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浑噩噩也好,沈梦云不在乎,她也不想面对这样惨淡的事实。
两个丫鬟怎么处置的,她不关心,也不在乎,只要自己能依旧得父亲的拂照就好。嫂子的目光有异样,她也不在乎,只要闭上眼,就看不到那些目光。
她应该听话,乖乖的,当时就不应该任性要嫁给谢赟。
她赌气嫁给谢赟,她拿谢赟当替身,谢赟所谓的疼爱也是利用她来破命,实在是讽刺到了极点。
或许是太多的时间休息,她断断续续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是她的一生,不一样的一生。
刚开始的时候,沈梦云觉得那是特别美好的梦,让她在梦里出了气。
梦里柳华莲怯怯懦懦总是低头不爱说话,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她做了柳华莲的婆婆,她会在冬日里罚柳华莲下跪,让柳华莲高烧之后,膝盖都有了隐伤走路很慢;她生病了折磨柳华莲一趟又一趟地给她熬药,她不是嫌弃烫了就是嫌弃凉了;让柳华莲替她浆洗佛堂用的衣衫,让柳华莲的手指都生了冻疮……
那个梦多好啊,让沈梦云太畅快了,谁让柳华莲嫁给了谢谨之,让她无法嫁给谢谨之。
让沈梦云另外感慨的就是谢赟,他也不曾强迫她,在京都他们一直都没有圆房,谢赟宠她,像是宠女儿似的。
最让她畅快的就是谢赟带她离开京都的时候,她给谢谨之两个妾室。
谢谨之要拒绝,但是根本没用,老夫人帮她说话,需要开枝散叶,谢赟替她说话,让谢谨之注重孝道。最主要的就是柳华莲,柳华莲性子在梦里就像是面团,她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柳华莲含泪替谢谨之收下了两个妾室。
再之后就是她和谢赟去了江南。
在江南的日子是最快活的,侯爷总是会提早从府衙出来,带着她去逛街买东西,在喝苏州特有的桂花酒时候,她与谢赟圆房了,香甜的像是带着桂花味道的迤逦风光。
她怀了孕,等到生了儿子,她开始觉得谢赟对她好像有些冷淡,不如昔日了,不过,谢赟疼爱极了他们两人的孩子,还告诉她早晚会把所有的一切都给她的孩子。
这里之后,沈梦云就不太想要继续梦下去了。梦里的“沈梦云”经历的太少,看不出谢赟日渐的敷衍,她经历了太多,看出了谢赟自从有了儿子,就不再是一味宠她,而是开始挑刺,把她往他想要的方向去塑造。
梦里的“沈梦云”已经完全心心念念都是夫君,看不到烈火烹油下风险。就差一点,可能就差最后一点火侯,就会烈火焚身。
柳华莲去世了,然后就是谢谨之也死了,谢赟向圣上请旨,封她的儿子为世子。
沈梦云不想继续做这个梦了,这个梦让她害怕,梦里的“沈梦云”根本就是谢赟的提线木偶,祈求他的怜爱,什么都愿意做,等到再生了一个儿子,谢赟就有了外室。
最后儿子娶了妻,她看到了儿子对那个外室毕恭毕敬,反而看她的目光里有些轻蔑,像是在看一个蠢货……
沈梦云猛地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她的心脏砰砰直跳。
梦里的她与谢赟是京都里出了名的好,刚开始或许还有些诟病,到了后面,不少人都羡慕谢赟对她的忠贞不二。
梦里多好了一些日子,后面的日子也是噩梦,现在的日子也是噩梦,分不清哪个噩梦更糟糕更让人难受。
沈梦云抱住了双膝,忽然想到了当时自己生病时候,宁蓁蓁过来的模样。
宁蓁蓁居高临下,目光悲悯通透,像是不是此间之人,而是跳脱于五行之外,声音也若袅袅佛音,带着慈悲庄严,“人活于世,不仅仅只是那情爱之事,望你莫要让亲人担忧,做出令亲人伤心的事。”
她当年不懂,也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对她失望,不让她回娘家,小舅舅的眼里是凉薄,像是淬了冰的刀子。
现在浑浑噩噩的时间多,她才明白了宁蓁蓁话里的意思。
梦里好似鲜花簇簇,外人羡慕她荣耀加身,丈夫宠爱,儿子也有出息,看不到她在侯府里的苦;梦外侯门落魄,她是可怜的“破命人”,就连母亲也被她害死了。
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她,为了那点情爱念想,就害苦了一圈人。
2谢玲
“娘。”
宁蓁蓁本来在炮制药材,把手中的药杵放开,弯腰抱起来了像是炮弹一样弹过来的小姑娘。
这个叫做谢文滢的小姑娘,穿着的是杏色纱裙,脖颈上带着一个如意璎珞圈,头发是用红色的发带系成结,轮廓模样像是谢谨之,一双眼像是娘亲。
她这会儿刚睡醒,面颊上还有一块儿红斑,那是躺在凉席上太久而留下的印子。
“姑姑。”滢滢对着谢玲甜丝丝地喊着。
谢玲笑眯眯地对滢滢说道,“是来帮你娘捣药的?”
滢滢重重点头。
帮娘没问题,就是她想要多抱一会儿娘。
宁蓁蓁低头捣药了很久,小姑娘伸手捏了捏娘亲的脖颈,很是认真地给娘亲解乏。
这让谢玲的眼里笑意更浓,说起来,不知道弟弟和弟妹怎么教孩子的,两个孩子都是性情乖巧体贴。
年岁大一点是长子在平潮书院读书,小大人似的;年纪小得就是滢滢,性情天真烂漫,又很懂礼貌,偶尔带到杏春堂里,年龄不大还会踩着凳子,抓药看秤算账。
十年的时间过去,安平侯府早已经成很久远的事,现在的日子有时候让谢玲都觉得做梦一样。
《瞒天过海》那个话本从京都里扩散到了各州府,就连秦楼楚馆里都有唱词。这故事精彩纷呈,里面有预言,有天命,有破命,最终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且故事还有对应的现实。
话本写的很好,有现实基础火爆就一点也不稀奇。
这之后还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话本,原本精装版的话本,还有荣翟先生在书扉里做美人图,可惜荣翟先生的画作千金难求,也就只有《瞒天过海》里面是荣翟先生配图,之后就再没有了。
因为《瞒天过海》的话本火热,不少人都还留意曾经的安平侯与老夫人的命运。
听说老夫人在流放的路上就病了,大约没有到流放地就去世了的,而谢赟在那边做苦力,据说早就没有早些年的风采,完全就是个老人,至于说曾经的安平侯夫人沈氏,在街上刺激得太过,好像是得了失心疯,被接回了沈家,昔日里的娇娇女被幽禁了起来。
夏日傍晚的风柔柔吹过身上,谢玲看着滢滢用小手扒拉娘亲的耳朵,贴着她说悄悄话,宁蓁蓁被女儿呼出的热热呼吸喷在耳廓上,缩了缩脖子。
这幅画面,让谢玲忍不住嘴角上翘,眼里也盛着笑意。
这十年最让人高兴的是,圣上果然像是话本里一样仁慈,不仅没有处罚谢谨之,而且还因为太子大婚,开了恩科。
两年里,谢谨之就从一介白身,到翰林院的编修,再便是在户部、礼部与大理寺的轮流走了一圈。
幼弟谢水生的眼睛因为伤得时候太久了,就算是二弟妹的医术好,也无法治愈他的眼睛。
当年因为家里穷困无法读书,现在有圣上的赏赐,不缺钱的情况下,三弟重新读书。
或许二弟与幼弟都是天生的读书苗子,读书两年就在私塾里给人做启蒙师傅。因为蒙学教得好,在五年前,去了平潮书院的蒙学院做夫子。立业与成家是也在三年前,三弟与一位和离的商户女成亲了,现在有了一个女儿,三弟妹又怀上了。
谢玲知道,家里或许有些遗憾她没有嫁人,尤其是家里有了钱之后,也有媒人上门,她却无意嫁人,觉得这样的日子就很好。
谢玲在这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宁蓁蓁了,不像是三弟妹,似乎还是觉得女子应当嫁人,口中会暗示今后去世之后,连个上香的人都没有,而二弟妹从不曾流露出一丝一毫这样的表情,好像她并不在意女子嫁人与否的事。
女儿家嫁人不嫁人,都是自己的事,倘若不嫁人,都是血脉亲人,无非是到时候帮衬一把。
因为对二弟妹的感激,谢玲其实在学医上没什么天分,也会帮着炮制药材。
谢玲不光是感激宁蓁蓁,也敬重二弟妹。谢玲看不懂脉案,也见不了那些血,但是不妨碍她认为弟妹是个很厉害的人。
有谁能妙手回春,在胎位不正的情况下把胎位回正;有谁能够金针拨霰,让瞎子重见光明;有谁能和阎王爷抢人,在已经没有了脉搏的情况下,又让人有了生机……
想到了宁蓁蓁的医术,谢玲又想到了二弟妹的娘家柳家来。
柳御史早已经不是御史了,不知道是谁盯着柳御史行事,不停地在蔽竹筒里写柳御史的私德不佳。
从儿子纳美妾,到夫人为女儿谋划算计婚姻,让柳御史在都察院里都坐不稳,每日里像是火燎了屁·股一样,最后则是用养外室作为清算,柳御史在壮年之际,本还可以往上走一走,就被迫告老。
京都里不少人都猜测,柳大人是谁拉下马的,谢玲刚开始也猜测,但是猜来猜去,都没有想到,居然是二弟妹做的,她还痛快承认了。
谢玲还记得当时宁蓁蓁一边捣药,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幸好他自己告老了,不然我少不得要写个话本,好好说道一下当年柳大人是怎么逼良为外室的。”
谢玲还记得当时正好一抹阳光停驻在宁蓁蓁的长睫上,她认真地捣药,似乎药材要比她口中柳大人的事更重要,把柳大人弄下台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比不上捣药这等小事。
当时谢玲的心砰砰直跳,有模模糊糊有一种感觉,这话二弟妹说出来一丁点都不奇怪,她的看法与很多人都不一样,如果要是深入去想,应该说是二弟妹的身上有自成一套的想法,并不会因为别人而动摇。
给人一种安宁的平静感,例如就让谢玲觉得,女子不嫁人也没什么打紧的,当年也支持谢谨之去翻旧账去敲鸣冤鼓,那么整治生父柳御史,好像也不奇怪,毕竟曾经的柳御史确实对不住二弟妹的母亲。
在让安平侯府树倒猢狲散后,二弟与二弟妹一起查当年柳御史养外室的事,也就知道了温氏性情懦弱生得貌美,是柳御史诱拐了温氏作为他的外室。要是能给貌美的温氏多一个选择,她是不会做柳御史的外室的。
“娘,爹回来了,还有哥哥!”滢滢的声音大了起来,谢玲也就从深思里走了出来。
她手脚利落地收拾起来药材,好给二弟一家人空间。
宁蓁蓁看了过去,是穿着官服的谢谨之,牵着长子谢文宸。
滢滢从她的怀中挣脱,小短腿跑得飞快,把哥哥的腰紧紧抱住,然后脆生生和谢谨之招呼。
谢文宸的腰被妹妹抱着,不伦不类地给娘亲行礼,“姑姑。”
他也对着已经收拾好东西的谢玲招呼。
“姐。”谢谨之对着谢玲行礼,谢玲回礼之后对着宁蓁蓁说道,“药我已经收拾好了。”
“谢谢姐姐。”宁蓁蓁甜甜一笑。
谢玲回之一笑,便离开了,等到离开了院子,回头看着那夫妻两人,有时候她也会想,成亲如果像是二弟与二弟妹这样也是好的。只是,要找到这样一个人,何其困难,还是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最好。
第70章女主是婆婆(完)
就算是老了, 宁蓁蓁也是最优雅的老夫人。
用了点发油,让有些飘起来的短发牢牢固定在发髻上, 今天又是特殊的日子, 丫鬟小心翼翼挑了紫茉莉粉, 用指腹揉搓开,再给老夫人描好眉,动作稳又快地带给她带上了发簪、耳饰与抹额。
等到妆容好, 干燥而又温暖的手搭在年轻丫鬟的手臂上,微微用力,站起身来。
抹额正中是一块儿翠玉,耳朵上也带着玉坠,因为不再年轻,面上是皱纹,眼尾也是细碎的鱼尾纹,笑起来的时候皱纹格外明显,只有一双眼,不至于说是像是年轻人一样干净,但也远比同龄人澄澈通透,让人觉得像是午后的湖水, 安宁静谧。
谢谨之看到了自家夫人站起来,也笑呵呵地伸展开手臂, 宁蓁蓁走上前, 替他整理衣衫。
自从圆房之后, 过去的几十年都是这样, 他穿戴好最后一步正衣冠,都是宁蓁蓁做的,不同的是过去要带梁冠,现在不用了。
装扮好了之后,他扣住了夫人的手,走出了门。
年轻的时候,只有无人,或者是依靠衣袖的遮掩,才好意思牵她。等到年龄大了,反而觉得夫人一直秉承的理念是对的。
在人老了之后,阴天下雨的时候有些骨头疼,行走的时候,都有些难受,就后悔年轻的时候,为什么要太在乎其他人的眼光,多与她在郊外走一走,有人无人都扣着手又如何?
慢慢走在回廊里,这木制的长廊都是新铺的,极其平稳,就像是他的为官之路。
没有了安平侯府嫡子的身份,他也从兵马指挥司请辞,去了书院里专心读书,从童子试开始,一路到金銮殿上,被圣上点为了状元。
入了翰林之后,在中枢六部打了个转,外放为官十余年,谢谨之从来都是带着夫人一齐赴任,在不惑年岁以前,回到了京都。
他是开恩科那年的状元,那年的春闱就是为了太子继位选定巩固之臣,等到回到京都,他就从太子门客,身份一变,成了天子近臣。
五年前,做过阁老、太子太傅的谢谨之就告老了,陪夫人在大梁走了一圈,现在嫡长孙要成亲了,这才又回到了京都。
这次之后,恐怕就不会离开了,毕竟两人都已经老了,上次去了琼州岛,风稍微大一些就受不住。
谢谨之知道,他们两人的寿数应该快要到了,尤其是妻子的。
在她出生的时候,柳家是一场乱仗,待她刻薄,她先天不足,未嫁人时候也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虽说一直有补,年轻的时候身体还好,年老了就有些不足了。
谢谨之知道了妻子的身体不好之后,从愤怒到惶恐,到最后的接受的安宁。他们两人携手一生,要是她走在自己前面也好,起码不至于太寂寞。
谢谨之并没有想太多关于妻子身体的事,今日是嫡长孙的婚事,应该更高兴一些。
两人说起了院子里的布置,一个带温泉的别院也翻修了,过几日可以去小住几天。
为了方便年迈的父母,谢文宸拆了家里的门槛,见到两人,首先迎了上去,此时谢文宸身份是国子监祭酒,在父母面前是毕恭毕敬,领着两人入正座。
受了新人的拜礼,两人年龄大了,谢谨之自己站起来,让妻子坐着,由儿媳妇陪着她,手中拄着拐杖和儿子一起,与来宾寒暄一二。
谢谨之这几年都不在京都,此时长孙成亲回京,先前告老的几位大人也都带着儿孙来参加这一次的婚宴。
年轻的公子小姐们好奇地看着谢谨之与宁蓁蓁。一个曾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掌权阁老,另一个则是开了女医院的一品诰命夫人,身份与经历都堪称是传奇。
公子们倾慕谢阁老的风采,没有了世子之位,一介白身步步青云;少女们则是艳羡谢阁老与夫人的伉俪情深,她们刚刚可都看见了,进入到正厅之前,谢阁老都是扣住夫人手的。
因为《瞒天过海》这个话本的火热,如今不少话本都是取材与现实,或者是早先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一个叫做《出闺阁》,取材的就是谢阁老的夫人,热度不低于《瞒天过海》,虽说有改写,但是凡是在京都的,都是知道,里面的女主角是以阁老夫人为原型。
《出闺阁》这个话本,主角是叫做林素素,小时候娘亲因生得貌美被御史强纳为妾,郁郁而亡,林素素儿时得仙人点化,有一手好医术,她医术仁心,人美心善,但是因为是庶女身份,父母想要给她订的婚事不大好。
御史当年能贪图美色,在别的方面也是私德有亏,因为儿子的婚事得罪了人,被人告发,锒铛入狱。林家寥落,但是不代表林素素的命运不好,曾为帝师的太傅之妻十分欣赏林素素,林素素便与太傅之子在一起,林素素在婚后与夫君伉俪情深,一首又一首缠绵悱恻的小调,首首都堪称经典,让人回味。
对男子来说,觉得《出闺阁》这个故事大多是停留在情情爱爱之处,写小调咿咿呀呀,虽说说不上靡靡之音,也称不上有趣。
女儿家来看,就是另一种感觉,林素素美丽聪慧又果敢,和夫君伉俪情深,实属难得,里面的调子更是出奇的多,有红袖添香的唱词,有春日踏青歌,有月下邀舞曲,让人向往两人的感情。
宁蓁蓁虽说老了,耳朵还是很敏锐,听到了有人悄悄说起了《出闺阁》这个话本。
很多人都以为,这位匿名的话本作家是个女儿家,谁也不知道这本子是谢阁老的作品。
究竟是谁拿当年养外室的事给了柳御史最后一击,谢谨之为了避免别人往宁蓁蓁身上猜测,直接在话本里给了答案,就是御史私德有亏。
另外为什么后面的部分缠绵悱恻,那是因为谢阁老本就文笔佳,落笔时候心中又有缠绵之意,才会格外戳人。
宁蓁蓁还记得当时写这个话本的时候,谢谨之要比先前写《瞒天过海》认真的多。
点燃了水晶宫灯,他的手拍着手心,做节拍。
宁蓁蓁在摇晃的烛火里,见那俊秀少年,清唱着悱恻曲调,反复斟酌之后,唱的是他最喜欢的,便笑着对她唱一遍,然后郑重其事落下笔。
谢谨之的歌声很好听,带一点缱绻的低沉,丝丝缕缕绕在宁蓁蓁的耳侧……“莫负月华明,且怜花影重。此时作念何时止?直到烛灰眼下才无泪,蚕老心中罢却丝。”
第71章不养白眼狼1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 觉得胸口有些闷,头也有些疼, 像是因为缺眠而难受。
伸手捏了捏眉心,在头上的穴位揉搓,那种酸胀疼痛缓减了不少。
按捏了一会儿顺手拿起了旁边的手机, 显示的时间凌晨5点,时间还很早, 她直接开始接受记忆。
这是现代社会, 原主叫做沈芷君, 她手中有一个财团, 叫做腾达集团,早些是做电视的, 后来转行到了液晶显示器投资,小家电实业,在房地产即将起飞的前期,开始投资房地产,搭乘了这一波行情快速上涨的东风,腾达集团进入了快速增长期, 成长成一个巨无霸的集团产业。
现在的腾达, 在全国不同行当的实体业都有投资,前段时间并购了美悦电影,并购后, 更名为腾达电影, 最近一段时间要准备上市了。
沈父叫做沈驰, 沈母叫做孙爱华,两人均是书香门第出身,都不太懂投资,只是因为土地升值的时候,阴差阳错投资了几套房,结果一买一个准,价格不断攀升,等到沈芷君大学毕业的时候,固定资产价值在那个年代,都到了千万级别。
沈父是文学系教授,沈母是交响乐乐团的指挥,两人骨子里是文艺浪漫多情,一拍即合生下了爱的结晶沈芷君,却没想到这个爱的结晶和两人的性格南辕北辙,小时候就性格强势掐尖好胜,长大了之后更是多了勃勃野心。
沈芷君大学毕业刚开始还是中规中矩,在本地电视台上班,负责《朝日新闻》这个节目,上班了一年后和大学同学郑成建结了婚,结果婚后就开始鸡飞狗跳起来。
郑家的条件不太好,郑成建有三个姐姐,这都是结婚之前知道的,作为亲戚肯定是要帮扶,但是沈芷君很是执拗,锱铢必较,导致和亲家闹得不好,这一场婚姻在生下了锦书之后,终于散场。
因为锦书还小,郑成建放弃了抚养权,锦书归沈芷君抚养,也跟着她姓沈。
沈芷君在离了婚之后,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然从电视台辞职,卖掉了父母父母给她的房产,开始了创业之路。
沈芷君的创业让沈父沈母生气极了,他们两人都是金饭碗,觉得女儿在电视台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女儿非要去深市闯荡。
事实证明,沈芷君有这个能力,她的目光很准,利用国家给深市发展的条件和政策,亲手组建起来自己的商业帝国。
因为沈芷君去闯荡,沈锦书就跟着外祖父母一起住。
沈家父母也并没有强烈排斥郑家,觉得当年女儿也有不对,外孙女也应该多和郑家走动。
沈锦书被知书达理的外祖父母疼爱,家里的保姆和各种培训班的老师朋友都是沈芷君精心挑选过的,在爷爷奶奶还有生父那里,沈锦书也是小公主。
因为疼爱沈锦书,觉得孩子应该有个完整的家,早些年老两口一直想要让女儿复婚,可惜后来郑成建再婚了,老两口这才没提这一茬,只是偶尔感慨,要是复婚该有多好。这样和和美美,才是生活。
被娇养的沈锦书,不像是沈芷君那样性格霸道,小时候就很乖巧懂事,而且不同于沈芷君超强的理科能力,沈锦书更适合文科行当,成绩最好的是语文,从小就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在高中的时候,也顺理成章进入了声乐班,大学考得是京都电影学院。
都是一家人,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是总体上还是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沈芷君的事业也很成功,没什么不满意的。
事情的转折从沈锦书谈恋爱开始。
她和隔壁京都理工大金融系周洲谈了恋爱,而沈芷君强烈反对周洲和沈锦书的恋爱,因为她从周洲的身上,看到了前夫郑成建的影子。
沈芷君的父母因为太过于天真和文艺,觉得女方家境好,可以适当让步,这让沈芷君在和郑成建的婚姻里吃够了苦头。
有些人得寸进尺,把宽容体贴这种美德当成是好欺负。当年沈家不要彩礼,让郑家父母打心眼里瞧不起沈芷君,觉得她是倒贴货,而沈家父母对郑家越好,郑家人就越发看轻沈芷君,觉得沈芷君已经是郑家的儿媳妇了,一切都是属于郑家的。
就连前夫郑成建也流露出这种想法,才是沈芷君离婚的根本原因。
现在沈芷君在女儿男友身上看到了属于郑成建的影子,怎么会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第一次和周洲见面,回头就想让女儿和男友分手。
老两口觉得沈芷君性格有些霸道,周洲是名校的高材生,家境也不错,比当年的郑成建要好,当然肯定比不上沈家,难道女儿现在事业成功了,就让孙女要嫁豪门才门当户对?
沈锦书也觉得母亲是个势利眼,外公外婆都喜欢周洲,凭什么母亲要干涉自己的恋爱。
这让沈芷君有些无力,刚开始只是觉得周洲可能是另一个郑成建,但是接触的多了,沈芷君本来就是商场上的成功人士,周洲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藏不住,她坚决拒绝周洲和女儿结婚。
沈锦书毕竟是亲生女儿,在女儿怀孕了之后,周洲对她跪下,表示会负责,在沈父沈母的帮腔下,沈芷君最终还是松了口,同意两人在一起。
现代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周洲背靠着社交网络,有一群人给他出谋划策,进行伪装,比当年的郑成建更会伪装。
所以这位周洲,走通了外公外婆的长辈路线,拿下了白富美,还和郑成建合作,沈芷君亲手缔造的商业帝国分崩离析……
沈芷君的产业很多,分走一半给郑成建,也足以让周洲吃个饱。昔日里风度翩翩就是没钱的周洲,摇身一变,成了商业杂志上的新贵,与沈锦书的恩爱,成了一段佳话。
很显然,沈锦书与周洲就是这个小世界的男女主,阻拦真爱的母亲就是恶毒女配。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原主的情绪,昨晚上是第一次和沈锦书的争吵,沈锦书因为落泪,让原主难过,所以没怎么睡好,勉强到了三点才睡着,因为记挂今天的会议,所以五点多就醒了。
宁蓁蓁躺在浴缸里,直接给助理打电话。
买了要用的艾灸、金针,还有一串的药材,再把理疗师接过来,在早晨7点半前达到别墅,时间越早越好。
在东西还没到之前,泡在自动按摩浴缸里,一边按捏脑袋。
热水加上按捏,疲乏少了不少,生理性的疲惫就犯了起来,但是今天上午就要开会,宁蓁蓁没时间睡回笼觉。
直接扯了旁边的浴巾,裹住身体,从浴缸里站起来。
浴室用的是导热性好的瓷砖,智能温控踩在上面很是舒服。
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人,四十五岁的年龄,因为保养得当,定期会做医美项目,肌肤白皙,皱纹也很浅,只有因为年龄大了,脂肪自然流失,失去了年轻人饱满。
原本的沈芷君是有些严肃的,宁蓁蓁对着镜子笑了笑,笑容从原本的天真感多了一点肃穆味道。
头发是及肩蜷曲长发,取下了发夹之后,披散在身后,弯弯绕绕像是海藻一般,要是在光下看,也不是纯黑色,而是带着一点光泽的深黑紫色,定期染发的沈芷君,头发没有一根白发。
沈芷君的学历高,很早就有魄力地开始了国际商业合作,她和国外的精英总裁一样,极其注重身体的健康,如果光看身体,恐怕比不少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还要纤浓得体,小腹毫无赘肉,只有一道手术疤痕,那是因为生产留下的刀口,虽然已经做了除疤的处理,还是有痕迹。
总体来看,四十五岁的年龄,呈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是不到四十,但是沈芷君的成就,让谁也不会轻视这位身材窈窕纤细的女士。
打量完了自己,宁蓁蓁穿上了浴袍到了房间里。
赚钱就是为了花的,所以沈芷君身上并没有什么节俭的想法,自己和女儿住的别墅光装修加上全套的智能家居就花了几百万,还请了保姆、菲佣、厨师、打理花园的小工,光别墅里养得佣人就有七个。
现在的宁蓁蓁直接穿上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居家服,换上了衣服,就到了餐厅里吃饭。
吃的是一道青菜,两道荤菜,一小碗的扬州炒饭,还有一碗上等的燕窝粥。
宁蓁蓁慢条斯理吃着早饭。
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门铃响了,菲佣去开门,是赵助理带着理疗师还有她要的东西过来。
助理彬彬有礼地说道,“沈总,您不舒服吗?今天的会议……”
宁蓁蓁吩咐说道“媒体都已经找到了,不碍事,先按摩一下,等会再针灸就好了。”
宁蓁蓁趴在按摩床上,翻开了企划案没多久,就听到了手机铃声,备注是“爱华”,因为担心备注爸爸,妈妈被人捡到了手机,所以直接把母亲的名字备注在通讯录里。
“喂。”
“你怎么不过来?”沈母说道。
“我今天上午有个会。”
一听到女儿要开会,孙爱华就有些恼火,忍不住说道,“钱是赚不完的,是你的事业重要,还是女儿重要?你不知道,昨晚上哭得有多伤心,今天早晨,早饭都吃不下。”
宁蓁蓁简明扼要地说道,“今天的会很重要,等会还有剪彩,政府都有人要过来。”
孙爱华年轻的时候是交响乐的乐队指挥,也参加过国外的汇演,听到了有记者,还有政府,就知道这个会不能轻易缺席,想到了孙女,只能够说道,“晚上呢?”
“晚上估计要吃饭。”
“你少喝点酒,你本来就胃不好,到时候身体出了问题,难受的还是你自己。”孙爱华忍不住说道,“也不知道你这么好强干什么?老老实实在电视台多好,你能力也是有的,搞不好现在都当了个台长……”
前面还是关心的话,到了后面就开始絮絮叨叨过去的旧账,宁蓁蓁把手机的声音调整外放,打了一个手势,示意理疗师继续,听着沈母的话,偶尔应和一两句,表示自己还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