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皮肤本来就比较白,那个小混混力气又比较大,只一下就把林恬的肩膀拍的的青青紫紫的,感觉都能去派出所鉴定伤残了。顾玺试着触碰一下,还没碰到林恬就跟杀猪似的叫起来。顾玺:得叫医生过来,我打个电话,你先忍忍。顾玺很快拨打了电话。有钱人家都是有私人医生的,林恬连管家送的芋圆还没嗦完,医生就到了。效率很高,然而人家医生看了眼他的伤就说没什么大事,只是轻微拉伤加上皮下淤血,看着可怕一些,但休息一晚上就能好。林恬在医生来之前还跟顾玺说自己想请病假,结果就被这医生给光速打脸。林恬说自己痛,医生丢了一颗镇痛的药就走了,林恬不情不愿地送医生到楼下。回到顾玺房间的时候,林恬看到顾玺正在翻看林恬的手机,林恬顿时急了,你碰我手机干嘛呀。研究古董。顾玺没甚兴趣地还给林恬,这古董机恐怕比你年纪还大。林恬暗暗生气。不过这气没生多久,第二天醒来,林恬已经把昨天的风波忘得干干净净,除了早上关闹钟的时候,摸到手机凹凸不平的背面,有点不开心。好好的手机变成了破烂手机。林恬下去吃早餐,大厅里没人,只有管家在准备碗筷。林小姐下来了,早上有个你的快递,我看你还没起床,就先替你签收了。管家乐呵呵地说,自从昨晚看到林恬和顾玺那么亲密,管家心情一直很好。谁会给他寄快递?林恬想到的只有原身的妈妈,说不定是寄什么衣服过来了,他来的时候带的东西并不多。然而被管家放在茶几上的快递只有巴掌大,林恬寻思也装不了什么东西。包裹上没有姓名,林恬有点好奇,便寻了把剪刀拆快递,打开后包裹里是一个很高档的盒子,不像是原身家庭能负担得起的东西。这个包装倒很像是个手机?不是吧,他也没告诉别人他手机坏了啊,林恬打开盒子,一部崭新的手机静静躺在里面,看着便价值不菲。林恬几乎是立刻想到是谁买的,而此时某人正自行推着轮椅来餐厅吃饭。顾玺看了一眼林恬手中的手机,一点也不惊奇道:手机送的还挺快,我还以为下午才能送来。真的是你买的?林恬摸着光滑时尚的新手机,简直爱不释手,特别贵吧。还没我一顿饭钱贵。顾玺自己舀了碗粥,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从自己书包里拿出一张卡,给你,我的副卡,你可以从我账户划钱。林恬还没从自己有新手机的喜悦中挣脱出来,骤然看到这张卡,略微迟疑,我不卖身,也不卖肾。顾玺无语地看他一眼。这张卡你拿着吧,我以后要是有什么东西要你帮我买,也方便些,不然你的钱够给我买什么?林恬不是矫情的性子,顾玺说的在理,万一哪天有突发事件,没有钱真的寸步难行,于是痛快地收下了副卡。第9章有了新手机以后,林恬就抛弃了顾玺。写作业遇到不会的怎么办,智能手机会告诉你最佳答案,林恬这个星期都在研究自己的新手机,每当放学,他就带着手机去图书馆学习,然后等着办完事的顾玺接他一起回家。顺利成为平平无奇的网民一枚,林恬觉得这应该是穿越以来最开心的事。余安安不是每次都陪他一起去图书馆,她父母还给她报了其他补习班,只有没课的时候,余安安才会来图书馆和林恬一起学习。所以直到周五的时候,余安安才发现林恬换的新款手机,哇,林恬你这么有钱的吗?林恬不明所以,嗯?怎么了?你这个手机是最新限量款啊,我爸爸上次偷偷去排队都没买到,回来还被我妈骂败家。余安安一脸羡慕,你爸妈也太好了吧。林恬看了看自己的手机,他还没搜索过这部手机的价格,当时顾玺和他说手机只值一顿饭钱的时候林恬是当真了的。他连忙搜索了一下价格,屏幕上出现了很多个零林恬觉得自己太傻了,竟然相信了顾玺的鬼话,他的一顿饭可能是黄金做的。一个星期以来,这款手机都是林恬的掌中宝,直到现在,林恬开始觉得这是个烫手山芋。把他之前的老爷机卖上一百个,也抵不上新手机。晚上顾玺来接他的时候,有些奇怪,好像很疲惫的样子。林恬忍了一路,又不忍心拿自己的事打扰顾玺,他开始思索自己是不是大题小做了,也许在顾玺的价值观里这部手机确实不值什么钱。当有钱人的朋友真有压力啊。但他心里却已经做好自己赚钱还顾玺的准备,哪怕顾玺觉得这部手机不值什么,但他却不能把别人赠与的手机当做理所当然。赚钱对林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现在还要上学,时间上便有所限制,林恬想来想去,想到了之前餐厅经理给他的名片。一个小时五百块,时间自由,这两点对于林恬来说,真是致命的吸引力。但是还是要问一下顾玺的安排。你要去做兼职?顾玺今天看起来疲惫不是假的,林恬问他有什么事他也不说,不过好在同意了林恬做兼职的请求。除了兼职,明天他还要和余安安一起去逛街,林恬一并跟顾玺说了。顾玺本来疲惫的面容听到这个倒是来了一点兴趣,怎么,你和那个语文课代表关系这么好?不会是喜欢人家小姑娘了吧。就是普通同学关系。林恬不知道自己干嘛解释这个,托顾玺的福,他现在在学校很有名,同学都在传他是顾玺女朋友。未婚妻和女朋友能一样吗?余安安八卦地来问他的时候,他当即否认。本来就很不一样啊。没得到想要的答案,顾玺还是放过了他,并且批准了未婚妻同学周末的兼职申请和逛街申请。学校十一会开国庆联欢会,开学初就在学校内征集节目,进行第一次海选,余安安也兴冲冲地报了名,按她的话说,高二是可以玩的最后一年了,高三就不可能有这种机会,于是海选还没开始,就在周末约着林恬一起去乐器行看看。林恬和余安安计划的是中午十一点见面,先在美食街找一家店吃中饭,然后再去乐器行看看。他们两挑了半天才在一家韩式炸鸡店停下了脚步。炸鸡配可乐,肥宅又快乐,谁不爱呢。他们两个人点了一只整鸡,还嗑了一大瓶可乐,找了临街的位置坐下慢慢吃。两人吃的时候都顾不上说话,半只鸡快啃完了,余安安突然哎哎了起来。林恬不明所以,余安安,一手拿着炸鸡向窗外指着。一男一女,正在街边走,男的坐着轮椅,林恬认识,另一个妹子高挑又好看,林恬不认识。哇,顾玺和乔玫复合了?余安安兴奋地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她看到林恬一脸迷茫,解释道:乔玫是高我们一届的学姐,原来和顾玺学长是男女朋友,后来因为顾玺学长出车祸,所以分手了吧,没想到他们还能复合!我可看好他们这一对了!简直是我心中的模范情侣!余安安说起乔玫林恬才想起来这不就是顾玺的前女友吗?原著中对乔玫的笔墨不算多,但是她唯一让林恬耿耿于怀的角色,他很喜欢乔玫,但作者就是没让乔玫和顾玺复合。林恬向下探去想看乔玫长什么样,可惜乔玫一直对着顾玺说话,不曾转头过来。林恬有点羡慕顾玺了,乔玫在原著中真是一心一意喜欢顾玺,可顾玺还见一个爱一个。你真的喜欢顾玺学长?余安安看林恬这么好奇,结合林恬之前说的话,心中印证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林恬一口可乐差点喷出来,他是男的,怎么会喜欢顾玺?不过余安安也不知道他是男的,林恬只能皱着眉坚决否认没有的事。余安安叹了一口气,看着林恬的眼神有点怜惜,我知道,我知道,暗恋很辛苦。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不会说出去的,你也要有信心,你这么好看,而且还和顾玺住在一起,虽然成绩没有乔玫学姐好,才艺也不如乔玫学姐多,但是我支持你。林恬张了张嘴,觉得自己就算解释也很徒劳,不知道为什么余安安能脑补这么多,不写小说真是可惜了。饭毕,两人休息了一会就去隔着一条街的乐器行,当余安安跟老板说吧唢呐拿出来的时候,林恬觉得这是他今天最震惊的一件事。余安安说的才艺竟然是吹唢呐!林恬脑补不能,直到老板拿来了一排不同牌子的唢呐给余安安试,林恬才终于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可爱的余安安,鼓着腮帮子吹唢呐,真的毁形象。林恬摸了摸脸,不是他歧视吹唢呐的,剧团中也有人负责吹唢呐,可一般都是中年大叔。这个反差真的是林恬在旁边听了一会,客观来讲,余安安吹奏水平还行,但想上台还有点难度。林恬在余安安试唢呐的间隙去逛了一下,墙上有几把小提琴,林恬拿下来随便拉了下试试音色。都还可以,林恬不是很挑小提琴,但这些小提琴也没让林恬动心。小提琴声吸引了余安安,余安安跑了过来,不敢置信道:林恬,你还会拉小提琴?林恬穿着白色欧根纱裙,站在角落里,脖颈微微昂起,配着拉小提琴的动作,音旋阵阵,说不出的优雅柔美,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整个乐器行好像都被这声音治愈了,在尘埃中慢慢开出花来。原来余安安只是觉得林恬长相像小仙女,没想到拉起小提琴就是真的小仙女!乐行老板也忍不住出口问了,您拉小提琴有几年啦?我五岁就开始拉小提琴了。林恬看了一眼手上的这把小提琴,音色音量都还不错,但也止步于练习水平。那得有十来年了,怪不得。乐行老板点点头,您要来挑选小提琴吗?这个不算好,您要想看看,我可以带您去看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这个平常不给客人看的,我看您也是行家,今天破例,也算是结一段善缘。能看看更好的小提琴当然好,但是今天主要目的不是她,林恬不好意思道:今天我是陪我朋友来挑唢呐的。哎呀,没关系,我都挑好了!余安安晃了晃手里的唢呐,撒娇道:走去看看吧~林恬,我也想看看镇店之宝长什么样,我来这个店这么久都没见过。那好吧。林恬只好答应。这个乐器行没想到还内有乾坤,最里间的还有一间带有密码锁的房间。老板输入密码后,请他们进来。这里的乐器基本上都是供给国家级音乐家的,很少在市面流出老板慢慢给他们介绍,从语气中都能听出老板对这里的乐器十分引以为豪。而林恬的目光早已经被中间防空玻璃隔着的小提琴吸引住了。小提琴表面浆洗的酒红色清漆,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不过颜值工艺并不是评判小提琴的唯一标准,老板看林恬一直盯着中间的小提琴,便呵呵笑了,这把琴是我五年前从我们国家最后一名非遗木作大师那求来的,他做了一辈子乐器,最后一把说是舍不得,让我找个有缘人。我能试试吗?林恬有些跃跃欲试,好琴很难遇到,遇到就是缘分。当然。老板拉起玻璃罩,小提琴在灯光下更加耀眼,林恬珍重地接过小提琴,慢慢拉起了一曲《沉思》。《沉思》是小提琴的经典曲目,老板和余安安都是懂音乐的人,很快就沉浸在林恬营造的甜美伤感的气氛中。这一曲林恬拉的很顺,重要的是这琴的音色简直是极品,林恬在穿越前也只有幸见过几位大师拥有这种品质的琴,他自己用的也不错,但还是没有这把好。林恬一曲完毕,对这把琴爱不释手,本来他只是想看看这家店能有什么好物,结果见了真的忍不住心动。老板也看出来林恬想要,略微沉吟了一下,小姑娘,不瞒你说,有不少人跟我开高价要这把琴,我都没有卖过,这是大师的做的最后一把琴,凝结了他毕生的心血,我也只想卖给识得它好的人。那这把琴你卖多少?林恬问道,他是真的很想要这把琴,可是又没什么钱三万!林恬张了张嘴,好琴当然很贵,他问价格也只是方便自己死心,没想到老板出的价格这么低。穿越前他的常用琴是在国外买的,花了五万多,音色也是他很喜欢的。没想到这把这么便宜,林恬想到包里顾玺给他的那张卡,纠结得脸都要皱了,三万块在顾玺面前不算多,可是林恬才收了顾玺送给他的手机,再花顾玺的钱,他自己那一关都过不了。林恬看着手里的琴,心痛的不行。没钱真的好难。老板能不能帮我留三个月?林恬纠结了半天,还是割舍不下,这么好一把琴,错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遇上,但林恬也不打算动用顾玺的卡,他心里算了算,只要勤快点,做三个月兼职,应该能凑够三万块,顾玺那边的手机可以晚点还钱。想到了办法,林恬就差老板同意了,要是老板执意要卖给其他人,他也没招。当然可以。老板竟然点头了!林恬无法描述这一刻心情的美妙,生活好像突然有了目标起来,他最后看了一眼三个月后将成为自己所拥有的小提琴,离开了这间乐器行。要是我有钱就好了,还能借你,那琴很好看,跟你很搭,你拉曲子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要是你愿意参加十一庆典的话,第一名肯定非你莫属!余安安跟在林恬身边,越想越是那么回事,开心地搂住林恬的胳膊,你跟我一起去报名吧!林恬怕余安安摸到什么不该摸的,水平伸直了胳膊,僵硬地让她抱着。他在心里数了五秒,就赶紧把胳膊拽了出来,毕竟男女有别,要是以后余安安知道他是男的,说不定想起这茬,还要把他打一顿,于是催促道:我还要兼职呢,得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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