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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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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莺飞草长, 白日渐长,卯时之前, 东边天际便已蒙蒙亮。

胭脂向来睡得不多, 加上刚离开熟悉的故乡,这一段时间醒得更早。

一睁眼, 她就看到了沈错近在咫尺的睡颜,同床共枕一个多月,胭脂也终于有些习惯了。

刚开始, 她每次醒来都不敢乱动, 怕吵醒沈错。很快她便发现, 无论自己多么小心, 沈错都会知道。

进一步学习了武学的知识后她才知晓,睡眠与清醒时的气息是不同的,而沈错对此十分敏感。

也就是说,在她醒来的一瞬间,沈错就已经察觉了。

“沈掌柜……”

“再躺一会儿。”

沈错闭着眼似还未完全清醒,但口齿十分清晰,只略带一些奶气, 像是在撒娇一般。

胭脂并不意外, 安静地躺在沈错怀中, 慢慢冥想着昨日沈错教授的功课。

在武学上她不算很有天分, 但在学习文字方面进步神速, 不仅已识得大多数常用字, 释义也不成问题。

通常要考科举的读书人识字之后便要开始读四书五经, 但胭脂不需要科考,目标也十分明确,作为杂货铺的小伙计,算数比那些要实在得多。

可惜沈错心算极强,却偏偏不爱算学,只教了胭脂一些基本便让胭脂自己看书,遇到不明白的再去问她。

沈错书房藏书极多,虽大部分都是些诗词书画,但像《算经十书》一类的经典也囊括其中,胭脂将这些作为重点,而将四书五经、各朝史书以及诗词歌赋作为消遣。

至于那些野史杂谈、yín?词?艳?曲,就都是沈掌柜的爱好了。

两人又躺了一会儿,外头渐渐有了响动,沈错便也睡不下去了。

四人来严州后住进了一座二进二厢的宅子,宅子位于严州府最繁华的地段,前店后屋、临街靠水,十分宽敞舒适。

对沈错来说唯一有些不好的地方便是,这临溪街一大早便有商户小贩开门摆摊,热闹非常,以她过人的耳力自然无法一直安睡。

沈错听着外头人声渐起,懊恼道:“算了算了,起来吧。”

这样的场景几乎每一日都要上演一次,胭脂忍俊不禁,又怕被沈错发现,连忙爬起身掩饰道:“沈掌柜,我帮您更衣。”

沈错神态慵懒地起身,站在床边伸开双手,胭脂因个子矮小,不得不站在床上帮沈错更衣。

她对这项工作已经得心应手,不一会儿便帮沈错穿好了中衣。

“沈掌柜您等等,我去□□桃姐姐。”

因住宅变大,家里的人也多了起来。胭脂到了这里发现,宅子里已经有四名下人在等他们,除去门房、厨娘和伙计以外,还有一位伺候沈错的侍女。

胭脂当时以为自己已经没了用处,伤心了一整日,幸好入夜了沈错仍招她暖床,杂货铺开起来后也仍让她去店里帮忙。

春桃虽然是专门服侍沈错的侍女,但沈错并不怎么让她近身,只让她做一些端茶倒水和洒扫的工作。

这让胭脂很开心。

她与弟弟二人跟着沈错背井离乡,虽说是脱离苦海但也对将来十分迷茫。她不想吃沈错的、穿沈错的,却什么忙都帮不上。

等什么学成之后再来报答沈掌柜就太晚了,她想从现在开始就为沈掌柜做点什么。

胭脂打开门冲外头喊了一声,立时有一名侍女端着水盆进来了。

春桃年纪不大,二八年华,一张小圆脸,月牙眼,十分爱笑,加上白□□粉的皮肤,一笑便如春日里盛开的桃花一般。

沈错虽对给外人取名没多大的兴致,但也觉得之前给春桃取名的人很是风雅。

只可惜这四人不是从原先的教众中选出来的,暂时无法信任。

这是沈错和柳容止讨价还价的结果,双方各退一步,沈错不从曾经的那些教众之中挑选,柳容止也不派自己的人,从当地招了四位朴实得力的,权当是改善沈错的“艰苦”生活了。

春桃端了洗漱的用具进来却不伺候沈错梳洗,转身去了外头找厨娘通报去了。

胭脂在一旁递巾送水,等沈错刷完牙洗完脸,再帮她穿衣梳头。

沈错衣衫以月白、青绿为主,大多都是所谓的仿男装束。

事实上,这一类衣衫早已不局限于仿男,而已被归入女装便服之中。

炎朝动荡几十年,涌现出不少巾帼英雄,为方便日常行动或者骑马打仗,她们平日多是穿男装。

自当今圣上给长公主设立职位以后便也开始允许女子入朝为官,其官服与男子类同,男女之别渐小,许多官宦富商人家的小姐纷纷效仿,一时成为流行。

江南文人风气较重,此类现象不多,但若是去炎京或者北地,街上穿便服出门的女子比比皆是。

至于江湖儿女,为图方便,男女衣物在制式上的差别本就不大,多以短打为主。

反倒是沈错这喜好衣袂翩翩,锦衣玉带还必要外挂纱衣的,实属异类。

“沈掌柜,您今日要出门吗?”

“不出门,你帮我挽个髻便罢了。”

沈错出门爱戴冠,穿的多数是圆领长袍,在家却好古风流,喜宽衣广袖、披发赤足,如她姑姑沈云破一般。

只可惜如今非是在天明教内,也不是在她母亲的宫殿,条件不允许她风雅,便只能退而求次,日常穿个便服,用玉簪挽个半髻。

胭脂心灵手巧,跟着春桃学了几日便已经做得不错。沈错终于不用再自己束发,对此颇为满意。

两人穿戴整齐,早餐也已经做好,沈错自顾坐了吃饭,胭脂则去叫弟弟起床。

沈错自小作为天明教少主长大,吃饭礼教自不必提,谨遵细嚼慢咽以及食不言的守则。

至于她必要用两双筷子倒不是出于好风雅,而是沈家历来传下的规矩。

沈家在创立天明教以前原也是一方世家豪族,族中多位长辈在朝为官,因不满皇帝昏聩、朝廷腐败、上下勾连而上书直谏,被多方打击报复,其中单单是中毒身亡的族人便有十几人之多。

沈家后来更是惨遭灭门,只剩沈错曾祖父出逃,至此隐姓埋名不知所踪。

后沈错祖父创立天明教,手札中曾提及其父于东海遇仙人,得一天书,继而悟道,言之种种玄而又玄,正道人士认定这不过是他为笼络教众所言。

就连沈错也是如此认为的,只将那些当作野记杂谈来看。

不过这两双筷子吃饭的规矩她一直好好遵守着,一方面银筷子确实能测试出不少毒物,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防止病害传播。

等沈错吃完早餐,胭脂已经和另一位伙计一块儿去开了店门。天光完全大亮,街市上也已热闹非凡。

沈记杂货铺的招牌是沈错从茅山前村带来的,除了这一块招牌以外,杂货铺里唯一让胭脂觉得熟悉的便是监兵神君了。

花狸已经长大了一圈,依然肩负着为沈掌柜消灭鼠害的职责。

不过白日里,它更喜欢懒洋洋地躺在店铺门口,意外地招揽到了不少生意。

府城居民与村民不同,除了少数地主以外其他大多都无法在粮食上自给自足。

而且他们手中大多都有些闲钱,杂货铺的生意比之前好了不少。

这其中要说谁最开心,自然是胭脂无疑。

沈错依然是个甩手掌柜,店里指望她是不成的,胭脂如今做的几乎都是掌柜的工作,至于其他体力活则由另一名伙计负责。

胭脂正在算这一个月来的营收。恰在这时,一名文人打扮的男子走进了杂货铺。

来人看起来刚过而立之年,相貌平平并无出挑之处,伙计见来人便要招呼,胭脂一抬头却是吓了一跳。

“啊,同——”

“咳咳……”男子轻咳了一声打断胭脂的话,和颜悦色地问道,“沈掌柜可在?”

“这……”胭脂扫了一眼周围,让伙计去仓库清点库存,这才小心翼翼地道,“同知大人,您怎么又来了?沈掌柜还在气头上,不想见人呢。”

来人正是严州府的同知,已来拜访过不止一次。只不过之前是从侧面的宅门让人递拜帖,没想到今日直接就来了店铺。

幸好他没穿官服,否则不知要惹来多大的骚动。

“小胭脂,你帮我求求沈掌柜,知府大人真的有急事找她,事关社稷,你若是帮我说动掌柜,那可是大功一件!”

胭脂面露为难:她小小一个伙计,哪能和什么社稷扯上关系?而且沈掌柜不想见人,又怎么会听她的劝呢?

她听沈掌柜发脾气的时候说过,那茅山县令等人在送往炎京的路上离奇死亡,案件后续也就不了了之。

如今严州知府希望沈掌柜能再出手相助,可不是惹她不快了吗?

同知见她面露犹豫,压低声音道:“沈掌柜不是在帮你找姐姐吗?知府大人也在帮忙。只是如今有些紧急的事情耽搁了,你帮我们说说情,事情便能尽快了结,知府大人也好专心帮你找姐姐啊。”

胭脂又不傻,知道官府能帮她找姐姐一定是看在沈错的面子上。这同知以为她年纪小,便想忽悠她,真是讨厌。

胭脂对同知大人的敬畏消减了不少,鼓着脸道:“那我便去为大人通报一下,大人还请等一等。”

“好好好,快去快去,本官帮你看着铺子。”

同知隐约知道沈错来历不凡,再加上被茅山县原县丞——

如今的县令李德元说得神乎其神,自然更对她抱有十二万分的敬畏。

虽说对着小小一女娃低声下气、连哄带骗有些失了风度。

但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皇上与长公主的大业,他们能在江南忍辱负重,难道还怕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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