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生又道:“模模糊糊看到个背影,挺像秦远的。”
大家沉默,须臾有些懂了。
碍着秦远和于漫都在班级群,他们也不敢太过放肆地讨论,只随意扯了几句,原本热闹的qq群,便慢慢安静了下去。
好巧不巧,始终保持窥屏状态的秦远,就在这会儿突然发问,“她为什么突然谈恋爱了?”
这话如同一枚已经被点燃的炸弹,抛进片刻前还人声鼎沸的班级群,将所有人震得鸦雀无声。
谁能回答?谁敢回答?
等了七八分钟也没见有人出来,秦远微微恼怒,退了群,直接就掏出手机给于漫拨电话。通讯录里她的号码并不是他主动存的,而是之前那女生死皮赖脸,
亲自往他手机里保留自己的电话。
不过为了不惹他生气,她把备注倒写得挺正经,就叫“于漫”。
手机里传来电话未接通的长音,秦远连着打了好几个,对方始终没有接听。
不知道为什么,秦远心跳得有些快,胸腔里似压着什么,让他整个人呼吸都不太顺畅,闷闷的,烦躁无比。
秦远一直都不是热心肠的人,能主动打电话去询问于漫,已经是他对她做过的最关切的事情了。现在她不接,只能说,他已经仁至义尽。秦远可不觉得,自己有义务像个妈一样,去关心于漫的恋情。
他关掉电脑,起身从柜子里拿出衣服。
今天全家都要出门,因为父亲的一个长辈过八十大寿,在酒店里摆了宴席,秦远拗不过,只能跟着父母以及陆知桐一起前往。
其实,那位长辈也算是看着秦远长大的。
小时候他住在乡下,街坊四邻都对他特别友善,尤
其是一位马伯伯,疼他跟疼亲孙子一样,每次去串门,家里有好吃的一定会塞进他口袋。
秦远还记得,自己经常捂住满口袋的零食,小跑着回去送给邻居家的妹妹吃。
借花献佛。
今天举办寿辰宴席的长辈,就是那位马伯伯的兄长。
听父亲说,马伯伯很早以前就过世了。
秦远极少情绪化,故而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难过来。于他而言,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自然现象,没什么值得感伤的。
到达酒店的时候,不过上午十点整,秦远不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便一个人站在门外,寻了个角落摸出烟来。
他觉得这世上,烟和酒都是好东西,聊以解闷,聊以度日。
站得久了有些热,秦远便又去找了个阴凉处,长腿一缩蹲了下去,明明衣冠楚楚,却偏偏因了这个姿势
,显得特别违和。
而于漫隔着很远就看到了秦远。
她也是来参加宴席的。
从父亲的车上下来,她钻到母亲打开的遮阳伞下,挽着后者臂膀慢慢往前走,每一步都踉踉跄跄,似能折射出内心的忐忑。
其实,于漫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遇到秦远。
虽然她知道,他和马伯伯家也有渊源,按照长辈间的亲疏关系,如此重大的场合秦远应该要到场。但因为于漫认为,像他这样性格的人,不喜欢热闹,所以是绝对会拒绝参加的。
可是很意外,秦远竟然真的来了。
于漫垂眸,那么坦荡又自信的她,第一次在心爱的男孩面前有些抬不起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很丢人。
刚才班级群里的聊天,她都有看到,却无话可说。
而同一时间,秦远隔着一条街,也看到了于漫。
她今天打扮得和平常很是不同,穿精致的连身裙,
长发绾起,头顶别着漂亮的发饰,脚下踩着白色圆头皮鞋,怎么看都像一个粉嫩的洋娃娃,而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姑娘。
秦远不太习惯,却眯起眼睛多看了一会儿,眉宇间的疑惑打着浓浓的圈儿。
于漫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蹙眉,抽了一半的烟被捻灭在脚边的地面,随即缓缓起身,歪着脑袋看向于漫。
她能感受到有一道锐利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让她整个人不自在起来,连步伐都不知道该如何迈出。
“漫漫,那个男生你认识?”
母亲瞧见了秦远,发现对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狐疑道。
“嗯,同学。”于漫诚实回答。
“这样,”母亲莞尔,“那去打个招呼吧?”
于漫不想去,但又不好明说,硬着头皮磨磨蹭蹭走到秦远跟前。
父亲在停车,母亲冲她摆手,无声示意着说自己先
进去,让于漫随后跟来。
女生挠挠头,指甲不小心勾出了一缕青丝。
“乱了。”秦远低低道。
“啊?”于漫没听清。
他不悦地皱眉,抬起胳膊拿手指头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我说你头发乱了。”
“噢…”于漫心里失落,胡乱往头顶摸了摸,随口说了句,“你参加大马伯伯的八十大寿啊?”
秦远愣,奇怪地反问:“你也知道大马伯伯?”
马家兄弟二人,秦远童年时期都是以“大马伯伯”和“小马伯伯”称呼的,却没想,于漫竟然同样知晓?
而且她念得格外顺口又亲昵。
于漫一惊,心虚地别开脑袋,“我从小就这么叫。”
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反正于漫不想让秦远知道,自己和他曾经还有一段两小无猜的单纯时光。
但秦远却疑惑了。
这样说来,他跟于漫还有些亲友关系?
秦远想了想,又问:“你小时候就认识马伯伯?”
两个马伯伯一直都住在乡下,后来小马伯伯过世了,大马伯伯才被儿子接进了城里。
于漫莫非也曾经住在那个小村落?
第271章 青梅
于漫不说话。
认识吗?
当然认识。
她三岁在马伯伯家摘脆枣吃,四岁爬矮矮的土灶台,五岁扒着井口扮鬼脸,六岁…
六岁和秦远在院内的大树下乘凉抓知了,困乏了便枕着藤椅睡觉,一觉醒来马伯伯已经把他们两个小娃娃给安置在了床上,被褥香香的,有牛奶的味道。
那段日子真的好惬意,天是蓝的,地是绿的,阳光是温暖的,轻风是自由的,连空气里都透着无忧无虑的欢愉。
她翻身趴倒,身边的秦远还睡得昏沉,小眉头皱得紧紧,一脸严肃。
于漫捂着嘴偷笑,穿上他的鞋子就咚咚咚往楼下跑。
男孩子的鞋终究要比她的大,套在脚上空落落的,脚趾头都触不到鞋头。
于漫跑到楼下,随即转身一屁股坐在最后一节台阶上,双手托着下巴,得意地来回摆头,悠悠道——
“1、2、3…”
数到20,楼上卧室传来惊天动地的大喊——
“臭丫头!你又穿走我的鞋!”
于漫立马哈哈大笑,蹦跳着站起,仰头看向楼梯最上方。
不一会儿,那里出现了一抹小小的身影。
男孩踩着粉色的小皮鞋,两只脚的脚后跟都委屈地露在外面,走路姿势心酸又搞笑。
于漫笑岔了气。
“还笑!”秦远恶狠狠瞪她,手扶着墙壁一点一点挪动,脸都涨红了,“我告诉你,下次再这样,我就把你皮鞋的后跟给剪了!”
那时候的农村,屋子里还没有像城市那样铺好木地板,水泥地比较脏,所以乡下的孩子没有赤脚的习惯。
于漫只顾着笑,也不回答,眼瞅着秦远一步步靠近,俊俏的五官渐渐放大,脸颊轮廓坚毅起来,如鬼斧
神工般雕琢而成的硬朗线条,勾勒着属于成年男性的魅力。
她一惊,刹那回神。
面前的他,早已不是十多年前那个还会一惊一乍的小男孩。
“想什么呢?”
秦远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又掏了根烟出来,刚打算点火,抬眼时瞥见于漫下意识侧了侧身,动作便顿了。
他忽然觉得有些寡然,没兴致抽烟了。
“你怎么认识马伯伯的?”秦远又问了一遍。
于漫抿唇,“我上学前,借宿在乡下的亲戚家里,马伯伯是邻居。”
她原本不打算说的,因为秦远根本就已经不记得自己了。可或许真的是心有不甘,她大脑来不及思索,话便脱口而出。
“邻居?”秦远怔。
于漫心乱如麻,点点头就准备从他身前走过。
后者没有阻挠,只是低低说了句——
“听说你谈恋爱了?”
于漫脊背一僵。
“没必要的。”
于漫头皮都紧了起来。
叹息声响起在耳畔,秦远十分不赞同道:“马上就升高三了,你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她和自己不一样,她的成绩还算出众,肯定是要上大学的,这么关键的时刻,偏要去折腾感情问题,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
于漫有点恼火,转头对着秦远翻了个白眼,道:“我谈恋爱关你什么事儿啊,我喜欢人家不行吗?”
“你喜欢吗?”后者闷闷道。
于漫噎,心虚又从眸底一闪而过,但下一秒,她彻底怒了。
“秦远你不要自我感觉太好!”于漫气呼呼,戳着他胸膛毫不客气道,“我喜欢,我喜欢得要命!”
“我记得你说要找个人代替我。”胸膛被用力点着,有些疼,但秦远没躲,面无表情道。
于漫挥着拳头警告,“不代替了,就他了!”
“好像据说他长得很像我。”秦远轻飘飘看了她一眼,总觉得自己这话说出来怪怪的。
“…”于漫心跳漏了半拍,呼吸一窒。
她没有答,秦远也没再说话,气氛一时安静下来。
半晌后,于漫用力跺脚,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勇气,自欺欺人道——
“才没有!我懒得跟你说!”她转身就走,皮鞋在地上踩出了重重的力道。
“所有人都清楚你喜欢我,”秦远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想故意去激于漫,看她恼羞成怒,虽然心里并不舒坦,但还是坚持这么做,“连你自己也清楚。”
他这语气听来十分欠扁。
于漫被气得几乎快要暴跳如雷。
是,她是喜欢他,喜欢到没有底线没有自尊。可这不代表他可以大庭广众之下,借此羞辱自己。
“秦远,遇上你之前,我是没有择偶标准的。”于漫尽量平复情绪,咬牙切齿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他挑了挑眉,无声示意继续。
于漫冷笑一声,“直到遇上你之后,我告诉自己,你这样的,”她顿,原本慢条斯理的模样突然转变,神情狰狞,“绝对不能要!哼!”
说完后,于漫傲慢地扬起脑袋,像一只高高在上的孔雀,脚步飞快地离开。
尽说瞎话…
秦远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在撒谎。
他收回视线,背靠着墙壁掏出香烟,长腿交叠在一起,错落在脚尖前方的阳光蜿蜒开,大片大片金黄色染着他深邃的面庞。
“秦远?”
正凝神时,忽听一声带了惊讶和试探的呼唤。
他微愣,抬起头时,烟还未点,玩世不恭地叼在嘴边。
一个陌生的男人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身前,蹙眉犹豫道:“你是秦家的小子?”
对方看着年龄大概有四十了,只不过西装革履、发型油亮,很有几分商人的气势,所以显得十分年轻。
“你是谁?”秦远语气透着不耐烦。
见他没否认,男人瞬间笑了,一边笑一边重重拍着秦远的肩膀,感叹,“我是你于叔叔啊!怎么,都不记得了?”
这话说完,男人又道:“臭小子没良心,以前你跟我多亲啊!”
秦远五官都皱了起来,用力在回忆“于叔叔”究竟是谁。
男人又好气又好笑——
“你不记得我,那还记得你鳗鱼妹妹吗?”
秦远猛然一震。
这个称呼仿佛瞬间从心底某个角落喷发的火山,烧得他整个胸膛都滚烫滚烫。
真的差点就要不记得了呢…
小时候,他总叫她鳗鱼妹妹,渐渐的也便忘了她的本名。后来,他习惯恼怒地吼她臭丫头,因此对于她的本名,更加没了印象。
“你是…”秦远第一次说话有些结巴,“于叔叔?”
“可算想起来了?”于父无奈地笑,“好些年没见
,你跟你爸来的?”
这次马伯伯的八十大寿请了很多人,算是彻底热闹一回,所以一些常年见不到面的熟人,极其有幸能在今天重逢。
秦远胡乱点头,内心只有一个焦急的疑问——
“那她呢?”
于父自然听得懂这个“她”是指谁。
秦远和于漫是青梅竹马,只是后来因为上学的原因分开了,很遗憾。
他朝酒店里面努了努嘴,回答——
“刚进去,你没认出来?”
第272章 谜底
秦远讷讷转头。
于漫的身影还未完全离开他视线。
那丫头每走一步路,身上的小洋裙就随着动作摇摆开,印在裙边上的曼陀罗花仿佛在那一刻鲜活起来。
“于叔叔,”秦远艰难唤了声,嗓音哑哑的,“你女儿也姓于,是吧?”
于父懵了,“那不然呢?”他觉得好笑,这秦家小子小时候脑袋挺活络的,难不成现在不太好使了?问这种蠢问题?
秦远自己也感到有一丝不妥,连连摆手道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行了行了,”于父将手搭到了秦远肩膀上,像哥们儿似的揽着,一边往前走一边道,“进去找漫漫她们,你阿姨和你妹妹见到你,肯定要高兴坏了。”
“不不不!”
秦远慌了,推开于父的胳膊,急急倒退两步,说话又结巴了,“我…我得先冷静一下,那个…于叔叔,
你去吧,我等等,再等一等。”
于父一头雾水,“你这孩子,怎么奇奇怪怪的呢?”他不解,但也没强迫秦远,只叮嘱道,“那我先进去?你待会儿可要记得过来找我们啊。”
秦远连忙点头,纵然心乱如麻,也还是答应着:“好。”
酒店外面又只剩下了他一人。
男生闭眼,抬手捂住了自己半张脸,眉宇间满是浓浓的情绪。
高兴?吃惊?怔忡?意外?
太多太多的感受涌上心头,积压在胸腔里又无处宣泄,几乎快要把他憋死。
秦远烦闷地挠挠头,睁眸时眉峰凌厉地划开,最后却勾起一抹如释重负的弧度。
他从来没想过,于漫会和记忆里那道影子重叠。
她长高了,也变漂亮了,脾性顽劣,不减反增。
秦远琢磨着是不是老天爷在逗他,或者那个自称是“于叔叔”的男人,在捉弄他。
可好像没人会那么无聊。
童年追在自己身后屁颠屁颠跑的小丫头,现在同样追着他整天嘻嘻哈哈大呼小叫。似乎只有这一点,于漫像极了他心心念念的姑娘。
日头越来越烈,晒得人恍惚。酒店门口的服务员过来询问秦远,是否可以进场。
他摇了摇头,觉得太阳穴都疼了起来。
真是要命呢。
秦远叹口气,没跟任何人打招呼便走了。
他的确要好好冷静一下。
现在大概能理解那些近乡情怯的人了,有时候越接近真相,越容易触摸到自己记挂许久的谜底,就越会生出怯懦来。
秦远从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打架的时候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都见多了,眼睛也不眨一下,可偏偏这会儿胆小得厉害。
他浑浑噩噩地回了家,期间陆知桐打了好几个电话,他也没接,直到晚上十点多,客厅传来门铃声,他才从卧室出了去。
一开门,陆知桐就给了秦远一拳。
“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秦远鄙夷地瞪她,“想走就走了。”
“一点儿没规矩,”父亲在旁边恨铁不成钢地骂了句,随手把包放到餐桌上,气呼呼道,“你马伯伯还问起你了。”
“还有,”父亲转身帮母亲拿拖鞋,又道,“以前跟你玩得特别好的,于家那丫头,今天也来了。”
说到这儿,陆知桐倒兴奋了。
“哎!我才知道原来你小时候的青梅就是——”
“闭嘴!”秦远恶狠狠打断了陆知桐的话头。
“秦远!”父亲恼了,当着母亲的面儿也不好直接发火,“怎么跟姐姐说话呢!”
“算了,”母亲劝道,“你还不了解自己儿子啊?消消气,我给你们准备点水果。”
她素来是个温柔的女人,对秦远,也一直很友好。
陆知桐不怕死地凑到秦远耳边,低低问:“你跟于漫都没认出对方来?”
秦远冷冷瞥她,“你好像管得有点多了。”
父亲去了厨房煮姜茶解酒,客厅只剩下他们两姐弟
。
陆知桐得意地挑了挑眉,“不过没关系,今天宴席上大家都知道了,”她往沙发上一躺,懒洋洋道,“还真是缘分啊,你说,于漫本来就喜欢你,现在又发现咱们两家以前还有渊源,这太赶巧了。”
秦远不理她。
“说真的,秦远,于漫是个不错的姑娘。”
陆知桐直起腰板,忽然认真地说了一句。
秦远皱眉,不知为何,那一瞬间心底有些不是滋味,“你别想了,”他开口,“她有男朋友了。”
“开玩笑吧?”陆知桐震,“她不喜欢你了?”
秦远不想再继续这话题,转身便回了自己卧室,也不管陆知桐在身后拼命喊他。
之后的几天,秦远无论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他会在白天睡觉,到傍晚时分再抱着篮球去健身区活动一下筋骨,然后吃了晚饭,通宵打游戏直到清晨。
这种日夜颠倒的生活,让本就精神状态不济的秦远整个人越发昏沉。那几日翻来覆去,脑袋里永远重复着两个字——于漫。
以及她那张俏丽的脸庞。
秦远从来洒脱,最近却过得很是窝囊。
他恼恨,有天夜里多喝了几罐啤酒,无聊划拉着手机看班级群里三三两两的同学聊天。
好巧不巧,于漫出现了。
她像个没事人一样,跟人拌嘴逗趣,发搞笑的表情包,活泼又开朗。
秦远又开始翻涌起莫名其妙的情愫。
其实他酒量很好的,别说几罐啤酒了,就是一箱子下去,他也不见得会醉。可那晚,秦远醉了,醉到竟然打开通讯录,找到于漫的号码,一个赌气拨了过去。
对面没有立马接通,秦远不悦,长音响了几秒便挂断,重新拨打。
如此反复,估摸着给于漫打了七八个电话,她终于接了。
电话刚接通,也不等她说话,秦远率先开了口——
“于漫。”
屏幕那端的女生,心尖儿一颤。
他的语气带着迷离的醉音,隔着手机都能听出来。
秦远从不曾如此温柔地叫过她。
于漫承认,她又很没骨气地沉沦了。
“嗯。”低低应了声,于漫便安静下来。
秦远只说了一句——
“你分手吧。”
第273章 拆散
“秦远你发酒疯发错地方了。”
于漫捏着手机,指节已经发了白。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却下意识地将屏幕紧紧贴向耳边,哪怕耳根已经被压得隐隐作痛。
“我很清醒。”秦远打了个嗝,猛甩了一下脑袋,认真道。
于漫忽然有些恼火了。
他话中透着的醉酒语气,明明那么明显,那么刺耳。
“我很忙,现在没功夫理你,”于漫强迫自己冷静,故意冷冰冰道,“挂了,你找别人去玩吧。”
“等等!”秦远着急,急到从电脑桌前跳了起来,“于漫,我现在特别清醒,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醒。你别折腾自己了,分手吧。”
“你凭什么干涉我的生活?”于漫呵的笑了,一字一句似从牙缝间拼命挤出,“我爸妈都没让我分手呢
,你哪来的权利?哪来的自信?”
她的反驳如利刃,割着秦远的神经,也割着她自己的心脏。
是啊,他的确有自信。就因为她喜欢他,所以他自信到,可以对她的所有行为指手画脚评头论足?
于漫知道,自己经历的疼,永远比他要多上几分。
“我没有想干涉你,”秦远摇摇头,哪怕对方并不能看到,“我只是——”
“别再说了,”于漫打断他,笑意愈发讽刺,“秦远,以前我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现在发现,你也没比他们好到哪里去,甚至于,你更渣。”
秦远身子一僵。
“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对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用力践踏我的自尊。我不喜欢你了,你就怀念那种高高在上随意戏弄我的感受了,是吗?”
秦远呼吸一窒,想开口解释,于漫却没有给他留时间,自顾自道——
“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了?一种炫耀的资本?有个不
知羞耻的女生,天天追着你各种讨好,是不是茶余饭后聊起天来,倍儿有面子?”
“然后有一天,那个女生放弃你了,你不习惯了,你想找回那种优越感了,是不是?”
“她不追你了,追别的男生了,你就算不喜欢她,也要拆散掉。”
“因为你享受被别人追的——”
秦远一巴掌狠狠拍向墙壁。
“够了!”
于漫安静下来。
两人隔着手机都没有再说话,静谧里只剩下节奏不一的呼吸声,撩拨着各自的心绪。
半晌后,秦远深叹了一口气,低道:“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做什么炫耀的资本。”
“也是,你从来没有觉得我值得你炫耀过,你一直都是挺厌烦我的。”于漫自嘲地笑。
“我更没有要拆散的意思,”秦远揉着眉心,嗓音参杂了无奈,“只是于漫,你和我都知道,你这会儿
谈恋爱,是在跟我赌气。”
“你真的是很自信。”于漫心狠狠一抽,却咬牙回敬了这么一句。
秦远噎住。
他素来不善言辞,也不知道自己这话听在于漫耳朵里,是怎样的感受。
“别告诉我,我现在不喜欢你了,你倒是反过来喜欢我了。”
于漫深呼吸,垂在身侧的手死死攥拳,指尖嵌进了掌心,有些疼。
“我…”秦远仅说了一个字便停住了。
他要如何回答?
喜欢吗?
他一直不太懂,喜欢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以前秦远认为,自己对于童年时期的那个妹妹,是喜欢的。可后来,于漫强行挤入他的生活,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向全世界宣布着她的主权。秦远虽恼,但渐渐也便习惯了她的大胆张扬,甚至哪一天于
漫不上蹿下跳了,他还有些不适应。
他对她的态度,早就潜移默化地转变了。
在知道于漫就是小时候的邻家妹妹前,秦远就有些反感她新传开的恋情。
而在知道真相后,他突然分不清,自己的反感,到底是因为,谈恋爱的人是于漫,还是记忆中的妹妹。
这说起来很矛盾,毕竟两人实际上就是一人。
但,这让情商略低的秦远,搞不懂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于漫,还是妹妹。
这么一想,就更矛盾了,因为他喜欢的人完全可以合二为一。
于是折腾下来,秦远落定了一个结论——
自己应该是喜欢于漫的,至少,他不希望她跟别的男生在一起。
“好了就这样吧,我睡了。”
于漫刚准备挂断电话,秦远忽然闷闷道——
“我说最后一句。”
她心软。
对于秦远,她总是心软。
见于漫没拒绝,秦远心下一松,随即语气硬了起来——
“你如果不分手,以后我见他一次,就打他一次。”
于漫气得暴跳如雷,“秦远你神经病啊!人家招你惹你了!”
“招了,也惹了,”秦远咬牙切齿地回答,“原本下手可以轻一点,但是你这么维护他,那我就往死里打。”
“你敢!”于漫大吼。
“你看我敢不敢。”秦远接得很快。
他当然敢,高中两年到现在,他不知道打了多少次架,最厉害的一回,就是跟着谭啸,打到把警察都给招了来。
于漫浑身发颤,“你威胁我?”
“不威胁,”秦远否认,“如果你主动分手,那我不会碰他一根汗毛。”
“你到底想干嘛?”于漫真的是被他弄糊涂了,大晚上打电话来让她分手,究竟是为了什么?
“噢,我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你也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于漫又笑了,这回笑得没那么讽刺,“你吃醋?你嫉妒?”她习惯性逗他,连自己都没有察觉,“那你觉得谁配得上我,你?”
秦远沉默片刻。
“告诉你,我不会分手的,我乐意谈多久就谈多久,你休想恐吓我。”于漫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能威胁她的人,以前还有,现在已经没了。
以前秦远可以威胁,如今怕是没资格了。
“嗯。”
他低低答应。
于漫以为秦远是答应了自己不会分手的话,心里莫名不太舒服,匆匆说了句“再见”,便挂断了电话。
秦远却垂眸看着已经暗下的手机屏幕,眸底翻涌着巨浪。
他其实…答应的是那一句——
“谁配得上我,你?”
第274章 揣摩
那几天,于漫一直失眠。
接纳一个人很容易,忘记一个人却很难。
正如于漫自己所说,她永远永远也放不下秦远。
八月悄然溜走一半,气温逐步爬升。很多时候于漫会缩在空调房里,抱着一整个西瓜,翻来覆去地看早已完结的综艺节目,大笑充斥着孤独的卧室。
笑完了,于漫擦擦眼角挤出的泪水,咬一口西瓜,甘甜刺激着味蕾。
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甜。
她机械性地咀嚼、吞咽,然后把吃剩的西瓜往桌上一放,刚想出去,手机响了。
转头看了眼备注,于漫皱皱眉,并没有什么心情去接。
是她所谓的“男朋友”打来的。
来电提示音不放弃地歌唱着,于漫无奈,抬手开了免提。
“什么事?”
白宇阳温柔道:“于漫,要不要出来一起逛逛?”
他过完暑假就该上高二了,当初只是因为学习太差留了一级,跟于漫倒是很早之前就认识了。
那会儿白宇阳在九班,和十班离得最近,进进出出总能碰到这个活泼的姑娘,挺看好的。不过那会儿于漫天天盯着秦远看,压根儿不知道有白宇阳的存在,或许也可能知道,但没放在心上。
后来参加社团,巧合之下两人有了交集。
白宇阳没想过跟于漫谈恋爱,毕竟他没有那么喜欢她,最多最多,只能算得上是欣赏。
那时候的男生,对于性格开朗、容易和大家都打成一片的女生,都比较有好感。
只是没想到,最后会是于漫来跟白宇阳告白。
他隐隐有听说,于漫一直在追秦远,但秦远不接受,所以于漫一气之下就想找其他对象。
结果这个对象找到自己身上来了?
白宇阳虽然怀疑,但并没有拒绝。
反正大家都是玩玩,谈就谈呗。
“太热了,改天吧。”于漫瞥了眼窗外高高挂着的大太阳,想也没想便寻了借口。
白宇阳啧了一声,似不太高兴,“前两天天气发阴,你也说的是改天,”他顿了顿,又道,“再往前,那段时候下雨,你嫌撑伞麻烦,说等晴天再出门。”
于漫的脾气一直比较急躁,更何况最近诸事烦心,又热得上火,回答时语气很是不耐烦,“那本来夏天就热啊,谁受得了这种鬼天气出门?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
白宇阳不说话,半晌憋出一个字——
“行。”
他话音刚落,便狠狠挂了电话。
于漫气得也把手机给丢开,一路跺脚出了卧室。
家中无人,父母都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