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更困难一点的任务都只会由雇主花大价钱找一位传奇刺客完成。无名普通刺客才集体做单。镇民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傻了,他们惊慌地叫着,四处逃散。布兰伯爵的护卫们立刻将教堂包围。他们第一时间控制住了神父。刺客在哪?有人看见了吗?侍卫长大声问最近有什么可疑的外乡人来到镇上吗?有!先生,昨天有一个穿黑袍子的怪人来到镇上,他像个巫师!从来不露脸。还有,他还喂死了我们镇上一半鸽子!镇民们立刻想起奚白,他们七嘴八舌地报告。他们有多敬爱布兰伯爵就越痛恨那个刺客。居然谋杀伯爵这样的大好人,真是该死!伯爵大人刚刚答应的减税还有效吗?混乱吵嚷中,被侍卫押住的神父握起胸口的神像,神情虔诚宁静愿我主庇护善良的人回归天国。很快,将小镇翻个地朝天的侍卫们回来了没有找到那个黑袍人。刺客可能已经逃走了。侍卫长脸色难看立即报告给大公!跟着我干什么?奚白一击必杀后直接离开现场,然后多了个尾巴。游吟诗人拿着全部家当竖琴,跟着刺客一起离开小镇。你是刺客,我是游吟诗人。我们都要四处流浪,看,这就是天生一对。夜莺终生追逐自己的荆棘丛,当它找到就夜夜徘徊,为它唱歌。假如被拒绝,也许就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死掉。精灵热情真挚地表白,他丝毫不为爱羞耻,他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他的爱像烈火一样灼热,从来不在背地里默默照亮,一定要把人焚烧殆尽。这是被爱者的特权。我是刺客,很穷,养不起你。我还要赶单子,别跟着我了。奚白拒绝。精灵只有一个,养死了就没了。我养你啊。精灵上前几步,亲热地揽住奚白的肩膀我很有钱。奚白往旁边让开,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对方吸引着他。让他产生冲动,但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不信?莺摸摸下巴,游吟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因为嘴甜,一般长的颇为俊美,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留下一堆风流债。哗啦啦奚白顿住,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迅速堆成小堆,土丘,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噼里啪啦,是金币的美妙声响。莺笑容志在必得这些够了吗,刺客先生?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奚白问你要杀谁?莺思索一阵后,说魔王。魔王,地狱恶魔族的王者。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这不过分吧。还有,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莺乘胜追击。谁是你的仇家?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很多,精灵,暗精灵莺把大陆上六大种族数了个遍我是精灵和人类的混血,他们认为我是罪恶不洁的结晶,所以经常会派人刺杀我。保护我吧,刺客先生。你手下沾满亡灵的鲜血,我为你唱歌。莺热烈期盼地看着奚白。他有感觉,对面的人不会拒绝。成交。奚白说。是你自己找上我的。要刺杀魔王首先要去地狱,地狱和大陆是隔绝的,要从陆地上打开通道需要七个种族的信物。公主被抓走后,王国王子已经出发拜访各大种族收集信物,他也是教廷钦定的勇者。但各种族的信物都是种族生存的立身之本,绝不可能轻易交给一个人类。先去精灵族吧。那里我熟悉。莺说,决定第一个对自己的族群下手。第110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5)精灵族是一群天性纯洁热爱自然的种族,他们由母树孕育,从果实中降生,生命漫长。天生就是优秀的弓箭手,对自然元素有极高亲和力。一次深渊之力污染将母树分成两半,一半母树仍孕育自然精灵,另一半孕育出来的精灵都变成黑色皮肤,喜欢夜晚,性情暴戾。他们互看不惯彼此,对外却是一致的骄傲。精灵族的信物是母树之心,被母树根系包裹着,要拿到需要先杀死母树。作为精灵的莺无比坦然地说出杀死母树的话。人类的信仰是光明神,那精灵的信仰无疑就是母树。他们从母树中降生,死后回归母树。母树是他们生命的根本,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奚白并不认为一个精灵要挖断自家墙角有什么问题,他三观从根子上就歪了。杀死母树你不会受伤?他装作不经意地问,分明很在意却偏偏要强装成不在意的样子。我早就是那棵树的弃子,和它没有一个硬币的关系。莺浑不在意地笑着说刺客先生见过精灵当游吟诗人的吗?假如我继续在精灵族那就无法遇见你,所以这都是命运的礼物。命运喜欢开玩笑。奚白说,然后他吹起口哨,长而尖锐的哨声响彻云霄,惊飞树林中的鸟。它们扑棱着翅膀成群飞起又被另一个庞大的黑影冲散,惊慌失措的鸣叫响成一片。那是一只巨大的乌鸦,漆黑不详的外表,锋利的喙和爪子。它大大地张开翅膀俯冲下来,掀起强烈的气流。莺下意识摆出防备的姿态,却看见那乌鸦怪叫一声,奚白跳上它的脊背。强气流吹起奚白的黑袍。衣摆鼓动飘扬,兜帽向后掀起,露出他雪白的脸。黑发游蛇一样在狂风中舞动,他像踩着鸦背降临的黑暗神袛,失序混乱,黑暗不详。那飞扬席卷的黑袍,就是他的夜幕。他漆黑的眼睛可以一眼望到深渊尽头。奚白侧头看向小镇方向,那边骑着马的骑兵正朝这边赶来。乌鸦俯冲到最低,逼近大地,然后向上腾空,气流折断周围的绿草。高高飞起。莺站在原地,他从背后摘下弓,搭上箭。箭尾羽上系着一根细绳绑在他的手腕上。他将箭尖瞄准奚白身侧,拉弓的手放开。绷,弓弦发出悦耳的清鸣。飞出的弓箭上附着风元素,直接带着他腾空而起。奚白一手放在乌鸦头顶,做出半跪的姿势,另一只手伸出。闪电般握住极速飞来的箭柄。精灵借力轻盈地跃起,落在乌鸦背上。奚白握着箭柄,箭羽上延伸的线系在精灵手腕上。看起来像是他牵着束缚精灵的绳索,他心底陡然灼烫起来。微不可查的细节就轻易勾起他的旖旎幻想。莺一无所觉,他碧绿色的眼睛迷恋地看着奚白,手穿过宽大的袍角往前伸,想握住奚白的手。奚白把箭柄塞进按在莺伸来的手中,挡开他。他回过头正面前方,狂风吹拂中他神情冷漠地看向下方的骑兵。乌鸦越升越高,下面的骑兵逐渐化为一个个黑色小点。其中一人举起长剑,魔导波动在剑尖迅速凝聚。这是个魔导师,或者有高阶魔导武器。奚白抽出身上贴身存放的匕首,卡在指缝尖,微微用力。叮,寒芒乍破。骑士队伍中的魔导师拖着沉重的铠甲轰然倒地。战马嘶鸣声中溅起一片飞尘。他身边的人立刻下马查看,只见他额头被一柄匕首深深穿透,心脏处也被一只长箭穿过厚重的盔甲。而那只箭,箭羽还在轻轻颤动。再抬头看,巨型乌鸦的影子已经不见了。高空之上,乌鸦巨大的双翼铺展,拨开云海。奚白回头,莺正还保持着把箭射出的动作。他拉弓的姿势舒展漂亮,一身流畅的肌肉线条自然拉伸,既有让人脸红心跳的力量感,也有迷人的优雅美。他与奚白对视,笑我的箭比你慢了一步。莺肯定地说奚白一定是个厉害的刺客。这片大陆应当歌颂你名,把你放在传奇的荣耀与光辉上。让人知道你刀锋所过便是死神步伐将近,血腥之花埋葬死亡。暗夜里独行的杀戮之影不需要荣耀与赞歌。奚白看着莺。金色头发,好想摸!绿色眼睛好想亲一亲,舔一舔。为什么会有人完全长在他的兴奋点上!黑袍下手掐住大腿,奚白面无表情,神情冷酷。不能给莺可能的幻想,如果对方继续撩自己,自己肯定控制不住。想想那些被自己养死的宠物,奚白发热的头脑缓缓冷静下来。可以叫你白吗?精灵背上弓,把竖琴抱在怀里。可以。奚白决定转移注意力,假装背后那个无时无刻不在勾引他的精灵不存在。乌鸦飞的很快,下方茂密的丛林飞速后移,王国边境本来就与精灵之森接近,以乌鸦的速度很快就能到达目的地。奚白的一身黑袍风中猎猎作响,黑发吹到莺脸边,他耳根微红,这是刺客的气味。干净,夹杂着淡淡的腥甜。虽然天性浪漫多情的游吟诗人没少撩动少男少女的心,但是如此热烈的告白确实第一次,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可以成为一只夜莺,心甘情愿为一个人歌唱到死。虽然刺客看上去很冷淡不,其实一点也不冷淡!高空的温度很低,精灵裸露在外的蜜蜡色皮肤受冷风刺激微微发白。他拨动竖琴,清脆的声音中,肆意吹拂的风柔和下来。是冷了?莺一动作,立刻触动了奚白紧绷的神经。他啪地抽了一下乌鸦的脑袋。慢点飞。他压低声音,话语里满满都是威胁。乌鸦一缩脑袋,慢了下来。它已经很久没当过坐骑了,现在有点闹脾气。但还是不敢再奚白面前太过放肆,不然马上就要挨抽。奚白坐在乌鸦头上,伸手,揪住乌鸦头顶的毛。用力,绷,拔下来一根。乌鸦缩缩脑袋。奚白心不在焉地把羽毛一抛,绷,又揪下来一根。乌鸦敢怒不敢言。精灵身上的味道是甜甜的,他离我好近,尝起来是什么味道的呢?他是小甜果吗?咬一口会有汁水流出来吗?蜜蜡色的皮肤舔上去会像蜂蜜一样吗?奚白感到自己口腔里有唾液开始分泌,他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但莺的存在就像一大盘诱人的甜点,香气勾引着他的思绪。突然,莺拨动琴弦,优雅的嗓音用一种陌生而动听的语言唱着歌。那是精灵语。描述着鲜花盛开的草地上一对彼此相爱的精灵举行婚礼。歌词用夜空繁星,圣洁明月来比喻新娘的美貌。精灵虽然傲慢,但也因为傲慢平和愚蠢。直接进入精灵族地盘不用担心他们会警惕,甚至他们还会拿出果实和泉水招待客人。莺说也许不用急着动手我还能带你参观我的家乡。虽然精灵族很令人厌恶,但是他们产出的果实和泉水很值得品尝。是吗?奚白看着下方那也许是我们走错了方向。莺此时也注意到了下方的异常,茂盛森绿的丛林中,十几个穿绿色服饰的精灵从树冠下窜出。他们仰头看向飞在高空的乌鸦,做出了一致的动作,搭弓,射箭。即使隔着很遥远的距离也能感觉到他们的愤怒与强烈敌意。也许这里不是精灵之森。要掉头吗?奚白说了个冷笑话,这里当然是精灵之森,但距离精灵们聚居的地方还有一段很远的距离。就是不知道为什他们一出现就带有如此强烈的敌意。总不可能是预知到他们是来抢夺母树之心的。莺脸有点红,刚说完精灵爱好和平,热情好客。那些精灵就杀气腾腾地把箭对准这里他们不太冷静。他解释说。然后迅速取下弓,同时将三支箭搭在弓上。碧绿色的眼睛凝视着下方的精灵弓箭手,手指松开,羽箭飞出。咻,尖锐的破空声响起。和地面精灵射出的箭碰到一起,瞬间将他们的箭击落。乌鸦怪叫一声,向丛林中俯冲降落。它记仇的很,刚刚那些箭差点就要插在它身上。入侵者把箭击落了。地面上的精灵们来不及多惊讶,高空的巨型乌鸦就俯冲下来。卷起强烈的飓风。直直将他们吹飞,抛进密林中。嘭。嘭。嘭。十几个精灵先后落地,被狂风吹的晕头转向。告诉女王,有危险!其中一个精灵爬起,大喊。是我!莺从距离地面十几米的乌鸦背上一跃而下,轻盈的落到地上。他朝几个精灵走过去。莺?在场的精灵明显都认出了莺。但他们的表情却不是对同伴欢迎和喜悦。相反他们神情警惕而充满怀疑,隐隐带着蔑视。你去人族乞讨了吗?一个精灵看着莺身上衣不蔽体的衣服,面露嫌弃。另一个绿色头发青年模样的精灵眼神警惕你回来干什么?别紧张梅森。我只是带个人回来,希望得到母亲的祝福。莺说着。奚白从乌鸦背上跳下来。他全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透着冰冷不详的气息。让一众精灵眉头直跳。这位客人,你应该摘下你的帽子。梅森说。精灵族不欢迎人类巫师,或者说他们讨厌黑暗职业者。那很堕落肮脏,他们这么认为。奚白伸手摘下帽子,那张漂亮的脸让众精灵们都呆滞了一瞬。颜控,这个种族是一脉相传的,他们本身普遍俊男美女,但对美丽却更加痴迷。他们的服装饰品,房屋工具,都要精致漂亮。精灵的艺术品在人类王国是贵族才能享用的精品。瞬间,他们的眼神就柔和了很多。女王现在事务繁忙,你们可以在外面稍等。精灵们似乎放下了警惕,领着奚白和莺往精灵之森内部走去。越往里走,淡绿色的木元素浓度就越高,到最后,空气中四处飘荡着肉眼可见的绿莹莹的木元素。生长在这里的树木都高大茂盛,古老原始。一条树枝就有数米宽,人可以在上面行走奔跑。精灵们的树屋和宫殿就修筑在树上。下方是一片宁静清澈的湖泊,浮动着淡蓝色的水元素光点。这是精灵族圣湖。长长的藤条从树枝上垂下,被精灵编成漂亮的梯子或者吊床,点缀上鲜花。现在四处可以看见背着弓箭的精灵在穿行,神色匆匆。愤怒,惶恐的情绪蔓延这片森林。路过的精灵纷纷对奚白这个外乡人投来警惕,打量,然后转变为欣赏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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