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世家嫁女从未如此,都是当多一门亲戚走动,只有沈梦云这般的高门贵女嫁人了,反而被娘家的人当做泼出去的水,不欲再打交道。
这种风声,加上沈林两家的反应,京都里最热闹的事,就是议论沈梦云的事,诸人感慨一桩事宠女不能宠得太过,以免把女儿养成了沈氏模样。
此时是元宵节,因为摩肩接踵都是人,宁蓁蓁与谢谨之两人走得很近,在人群里直接攥着手,免得走失。听到了旁人又开始议论起来安平侯与沈梦云。
“你知不知道,要是把女儿养得太娇气,就会不管不顾要嫁给老男人,侯府夫人?这个位置算什么,现在又不打仗,安平侯的年龄都足以做人的爹了。”
“林家原本挺宠家里的一个小姑娘,现在都请了最严的嬷嬷,说是务必不能让这个歪了性情。”
“可不是,要是养个女儿,养成像是这样的性格,还不如直接掐了了事。”仗着带上了面具,谁也不知道是谁,就说着八卦。
宁蓁蓁想着沈梦云原本手里是一手好牌,结果自己把路给走死了,最起码也要多顾着点林氏啊,没有了林氏护着她,今后在谢赟那里受了委屈,真真切切连个娘家都没有了。
沈梦云受到了打击,似乎是想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缩起来,就像是一首诗说得,可以有一人免她奔波,难过,给她心灵慰藉。
如今没有了娘家,父亲恨她,外祖家里也是,此时沈梦云和安平侯的感情是突飞猛进,有些像是书里写的那样,举案齐眉。
今日里是元宵节的花灯会,先前宁蓁蓁就听丫鬟说了,沈梦云看不到的地方,府里头的下人都忙着做花灯,就连她院子里的下人也是,宁蓁蓁索性由着他们去做,做了侯爷就给赏钱,也算是府里头难得热闹的日子了。
谢谨之问道“想去河边看看吗?”
宁蓁蓁点点头,“好啊。”
两人等到了河边,早就见到了拱桥上的那两人,虽说带着面具,认衣服也认得出来,沈梦云穿的斗篷是京都里罕见的存在,通体雪白的狐狸毛,下摆裙是绯色衣裙,旁边穿着圆领袍也同样带着面具的是谢赟。
谢赟哄小姑娘还是挺厉害,给沈梦云放一河的莲花灯。
同一色的莲花灯不远处顺着水流往下,光芒璀璨,宛若银河流淌。
不少女子都心中艳羡,这让沈梦云也高兴了起来,先前总是有人听到人说她的不好,此时放莲花灯的时候,旁人就说起来,这般浪漫多情。
没人认出谢赟与沈梦云,又或者是认出了,假意做认不出,免得尴尬。“这安平侯也真用心,一河的莲花灯。”
“就不见我家相公如此,安平侯哄媳妇也算是用心。”
“毕竟是位小娇妻,还是要哄得。”
宁蓁蓁与谢谨之两人穿得不像是沈梦云与安平侯那样高调,衣着也就是看着比一般小门小户好一些罢了,两人牵着手,按照宁蓁蓁的说法,就直接当做这花灯是谢谨之放得。
谢谨之也问过妻子要不要这花灯,宁蓁蓁很俗气地摇头拒绝,“有人要放,直接看就是了,莫要浪费银子,还惹得父亲的眼。再说了,父亲给母亲放,我们赏灯也是一样,反正是谢府的下人放灯,我可以当做是你放得。”
“你不会觉得遗憾吗?那毕竟不是我的心意。”
“你的心意我知晓就够了,不必对外证明些什么。”
日子从来都是过给自己的,舒心而又恣意就好,不必在意其他人的眼光。
两人就站在人群之中,看着安平侯府放得莲花灯。
桥上的人,让人猜到了是安平侯与他的小娇妻,这河边的人其他人猜不到是世子与其妻。
两人不怎么说话,只是一路攥着手,不曾松开。
等到灯放得差不多了,宁蓁蓁就和谢谨之去猜灯谜。
宁蓁蓁手里拿着好几个灯,寻得都是好看的才让谢谨之去猜,一路过关斩将,就连远远跟着的丫鬟手里也分了灯,有的灯谜还有彩头,一晚上下来,宁蓁蓁得拿着差不多接近百两的银子。
这个时候武将出身的谢赟就毫无用处,他猜不中灯谜,也不会下棋破解棋局。
这让沈梦云有些失望,不过想了想一河的莲花灯,又觉得今日里已经得足够多了,只可惜她嫁人之后,这段时间事情太多,都与昔日里的手帕交断了联系,不然要是有聚会,就可以炫耀一下侯爷的用心了。
父亲扇她耳光,还一脚踹在她的腿弯,让她觉得被所有人孤立,幸好这个时候还有侯爷在她的身边。
那一日安平侯还让她喝了一点酒,沈梦云也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借酒消愁,喝了一些酒那种微醺的感觉,会放大高兴的情绪,让人觉得烦恼都去掉。
她酒后与谢赟行周公之礼,两人的感情也渐渐浓厚起来。沈梦云偶尔见到了谢谨之,心中也只是少有波澜,不像是以前那般悸动。
谢赟见着沈梦云渐渐没有了谢谨之,虽然发生了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总体上还是可以按照他的想法走的,便在这样的花灯夜晚里,对沈梦云说道,“梦云,我打算同圣上说,去做个外放的官。”
猜不中灯谜,沈梦云的手里拎着的是买来的花灯,她冷不丁听到了丈夫的话,愣住了,“那我呢?”
难道放花灯,就是因为他要离开了?要把她留在侯府里,所以用花灯哄她?
沈梦云当即脸色有些难看,自从烧着了头皮,老夫人现在不吃斋念佛了,脾气有些古怪,她看着怕得慌;她也不敢去惹儿媳妇柳氏,那就是个棒槌,哪儿有人会故意早晨一身汗味闯进来,就算是要恶心别人,自己难道一丁点面子都不在意?这种破罐子破摔的人,她也不好惹;至于说谢谨之……她现在心已经在侯爷身上了,见他不至于说心中毫无波澜,也不像是过去一样,巴巴地把一颗心都捧在对方面前。
沈梦云想到这是谢赟哄她高兴而已,很快就要把她一个人丢在京都里,直接啪得一下,就把手中的灯笼给扔在了地面上。
这惹得别人惊呼出声,因为烛火一下子就烧了灯笼纸,那灯笼骨又是竹做得,淋上了蜡油一下就烧了起来。
灯笼横在中间,这可不让人惊呼,这里人又多,要是烧了衣服,就是一桩大事故了。
这摆灯笼摊的人反应及时,连忙就有旁边的人直接把一盆水滋啦把火给灭了。
这样还不说,路过沈梦云的时候还淬了一口浓痰,“什么玩意?!”
沈梦云刚想要发火,安平侯就把人往前一带,他脸上也是烧得慌,口中说着是,“手没有拿稳灯笼。”
这一句当做是解释,拉着沈梦云往前走。
沈梦云被捏着腕子,丈夫又走得飞快,她踉踉跄跄,更是觉得手腕生疼,眉头都重重皱了起来,等到了偏僻的巷子里,见着四下无人了,丈夫才松开了手。
“我要回去了。”
沈梦云直接把面具一取,扔在地上滴溜溜地打转,眼里都是泪水。
谢赟本来也是一肚子的火气,本来气氛正好,今日里还用足了心思去哄沈梦云,她在街上直接摔灯笼,导致灯笼燃烧起来已经足够丢人,现在还是发脾气。
“怎么了?”安平侯抓着沈梦云的手腕,“不说清楚不许走。”
“你要离开京都,随便你去哪儿,反正我也左右不了你的决定。”沈梦云的声音都有些沙哑。
这个时候,谢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沈梦云的怒意,笑了起来。
看到了谢赟笑了,沈梦云更加生气,结果被安平侯抱个满怀,“你也不听我说完,我要外放为官,自然是要带着某人的。”
原本在挣扎,沈梦云此时就像是被点了穴道,看着安平侯,狐疑地说道,“你说真的?”
原本心里只有谢谨之的小姑娘,现在双目里莹莹都是他,谢赟嘴角上翘,有一种征服了小烈驹的感觉,“是啊,我这辈子就栽到了某位的手里,身边无人,不带着她,我带着谁呢?”
冯姨娘捏着鼻子,学着当时沈梦云的话,偎依在李姨娘的怀中,用拳头敲打李姨娘的胸膛,“侯爷,你吓到我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李姨娘也是粗着嗓子,学着当时谢赟的语气,把人往怀中一搂,“小傻瓜,我不要你了,会要谁?”
宁蓁蓁听着两人模仿侯爷与沈梦云的对话,笑得肚子疼,眼泪都从眼角挤了出来。
这两位原本就是谢赟的妾室,有了放妾书之后,两人单立了女户,虽然住的地方距离府衙不远,两人平时最不愿多事,就连元宵十五这样的花灯节,也不过在外热闹了一下,就回到了院子里。
谁知道好巧不巧,就把安平侯与沈梦云的话给听个正着。
两人就去最靠近侯府的杏春堂,等到了宁蓁蓁之后,把安平侯与沈梦云的对话鹦鹉学舌,学给宁蓁蓁听。
安平侯就算是温声细语哄着沈梦云,李姨娘与冯姨娘是一千个不信,一万个不信安平侯的“心”。
她们知道“天煞孤星”的命格代表了什么含义,以前的老侯爷还有现在的侯爷是怎么看娶妻的,那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要不是担心让那命格更为阴煞,那可不会管死多少姑娘家,会一个个试出来,有谁可以对抗安平侯的命格。
现在沈梦云是破命人,她既然满脑子是不着调的想法,安平侯陪着做戏而已,只有傻子才会信安平侯所谓的真心。
宁蓁蓁陪着她们两人说着话,好生嘲笑了一番安平侯的作为。
等到笑过了之后,李姨娘轻声说道,“这些虽然好笑,还有一桩更重要的事,要同夫人您说。”
宁蓁蓁用手帕擦了眼底的泪,听着冯姨娘说道,“按照安平侯的说法,这一次要外放的事十有八·九,要留着世子和您在京都里,说起来了关心侯府子嗣不丰的事。”
宁蓁蓁原本一直是笑着,听到了这里,笑容淡了下来。“是侯爷先说的?”
“是侯爷暗示的,没说的那么直白,或者说的比较直白,但是不直说,”李姨娘说道,“点拨了沈氏很久,还给沈氏说了最好一个是身家清白的妾室,一个是清倌。人都已经准备得齐全。”
冯姨娘补充说道,“我们两人生怕听漏了关键,这个时候还特地开了一点门缝,所以很清楚,侯夫人也心动了,笑着说,她是嫡母,肯定要为继子开枝散叶的事情上心。”
“我们两人过来,主要是想同您说这桩事。”
关于谢谨之的事,还有两个妾室的事,原本柳华莲的记忆,像是蒙了一层雾,宁蓁蓁看不清楚,但是妾室的具体结果还是知道的,例如这两人都没有孩子,每日里闹得柳华莲脑子生疼,还更加自卑,觉得谢谨之更喜欢那两人。
一个是媚色撩人的花魁清倌,一个是落魄人家识文断字才高八斗的嫡女,就算是柳华莲的身份不高,出身不太好,到底是嫡妻,那两人怎就可以闹得让柳华莲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按照常理,花魁清倌这等人物是有七窍玲珑心,因为身份天然不高,要抱大腿也当时抱柳氏的腿才是,并且争取有自己的孩子,那落魄人家的才女要做了妾室,当以生孩子为第一等要务,结果两人都没有孩子?反而是让夫妻两人不睦,柳华莲痛苦不堪,身子一天天衰败。
现在听到了两个姨娘的话,所有事情豁然开朗。
如果要是安平侯准备的人就没问题了,因为这世界从小说衍生而来,小说里切入视角,主要还是代入沈梦云,她本来就不怎么聪明,例如现在恐怕在沈梦云的心中,安平侯已经是千好万好,她被安平侯牵着鼻子,觉得那两个妾室是她自己的主意,也很正常。
想到了这里,宁蓁蓁对两位姨娘郑重道谢。
“不必。”冯姨娘拉着李姨娘避开了宁蓁蓁的拜礼。
李姨娘说道“这也是您心善,当时给了我们两人一条活路。”
“是啊是啊。”冯姨娘附和道,“这是老天爷开了眼,正好您帮了我二人,我二人又听到了这等事,可见这世间果然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说完之后,冯姨娘还念了一句佛号。
两人说到了这里,送了宁蓁蓁一块儿观音双面绣,宁蓁蓁拿着东西,回到了侯府。
这样的事,头一遭就是要告诉谢谨之。
宁蓁蓁回到偏院里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对。
谢谨之在练武场上发泄。
手中的劲气破空发出了风声,他板着脸,不停地出拳出脚,攻击眼前的木桩。
宁蓁蓁吩咐丫鬟们去烧水,自己在旁边候着。
谢谨之在红色的斗篷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出拳的速度就放慢了,本是被打听出来的消息所震,现在那种愤然的暴戾情绪消散,转而开始担心站在武场的那人
今日里有风,他一直在活动还好,她身体好不容易养得好一些,站在风口到时候吹得难受。
想到了她可能会生病,猛地就收了拳。
宁蓁蓁看他收拳收得太快,往前了一步,身后斗篷也跟着她轻轻扬起。
扶着他的背,在关键穴位,一捻一抚最后是利落地一拍,宁蓁蓁问道,“没事吧。”
“没事。”谢谨之觉得气息平定了下来,往后退了退,“我身上有汗。”
“我已经让人烧水了。”宁蓁蓁说道,“你先洗漱。”
她自己干得出来一身汗就闯入沈梦云的主院,谢谨之要比她好面子,这种事别说对外人了,就是对她也做不出,出了汗头一桩事就是洗漱。
粗壮的婆子展开了屏风,房间里是氤氲水汽,等到洗完了之后,宁蓁蓁用巾子擦拭他沾了水有些湿润的发尾。
“先吃饭?”宁蓁蓁说道,“等到吃完了,你若是愿意,我们出去走一走。”
谢谨之“好。”
给妻子披了斗篷,带着兜帽,把人裹得严严实实,免得被风吹了头疼,才往外走。
如今的天子圣明,等到开春万寿节时候,还有番邦来朝,从过年之后,宵禁的日子就往后推了一个时辰,这会儿街上不少铺子都挑着的灯笼,那秦楼楚馆之地,更是和过去相比,热闹了五分。
等到马车行过了热闹的地方,人少的地方就让马车在原地候着,两人走在夜风之中。
宁蓁蓁看着谢谨之,“是族里的事查出结果了。”
“恩。”发泄似的打了拳,洗漱之后是没胃口陪着妻子吃饭,那个时候,刻意地把查出来的事压了压,现在才再次把压抑的事说了出来。
谢谨之这一次把事情说出口了之后,除了初次知晓的愤怒,更是有一种后怕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如果不是娶了手中牵着的人,没有她的点拨,他或许还是按照侯府的想法,替没有出生的世子空站着位置,心中是愧疚的自卑的,觉得若不是侯府,自己就应当是日子穷困潦倒,他任由别人操纵他的命运,还有他亲生父母的命运。
宁蓁蓁的进门,她的所作所为,还有她的话,让他改变了看问题的看法,并且也终于从厚厚的龟壳里钻出来面对现实,也才有了这一次的调查,才知道谢家人的所作所为。
侯府根本不是他,又或者是亲生父母的救赎,他们凭什么呢?凭什么就可以轻易地操纵他们的命运,不让他亲生父母那一家出头。
因为村子不大,都是乡里乡间,还有不少是族亲,谢谨之为了谨慎起见,让人做夫妻去住下,慢慢打听这些年谢子伯与王氏的事。
小半年的时间,用了不少银子,终于把这些事打听清楚。
谢子伯便是他的生父,王氏是生母,两人膝下有一女一子,长女谢玲,幼子谢水生,那谢水生在族学里是顶一顶二的聪明,结果被人用石子打了眼睛。
科考若是样貌受损,继续浪费时间学习就没有意义,谢水生黯然离开了族学,就算是有聪明的头脑也没用。
再说那谢铃,她生得好,被回乡祭祖的镇上富户嫡子看中,那人尚未有嫡妻,本闹着要娶谢玲,可惜谢玲在与那人定亲之前,就被村里的一个三十岁的跛脚闲汉给轻薄了,与那富户的婚事自然也就作罢,只是谢子伯与王氏不肯让谢玲嫁给那跛脚闲汉,宁愿养着她一辈子,现在那跛脚闲汉没事的时候,还是去谢子伯一家闹一闹,闹着说谢玲是他媳妇。
宁蓁蓁听到了这话,知道为什么回来的时候,谢谨之在武场上发泄怒气,就算是现在,谢谨之的眼中也有一团火在烧。
甚至宁蓁蓁在想,幸好在府中或者是出门的时候,都没有遇到老夫人或者是侯爷,要不然谢谨之会做出什么,谁也无法预料。
宁蓁蓁略一沉吟,“我也有一桩事想要告诉你,虽然和你说的事相比来说是小事,但你也得知晓才是。”
宁蓁蓁把事情说了之后,看着谢谨之,“你打算怎么做?”
“告御状!”
第67章女主是婆婆14
谢谨之头一个反应是告御状。
宁蓁蓁开口说道“不急。”
谢谨之也舒缓了神色说道“是, 还有事要做。”
如是仔细去看谢谨之, 他薄唇用力抿没了血色。
读过律法, 并且记忆力不错, 谢谨之知道要告安平侯等于是子告父。
状告之前便要受用下一百板子仗刑, 然后才是这一场官司,说是告御状,实则是在阙门的登鼓台鸣冤, 这案子谁来判还不好说,倘若真的让安平侯罪有应得,这之后他的前程很是艰难。
最好的结果是恢复一介白身, 可以走科举之路, 有幸金榜题名,任用之事恐也艰难;还有更坏的结果, 就是连科举都无法参加,做一辈子画美人图的“荣翟先生”……
有了决断就应当毫不犹豫,既然会牵连她, 谢谨之深吸一口气。
有了那个念头, 和离的话还是说不出口。
只因他贪恋那一抹温柔。
宁蓁蓁反手把他的手一抓,“你想到哪儿去了。”她的手指往他的脑壳上一弹,“我说的是, 你要做些万全的准备, 最好满京都的人都觉得你好生可怜, 故去的老侯爷还有如今的安平侯, 可恶又有罪。”
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 谢谨之忍不住问道“如何去做?”
宁蓁蓁目光狡黠,“我倒是有个主意,先写个话本子。”
“话本子?”
“这势得壮起来的。”宁蓁蓁说道,“《包公镰美案》那案听起来痛快的很,但是镰了那陈世美,是不是还是诸多阻力?倘若先有了话本,再镰负心汉,便简单了。”
没有经过现代社会舆论战的谢谨之尚有疑虑,“这行得通吗?”
“可以试试。”宁蓁蓁凑到了谢谨之的耳边,“首先坊间一直有传闻,当年老侯爷屠城。从这件事……”
宁蓁蓁直接给勾勒了故事的框架,再由谢谨之润笔,三日之后,京都里悄然出了一个新话本。
这话本首先是在茶楼里由说书先生讲起,故事叫做《瞒天过海》。
前朝有一位定北侯,他用兵如神,在沙场上身先士卒,也染上狂躁症,在这一次征战之前,有高僧给了他一串佛珠,这佛珠加持了佛法,高僧让定北侯守住心神,若是佛珠被毁,他将有大难。
在平定回鹘时候,一开始沙城已经被回鹘攻下,城门大闭,在回鹘撤兵之后,这城也就降了,但是定北侯却还是屠了城。
因为先前回鹘人还在的时候,在战场上定北侯被沙城人劈中了佛珠,佛珠散落了一地,定北侯因为佛珠被毁,霎时间眼珠子就红了,在回鹘人离开,沙城城门打开投降,假装不知下令屠城。
只是这沙城人是汉人,当即有些人附和,还有一些人犹豫,虽说先前被回鹘人占,到底是汉人之城。
“争论不休之时,只见那定北侯身先士卒,手持炎月斩落了领头的人,饮了人血,炎月刀身成了妖冶的紫黑色,他缓缓走向一位瞎眼的妇人,手起刀落,咕噜一下,妇人的头颅落在了地上。定北侯举刀狂笑杀!跟着定北侯的都是骁勇战士,此时定北侯行动,其他人也大开杀戒。”
“求饶声响起,还有尖叫与哭泣声,一位懵懂孩童站在原处,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觉得脸上热热的,伸手一抹,那是母亲被杀之后,血飚到了他的脸上,孩子见着手中的血,就要哭起来,只是响了一声,就被人砍了头,他的身子还在可怜妇人的怀中。自从定北侯的一声令下,这沙城里可以说是修罗场也不为过……”
“求饶声越来越小,为了造出是回鹘人所为,把粮草都搬出来,定北侯伸手把火把丢入到了稻草里,霎时间火光冲天。此时那位瞎眼的妇人,忽然睁开了眼。”
惊堂木一拍,胆小的被吓了一跳,这堂中还有娃娃,听到了这里,被人吓到了,哭了起来,堂中吵闹起来,此时说书人干脆就喝了一口水,那妇人趁机哄着孩子。
其他人也是感慨,这一段是宁蓁蓁特地写的,把屠城的惨状描写的淋漓尽致。
等到哄好了孩子,说书人继续往下说“那妇人睁眼,此时瞳孔是黑黝黝的,不见一点眼白,口中说道杀星降世,必有灾殃,心声邪念,子嗣绝灭,其子命数,天煞孤星!”
讲到了这里便算是一个小高·潮,再往下则是一笔掠过大败回鹘人的战役。
这一段是宁蓁蓁改的,特地给故事增加了悲剧性和魔幻主义色彩,一来容易让人加深印象,为什么故事里的定北侯儿子会有这样的命数,这是他应得的;二来就是,死人怎么可能张口说话,这事一听就是戏说,故事里说得是老定北侯,可不是说老安平侯啊,是回鹘也不是突厥。
宁蓁蓁环顾四周,看着其他人露出悲愤的表情,长睫轻颤呷了一口茶水。
屠城的事,这是小说里轻轻一笔带过,老侯爷毕生战绩里的微不足道的错误,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直接用神话主义的戏说,今后等阙门,敲鸣冤大鼓,也就自然会查老侯爷的事。
有了瞎眼婆子的开口批语,又描述了沙城人的惨状,再描述起来大败回鹘,班师回朝,得圣上嘉奖,在场听众心中都想着那被冰雪掩盖,满城无人生还的惨状。
有人轻轻叹息,从前的话本子就算是有说战乱的,从未说得如此详尽。这次的屠城之灾,还不是回鹘人所为,而是所谓的英雄定北侯。
那风光的嘉奖,与风雪之中沙城的惨淡,形成鲜明对比,让悲剧愈悲,深深刻在人的心底。
时间跳跃,接下来就是定北侯府小侯爷有什么灵异的反应,证明他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老侯爷和老夫人不管女子的性命,给他纳了两个妾,三个正妻,各有灾祸,而且一直没有生下孩子。
此时老侯爷和老夫人定下了瞒天过海的计策,抱来了假世子。
谢谨之熬夜写出了话本,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他清楚地听到了有人小声地叹息,“哎。”
这世间女儿本就艰难,男子觉得这小侯爷的性情狠毒,女子则是为里面的鲜活姑娘家落了泪,这命也太惨了一些。
老侯爷屠了一城人,这个小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人。
再接下来的事,涉及到了亲生父母,谢谨之不愿多听,和宁蓁蓁结账出了茶楼。
茶楼里说得是这个话本子,书肆里也已经上了雕版,在很短的世间雕了出来,宁蓁蓁与谢谨之进入书肆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上新,书肆铺子的掌柜正在指挥人往架子上摆上这新书。
夫妻两人买了一本精装版,里面还有图片,就是老定北侯手持炎月大开杀戒的模样,还有老侯爷和老夫人如何定下计策瞒天过海,天空之中是一轮血月的图案。
两人买书出来,就遇到了其他人过来询问有没有《瞒天过海》这话本子。
掌柜的介绍说道“有的,还有精装版,里面带着图,有如何瞒天过海的图,你看看,这是新到的,可以买上一本收藏,这话本是这几年最好的一本。”
买家说道,“给我一本,不,三本。”
给了银子,腋下夹着两本,手中就直接开始翻开起来话本,显然是识文断字,在茶楼里听着觉得不过瘾,过来买书自己看。
宁蓁蓁构架出来,谢谨之捉刀,经过现代社会信息轰炸的宁蓁蓁,给这个故事添加了许多狗血的反转,让这个故事牵动人心,在茶楼里听了还不够,很多人都开始买书。
这话本短短时间就风靡了整个京都,就连秦楼楚馆之地,也有人手持琵琶,唱着里面的词。
话本故事叫做《瞒天过海》,安平侯一开始根本没有联想到自己,他不爱看书,武将之中少有讨论的,发现这满京都都在议论,是因为沈梦云在外吃饭的时候,听到了一小段的故事,整个脸色铁青了起来。
里面的定北侯就指的他的父亲,小侯爷就是他,里面抱过来的孩子就是“假世子”谢谨之。
沈梦云尚且不知道,那里面狠毒的小侯爷就是自己的丈夫,在安平侯要结账的时候,还撒娇说道“这故事好生精彩,我还没有听够。”
安平侯眉心死死拧着,“我有要事。”
沈梦云娇声说道“那你先回去,我听完了再回去。”
谢赟的表情很难看,这情况危急,虽说有些夸大,大体说得就是安平侯府的事,他得回府和母亲说。
此时只能够把沈梦云留下,他匆匆回侯府。
在谢赟与老夫人商议的时候,沈梦云在雅间里抹眼泪,觉得故事里的女子忒苦,樱红的表情有些奇怪,眼睛渐渐睁大了。
而此时有人站在阙门的大鼓旁。
那是一个穿着得体的商人,在旁人的诧异目光之中,拿起了鼓槌,用足了力气,敲响伸冤的大鼓,等到敲响了大鼓,他泪如雨下,哭得像是烂泥一样。
他是丰城的生还者,当时还是孩童的时候,因为淘气,爬上了屋顶,他看到了老安平侯下令屠城,手中的战刀滴落浓稠的血液。那是一场噩梦,有女人的尖叫,有孩童的哭泣,伴随着士兵的狂笑声。
在纵火烧城的时候,他磕磕绊绊逃了出来,先是做了乞儿,后来被一位好心人收养,跟着那对夫妻做生意,做了往来南北的商人。
丰城的事是他心底最大的梦魇,所有人都说丰城是突厥人下令屠城,老安平侯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此人在听到了《瞒天过海》的故事,听到了里面的故事,再一打听,如今的安平侯有天煞孤星的命数。
他不知道是谁做出来的这个话本,又有什么目的。他只知道这是状告老安平侯最好的机会,于是敲响了大鼓,状告老安平侯的屠城之恶!
“听说了没有,《瞒天过海》的故事,是有真事的!”
“怎么可能啊,最近一次征战突厥是……哇……”说到了后面,那个人恍然大悟,神情都变了。
第一个人颇为得意地说,“你猜到了?”
第二个人压低了声音,“你说的是老安平侯?不会吧,屠城这种事肯定是突厥人做得,怎么可能是老安平侯下令,要是真的,早就有人告了。”
“我刚刚从阙门过,鸣冤鼓你知道的,今天有人敲了!然后那个人又哭又笑,整个人像是烂泥一样瘫在地上,口中说着苍天有眼,终于可以让当年丰城屠城的事大白于天下,他自称是丰城的子民,这次终于可以替整个丰城的人伸冤了。”
第二个人声音一颤,显然是联想到话本里说得沙城,表情悲悯,说道“苍天啊,这可是大案子。他怎么活下来的?”
“说是当了乞儿,然后被好心人收养,是个往来做生意的商户,丰城的事一直挂在心里。你看着吧,《瞒天过海》这个话本子现在传的沸沸扬扬,也算是运气好,估计可以大白于天下。要不然直接去告,屠城啊,哪儿有什么剩下的人,加上当年屠杀的人估计也死的死,散的散,怎么查?连老侯爷都死了,根本就是一摊子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