,目前民新影片公司在全国名气是有了,钱还尚未赚到,可以说是这个家庭里,赚钱赚得最少的就是她的三哥了,目前还在赔钱。
孙雪梨的书读得很好,大学念得是文学系,后来出国之后转念了哲学系,她书读得多,加上少了贺苏这样的情怀加成,对通俗小说的作者不会高看一眼,只当做是普通人。
这一番吃饭之后,孙雪梨就发现了这位笔名叫做瑜瑾的不同,她的见识不凡,是孙雪梨少见的睿智,于是伸出了橄榄枝,邀请她下次参加一个舞会。
孙雪梨拿着宁蓁蓁的小说找到了三哥,“三哥,我要做个电影。”
孙庭轩无奈地开口,“雪梨,我的电影是拍通俗小说的,你喜欢的那些根本没办法拍。”
“就是通俗小说。”孙雪梨说道,“《都市报》的瑜瑾先生作品《军·阀少·帅的旧式妻》。”
这名字听起来又有些太通俗了。
孙雪梨说道,“三哥,没事,你要是不看好也没关系,我出书也有点钱,加上我的零花钱,我自己投资好了。”
孙庭轩听到了这里,若有所思地看了妹妹一眼,他的这位妹妹零花钱不是从父母这里要的,而是在国外留学,自己倒腾了证券赚到的,她的眼光素来是十分精准,大哥还可惜过,可惜妹妹就喜欢什么哲学心理学,不然的话,如果是去做银行,一定比他都厉害。
“真的那么好?”
“嗯。”孙雪梨点点头,“哥,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觉得挺不错的,我先前了解了一下,《都市报》之前因为一个三流的小说,销量涨了不少,这个小说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上涨,报纸还加印了专刊,在北平那边销量也不少。”
第218章 私奔失败以后15
沪市的租界晚上总是很热闹。
有百乐门这样的舞厅歌舞升平, 还有各种各样的聚会、晚宴、舞会。
宁蓁蓁穿着一身洋装,坐到了来接她的小轿车, 等到进入到舞厅之前, 甚至还接受了安检。
这让宁蓁蓁有些疑惑, 一瞬间还以为自己是在现代小世界里, 等到看到了穿着西装带着小圆框眼镜的人, 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检, 这是曾经的皇帝, 溥元正。他的旁边挽着一个穿着旗袍梳着手推波的貌美女子, 眉眼之间带着淡淡的忧郁, 是他的皇后郭菀茹。
“你运气还真不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皇后。”孙雪梨对着宁蓁蓁咬耳朵。
宁蓁蓁低声说道:“我运气一直都还挺不错。”
宁蓁蓁拿着请柬, 是跟着孙雪梨一起, 还和郭菀茹说了几句话。
郭菀茹与溥元正大部分时候是住在津市的,这次难得出现在沪市,可以说是被他们赶上了。
郭皇后也读过宁蓁蓁的书, 听到了宁蓁蓁笔名是瑜瑾,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之间的轻愁消散了不少, 说道:“你的小说写得很好, 秦小姐是我辈楷模。”
宁蓁蓁想着这位识字的皇后还有看小说的兴致, 笑了笑:“您客气了。”
等到离开了之后, 宁蓁蓁还好, 孙雪梨自在了不少, 整个人都松散了下来, 笑着说道:“我三哥也在,等会你们聊一会儿,改成电影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和我三哥讲。”
“好。”
孙庭轩在看了小说之后,知道为什么妹妹会想要改编,一个个的故事确实很适合做成系列电影,在见到了作者本人,孙庭轩甚至觉得她可以拍电影,她的容貌不错,再其他女演员有谁能够比得上作者对主角的理解?
宁蓁蓁委婉表示了拒绝,“我恐怕腾不出时间,多谢您的厚爱。”
孙庭轩见多了文人的怪习惯,宁蓁蓁不愿意参演也正常,表示自己会做好演员的选拔,等到时候确定了人选,会让人通知。
谈影视版权,对宁蓁蓁而言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她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药品研发。
就她自己的水准而言,推动这个小世界的医学发展是她在短时间里可以做到的,而且在未来的战争之中,也有很大的作用。
但是青霉素这样的神药在这个小世界里推出,凭着她自己是不好保住,最好的办法还是给药厂找一棵大树。
这舞会能够让前皇帝与帝后都过来,里面位高权重的人不少,宁蓁蓁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人,那个人和孙雪梨还有些联系,正是孙家二少爷。
孙雪梨在和人说完了话,看到了宁蓁蓁在和自家二哥说话。
孙雪梨一愣,尤其是看到了自家冷厉而古怪性格的二哥居然笑了,再看看旁边的三哥,他也打了一个寒噤。
“我觉得,你上次说的改编费用不妥。”孙庭轩认真地对着妹妹说道,“你的这位谢小姐是个人物,得加钱。”
他二哥什么职业啊,刚开始他都有些接受不了,这位瑜瑾先生居然还能让自家二哥露出笑容来。
孙雪梨点点头,又有些好奇,宁蓁蓁和二哥有什么共同话题?
*
宁蓁蓁做过医生,而孙庭绍现在的职业是法医,宁蓁蓁想要和他搭话还当真不难。
孙庭绍又是一个很纯粹的学者脾气,他本来是做医生的,而且做得也不错,转行纯粹是因为觉得当医生太麻烦了。会接诊到了莫名其妙的人,例如明明身体不错,就是要插队的,医院还让闹的人先治;还有非要他给宠物看病的,觉得救人也是救,救猫也是救的……
被骚扰的多了,孙庭绍就产生了转行的想法。
他本身又不缺钱,和妹妹孙雪梨有些像,不过不是炒股,而是在国内倒腾了翡翠珠宝,手里有不少钱。孙庭绍喜欢医学,更喜欢真正做点什么,而不是推动微观的研究,于是转行做了法医。
法医这个行业,几乎是一上手就让孙庭绍喜欢上了,谁让病人有时候会瞎说谎,但是死人不会。
以前孙庭绍说起这个理由,其他人都是眼角抽搐,唯有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并不是,她笑了起来。
这个笑容让情商较低的孙庭绍不知晓她是什么态度。
宁蓁蓁笑着说道:“这死人若是可以开口,只怕只有孙二少您比较高兴,其他人得高呼一声诈尸了。”
孙庭绍就事论事,老实说道:“若说是诈尸,我遇到过一桩案子,是死后分娩,当时我的一位助手都吓得辞职了。”
宁蓁蓁:“那就是细菌的作用,在体内产生了气体,把腹中的孩儿娩出。”
孙庭绍见着宁蓁蓁比他更快得出结论,眼睛都瞪圆了,“你竟然晓得?我当时分析了很久,才知晓这个答案。”
看到了孙庭绍如此惊讶,宁蓁蓁觉得自己有点欺负人了,说道,“看得书多而杂,死后肚子膨胀这事是知道的,再联系科学,便可以推断出答案是细菌。”
提到了细菌,孙庭绍有些感慨,“细菌的话当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有的可以在外活着,有的在内又活着。”
这是因为菌种不同,有的是厌氧菌,有的是好氧菌。宁蓁蓁说道:“有显微镜这种观测方法,早晚可以理解清楚。”
宁蓁蓁主导话题的方向,多是绕着医学界的话题,让孙庭绍说得痛快,甚至把宁蓁蓁引为知己。
孙庭绍就算是用了香水,还是有淡淡的福尔马林的味道,加上他职业的特殊性,别说是沪市的名媛,就算是不少的男士,都对他敬而远之。
孙庭绍上一次遇到谈得来的还是当年在国外读大学,回国之住所在天南地北都已经疏远了,现在难得遇到了一个,孙庭绍就难得仔细看宁蓁蓁,仔细去看时候,忽然觉得这位写小说的女士生得极好,眉弯弯若柳,眼睛黑白分明。
孙庭绍心中正想着事,在宁蓁蓁想要用显微镜的时候,说道:“这有什么难得,整个沪市,我的实验室应当是最好的。若是没有尸体需要解剖,你到我警署里实验室,想用什么就用什么。”
孙庭绍有钱,原本警署提供的解剖室他看不上,自掏腰包买东西,解剖室里面的设备全是d国进口,可以说国内医学实验室的设备都不如孙庭绍里面的东西好。
宁蓁蓁笑着说道:“那先谢谢孙二少。”
两人已经说得足够久了,宁蓁蓁看到孙雪梨与孙家三少爷已经说了许久了,就开口与孙二少告辞。
孙庭绍和宁蓁蓁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含笑点头。
宁蓁蓁走到了孙雪梨那边,回头对着孙庭绍微微一笑。
舞会的射灯流光溢彩,她回首时候因为浅笑她的眼微微弯起,旁边的乐声刹那间凝固,周遭褪去了颜色,只有她是彩色的,这画面一下就入了孙庭绍的心底。随着她转身拉着妹妹,画卷霎时间合拢,周围的声乐又流动了起来。
孙庭轩上前,看到了二哥的眼睛不住地看着宁蓁蓁,偏偏又没有面红心跳,也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意思,正想要离开的时候,就听到二哥问道:“那位谢女士的小说,你要改编务必价格出得多一些。”
孙庭轩:???
虽然他原本就准备加价,但是这话二哥说出来,总觉得怪。
孙庭轩:“二哥,刚刚与谢女士聊的很好?”
孙庭绍:“是啊,回国之后很难得遇到有见识又聪慧的女子。”
孙庭绍本想要多问一问宁蓁蓁的状况,想着今后在解剖室里可以问得时候很多,笑了起来。
孙庭轩看到二哥的笑容,身上起了鸡皮疙瘩,听到了二哥说道:“你说得对,舞会有时候挺有趣的。”他要是不来,也不会认识宁蓁蓁了。
孙庭轩越发觉得捉摸不透二哥什么意思。
另一边,孙雪梨和宁蓁蓁也在对话,听到两人要去解剖室,对着宁蓁蓁肃然起敬。
宁蓁蓁解释说道:“其实没什么,只是死去的人,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亡故了,只有解剖才能够得到真相,孙庭绍先生是个很厉害的人。”
孙雪梨当然觉得自己二哥厉害,能够欣赏自家二哥的,她也觉得厉害。
那天在酒店里吃饭,多是贺苏在问事情,孙雪梨对宁蓁蓁了解不算多,这会儿心中有了不一样的心思,便多问问宁蓁蓁私人的情况。
私奔的事宁蓁蓁本来就没准备瞒着,她现在养得好了,面貌体态与曾经在北平时候就很相似,这上流的交际圈就这么大,辗转之间就相互认识,现在说谎,晚点被人戳穿没什么意思。
听到了眼前的人是私奔的,孙雪梨有些犹豫,她自己出过国,对宁蓁蓁没什么偏见,私奔也就是在旧时代不太好,到了现在可以算成是谈了一次不太成功的恋爱罢了。
但孙雪梨想着,母亲可能会看不中。
谁知道,晚上孙母知道了她的想法,反而说道:“雪梨,要是以前我还想着你二哥要找个门当户对的,现在他肯找一个我就阿弥陀佛了,万万不要提什么般配不般配的,他可以和人说说话,不觉得此人是蠢货,就已经是再好不过了。而且你二哥还上过报纸,哎,他以做法医为乐这件事,沪市谁不知道?”
孙庭绍曾经为了死后分娩的事,泡在解剖室里,最后那死后分娩的案子还写在报纸上,众人都知道孙庭绍那阵子晚上睡觉都与死人在一个房间,哪儿有人敢与孙庭绍结婚?
第219章 私奔失败以后16
孙家人为了孙庭绍的事开了一轮大会, 就连孙家长子都对宁蓁蓁有了一层浅浅印象,但是要去见一眼宁蓁蓁,谁也没提这个茬。
孙母的意思很简单,难得二儿子有个谈得来的,万一去问了, 他开始闹别扭怎么办?
孙庭绍不知道家里还有这样的打算,那天晚上宁蓁蓁确实让他在意了一小会儿, 但是晚宴进行到一半,就被警署的小张拉回去出现场,警署里新发现高度腐败的尸体,需要他回去解剖。
有工作了, 孙庭绍就把其他杂事全部都抛之脑后。
这种死了很久的人难度很高, 孙庭绍一直忙碌了足足一周才得了空闲, 都已经把舞会的约定全忘了, 就看到助手小张用一种奇怪的眼神跑到了解剖室, “孙二少,外面来了一个女士,说是和您说过, 要来解剖室。”
孙庭绍忽然想到了那次的舞会上堪称愉悦的交谈, 说道:“我去外面看看。”
助手忍不住提醒:“孙二少, 您的衣服。”
外面穿着的是白大褂,上面有已经洗不干净的痕迹, 孙庭绍脱下了白大褂, 走了出去, 想到自己今天没解剖,眉头舒展开,这样身上就不会有奇怪的味道。
宁蓁蓁就在警署外等着,见着了孙庭绍微微一笑,“也不知道有没有打搅你的工作。”
“正好一个案子结束了,来吧。”孙庭绍顿了顿,看了一眼宁蓁蓁手中拎着的礼盒。
宁蓁蓁把礼盒给了孙庭绍,“这是我在福满楼带的糕点,可以送给你的同事吃。”
孙庭绍想到了这做派像是他妈,也是时不时送东西过来,他顺手接了过来,“好。”
孙家二少独立特性谁不知道?就连警署的人也有些怕孙庭绍,现在见着他引着一位女士,不少人好奇地张望,原本在说八卦的声音都小了起来。
孙庭绍手中拿着礼盒,在见到了吴探长之后,把东西塞给了他,“带个朋友进解剖室,这是她带过来的见面礼。”
宁蓁蓁听到了这里,对着那位探长笑了笑。
吴探长的眼睛黝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他打量着宁蓁蓁,“难得看到咱们孙二少的朋友,怎么称呼?”
“免贵姓谢。”
吴探长有心想要多问几句,但是看到了孙二少明显有些不耐烦的神情,就说道,“谢小姐带的是福满楼,小崽子们有口福了,孙二少带着谢小姐忙吧。”
如果要是后世,警署大门哪儿有那么好进,更遑论要去的是法医解剖室,不过在这个时代,新旧交替,很多事情没那么严格。
宁蓁蓁对吴探长行了礼,跟在了孙二少的身后。
等到两人一走,其他人就围了过来:
“头儿,那位小姐什么来历?”
“是啊,像是小媳妇儿一样的跟在二少的身后。”
“哇,我看到孙家二少都发憱,那天他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刀,吓死我了,他媳妇儿居然不怕。”
吴探长把福满楼的糕点拆开,“那位小姐姓谢,看着二少对她不一般,实际什么情况不晓得,不过能进二少的实验室,在二少的心里分量不轻。等会人要出来的,我在警署里,就敲我办公室,知会我一声,还有在解剖室的今天是小张对吧,让他多留留心。”
孙家的一位是他老头的顶头上司,孙二少的情况,他心里头是门清,看着宁蓁蓁跟着孙二少的身后,自然而然也想着红线上去。
宁蓁蓁跟着孙庭绍去了解剖室,看了不少他的得意藏品,忍不住眼角抽动。
难怪那天晚上孙雪梨表示她的二哥一直是单身,这别说是在这个年代,再往后大几十年,女孩子也消受不住。
孙庭绍介绍实验室里他自己制作的标本:
“这是我见过最特殊的器官,反长的心脏,心房心室都都是镜像反,非常难得一见的标本。”
“多完美的肺叶,与教科书上一模一样,当时刚解剖出来,我就十分喜欢,你若是见着了,定然也会觉得生得好。”
“你别看现在肾脏的解剖结构很好,当时裹着很厚的脂肪层,我用了很久的功夫才分离出来那些脂肪层,到现在我还记得味道。”
孙庭绍说的这些,宁蓁蓁都接得上来,于是助手张岭转述出去这些言论,其他人都表示这位看起来柔美的谢女士居然是这等人杰,大大出乎人的意料,都觉得如果不出意外,这位就是孙家的二少奶奶了。
等到在宁蓁蓁离开的时候,这一帮警·察的目光里都有些敬仰。
孙庭绍对人的目光并不敏感,宁蓁蓁注意到了,只是对着一个拿着饭盒吃饭的探员笑了笑。
两人坐在人力黄包车上,准备去餐厅吃饭。
今天傍晚有迤逦红霞,表示明日里是个好天气。
这红霞就像是孙庭绍的心情,回家的时候,他的步伐都轻松了不少。
“今天接到了任务?”孙母本来在给女儿挑首饰,看到了是二儿子回来,有些诧异地开口,“任务比较简单?”
“不是。”孙庭绍脱去了外套,递给了家里的佣人,“和谢小姐吃饭。”
孙雪梨手中本来拿着一串珍珠项链,这会儿听到了二哥的话,直接一个手抖,项链都掉落到了地上。
要是以前孙母要说女儿毛毛躁躁的,这会儿哪儿顾得上?她眼睛瞪圆了,问道:“谢小姐是谁?”
孙雪梨把珍珠项链捞起来,和母亲一样眼睛因为诧异而圆溜溜的,“就是苏苏喜欢的写小说的那个作者。”
孙雪梨是五官最为肖似孙母的,见着妹妹和母亲两人是一模一样的表情,孙庭绍嘴角微扬,“是她,今天在实验室一整天,晚上请她吃饭。”
这一笑让母女两人相视一眼,感情吃饭的人是上次开大会的会议主题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