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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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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一套点翠钗,裙摆下露出半只黑底绣花鞋尖,原本应是另一只脚的位置,却只露出一小节光秃秃的黑色木棍儿。

“邓夫人有礼。”

萧潇朝她拱了拱手,行了个平辈礼,态度很是淡定从容。

“我们冒昧叨扰的原因,想必夫人您已经猜到了。”

“哼,我便是万万没有料到,那竖子还能请到您这般高人!”

邓夫人冷哼一声,“他们在我的地盘上动土,必要坏了我家风水,阻我修炼,试问老身如何能放任他们如此胡来?”

鬼物与畜生修炼相似,都需要借助山河之势、天地灵气,修行皆尤为不易。

且鬼仙修成真身之前,其魂魄仍然需要依附在尸身骨殖之上,不得远离,此时若是尸骸所在之处的风水被破,若无其他机缘,那便几同于就此绝了修行之路,只得逐渐消磨道行,最后重新变成一缕无知无识的幽魂。

邓夫人的墓穴所在的这片山坳,正北边百来米处,便是那在建中的温泉山庄。

山庄地势在高处,秋冬时风雨从北边而来,借山势倾斜而下,似碗中倾浆,汇聚在墓穴所在之处,这便是所谓的“穸盆之势”,对鬼物修行相当有利。

但山庄一建起来,不仅引走了温泉水,还阻断了北来的“气”,影响这儿的风水不说,而且动工之后工地上人来人往的,还多是青壮年的大小伙子,大量的阳气聚集,对靠阴气修行的鬼物来说,简直就跟冰块旁搁了个炭炉似的,烤得人烧心难受——也难怪邓夫人忍无可忍,特地每晚都去闹腾,非要将人都赶走不可了。

“您看这片山林,延绵十数公里。”

萧潇想了想,朝满面怒容的邓夫人笑笑,“若是夫人信得过我的本事,愿斗胆为您再寻一处风水宝地,绝不比这处逊色半分。”

“呸,糊涂!”

邓夫人听闻,顿时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她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指着萧潇骂道:“明明是那些个竖子小儿来搅我安宁,有错在先,你这人倒是好得很,来了个是非不分,居然让我给他们腾地儿?天下哪有这等道理!”

“我知这要求十分无礼。”

萧潇被老妇人指着鼻子一通好骂,脸上表情却半点不急,“夫人修行不易,我这儿还有一样东西,想来对您有些助益,且听我仔细讲来……”

……

那之后,阮暮灯就见自家师傅笑得像头大尾巴狐狸似的,凑到那鬼仙身边,两人嘀嘀咕咕掰扯许久,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达成了协议,邓夫人同意迁坟,萧潇也表示,这其中一切细节,他一定都会料理得妥帖周全。

萧潇答应送给邓夫人的,是一副阴沉木打造的棺材。

“阴沉木”并非特指某一种树的木材,而是某一类木材的总称。

一些本身材质坚固的木料,比方说杉木、楠木、柏木、椆木等等,因地层变动的缘故被深埋于泥土之中,经历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理化作用,木质变得坚硬古朴,颜色深沉如碳,击之仿如金石一般。

由上好阴沉木制成的棺椁,不仅千年不腐不裂、虫蚁不侵,而且能藏精聚气、纳福避劫,对寄身其中的鬼物来说,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宝贝儿。

萧潇手头上那副阴沉木棺材,是多年前一个军阀替他家老爷子打的宝贝,还没等派上用场,这军阀自个儿却先死在了乱枪之中,城里家眷得了信儿,也赶紧收拾细软连夜潜逃了。于是这口棺材便一直无人来取,留在了那寿材店铺子里。

后来经历十年浩劫,寿材店关门大吉,这口棺材也被老板托人送走,最后辗转落到了萧潇手里,被他同其他许多杂七杂八的大件玩意儿一道,搁在了a市郊区的一个仓库里,一放就是好些年。

但这么一副沉甸甸的大棺材,萧潇肯定不可能随身带着,还得找人将它弄来,而且迁坟动土可是件大事儿,得看个黄道吉日、卜个良辰吉时,不能说动手就直接动手了。

所以师徒两人和邓夫人谈妥以后,便回到温泉山庄里,和谢老板对面而坐,将事情的因由始末原原本本说了个清楚。

谢老板也是个爽利人,他听完之后,立刻拍板,从萧潇手里买下那口价值百万的棺材,又立刻联系了物流公司,加急加快、紧赶慢赶将东西从a市运了过来,还亲自安排了四个壮丁,跟随两人在山上绕了整整两天,在萧潇最终相中的地方掘了个新坟坑。

第 27 章、四、捡金04

迁坟之日选在了四天之后的周六。

但迁坟之前,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捡骨。

所谓“捡骨”,又称“捡金”,是许多地方自古便有的一种风俗,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便被称为“捡金人”。

普通棺木埋在地下,经年遭受冷热变化、水沁虫蛀,特别是上了年头的老坟,等到需要迁坟的时候,挖开来一看,里头的棺椁往往已经腐朽不堪,一抬就裂,根本没法直接就再去埋了。

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打开旧棺,由捡骨人将里头的遗骸骨殖一根一根、一块一块地全部捡拾出来,放进新棺材里,再钉棺入墓,重新安葬。

“捡骨”的讲究很多。

这事儿只能由一个人去做,而且这人必须是个男子。

因为遗骸不能见光,所以他要在午夜丑时入棺,卯时前完成,全程摸黑作业,连盏黄豆大的油灯都不能点,且整个过程不能出声,途中无论“碰”到了什么,都必须默默将活儿干完,直至将骨殖送入新棺,盖上棺盖,才算完成任务。

邓夫人是道光年间人,入土至今都快两百年了,既然要给她换口棺材,那么“捡骨”这步骤,自然无法避免。

深夜一点,萧潇和阮暮灯换了一身白色短打装束,腰上系一根黑布带,两人拿着手电筒,沿着崎岖难行的山路走了一阵,便来到邓夫人墓前。

旧坟已经让人提早挖开,断碑也被移到了一边,两口棺材并排摆在坟坑边上,其中一口乌沉沉黑漆漆,泛着油金的光泽,另一口沾满湿泥,朱红漆色几乎已经快要脱完了,斑斑驳驳露出下层原木的本色来。

“我交代你的事情,都记住了?”

萧潇扭头看向身边的青年。

“嗯……”

阮暮灯轻声应道。

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嘴唇紧紧抿起,两颊肌肉绷住,显然是在暗自紧张。

“不怕,我在呢……”

萧潇伸手从后头勾住青年的一侧肩膀,将人往自己这边拽过来,手里电筒光柱朝那口沾满泥的旧棺上晃了晃,“而且邓夫人也是个明事理的,不会为难你的。”

“唔……”

阮暮灯换了个音节,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准备好了吗?”

萧潇和阮暮灯一人站在棺材一头,撬杆插进棺盖和棺体之间的缝隙里,“准备好了就来了——一、二、三!”

只听“咯啦啦啦”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棺盖被他们撬开,萧潇关掉手电,两人合力推开盖子,邓夫人那百多年来深埋在地下的遗骸,再度接触到了山林间的新鲜空气。

从此时此刻起,他们便不能再说话了。

阮暮灯深吸了一口气,默默给自己鼓了鼓劲儿,便硬着头皮,摸黑爬进了棺材里。

g省终年潮湿多雨,土壤疏松,棺木在地下埋了近两百年,早就有了许多细细密密的裂缝蛀洞,水透过缝隙渗进里面,用手摸上去,棺底到处是湿漉漉滑腻腻的泥浆。

而且棺木又在地里沤了这些年头,味道自然极是可怕,腐木泥浆的腥膻气息夹杂骨肉腐烂的恶臭,那味道刚一开棺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即便阮暮灯事先戴了个口罩,也还是忍不住一阵干呕,差点儿就要破了“不能出声”的禁忌。

说实在的,普通的人,别说伸手在一口朽棺里乱摸,光是想到这泥水里泡的是什么,怕是就已经能吓得屁滚尿流,几欲晕厥了。

不过阮暮灯好歹跟着萧潇学了几个月本事,本身性格也十足坚韧,他强忍着心头泛滥的恶心和颤栗感,右手沿着湿漉漉的棺壁,一点一点往前摸。

棺材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很快的,他便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东西——那是邓夫人的颅骨。

他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摸索着将颅骨整个儿拾起来,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中……

……

就这样,被自家师傅逼着第一次做着“捡骨”行当的青年,在一堆湿漉漉烂糟糟的布料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那许多大大小小的骨头,连着邓夫人下葬时穿戴在身上的金银首饰玉镯压口,全都“捡”了起来。

他又仔细寻摸了一阵,确定再也没有遗漏下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将装了尸骨的袋子递给等在外头的萧潇,然后打算从棺材里爬出去。

然而,就在他两手撑住棺缘,正要往外一番的时候,一股大力忽然抓住他的左脚脚踝,猛力往回一拽!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这力道拉了个正着,一屁股墩儿坐回到棺材里,摔了个结实。他的一声惊叫卡在喉咙口,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理智堪堪回笼,硬是给憋了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没法出声问自家师傅,甚至连在棺材里扑腾出声音,都是对尸骸主人的冒犯,他只能从霉烂的丧服堆里爬起来,两手撑住棺壁,茫然四顾。

今夜是朔月,天上还阴云密布,棺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的脚踝很疼,刚才那一下来得是真的狠,此时怕是已经留了一圈淤痕。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恐怕是自己捡骨没捡干净,墓主人不高兴了,才拽他的脚踝,将他硬是给拉了回来。

于是他只能猫下腰,又在泥水和湿布里细细翻找,寸寸摸索,寻摸他落下的骨渣或者陪葬品。但半小时过去了,他只在一条裂缝里摸出一枚卡在里头的琉璃珠,便再也没有更多的发现。

……刚才扯他的那一下,总不至于就是为了这颗珠子吧……

阮暮灯心中忐忑,一手攒紧琉璃珠,一手试探着扶住棺缘,作势要翻出去。

果不其然,就在他身体往前一探的刹那,左脚踝又是被人狠狠一扯,重新将他拽回到棺材里。

两次都拉在他同一只脚的同一个地方,青年额角上疼出了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的脚踝不止是青了,怕是已经整一圈都肿了起来,好几天都没法消退了。

看样子,邓夫人这是动了真怒,非要跟他这个小辈过不去,要是不按照她老人家的心意把这事儿办妥了,他今晚是肯定没法毫发无伤平平安安地出去了。

……两次都是左脚……

阮暮灯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邓夫人是个瘸子,缺了一条左腿,用的是木头做的义肢,而他刚才捡骨的时候,确实是摸到过一根约莫手腕粗一臂长的光滑的木棍,因为萧潇交代他,只需要“捡”骨头和金银玉石一类的陪葬品的缘故,所以他并没有将邓夫人的“左脚”也一并“捡”起来。

他连忙摸到木棍,抄在怀里,试探着再往棺外爬。

这一次,阮暮灯顺利地翻出了棺材,再也没有被墓主人拉脚踝了。

次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潇亲自给新棺下了钉,让工人们扛到新坟里埋好,又主持了封土立碑的仪式,最后叮嘱谢老板,若想山庄万事泰平、生意兴隆,清明中元不要忘了给邓夫人上香烧纸,这事儿便算了了。

“我们明天回a市吗?”

阮暮灯坐在床沿上,一边用熟糯米揉搓脚踝,一边抬头问自家师傅。

他今天没跟着一起去看迁坟。

捡骨时被邓夫人抓的那两把,果然十分厉害。

那毕竟是个修成幻身的厉鬼,身上阴气极重,回到住处,在灯光下仔细一看,阮暮灯左脚脚踝那一圈儿不止肿成了个馒头,而且伤处已经开始泛黑,显然是尸气侵体,一碰就疼得钻心。

萧潇当时就气得咬牙切齿,大骂那老妇下手太狠,竟然让他的宝贝徒儿伤成这样。

没办法,只好让人用柚子叶水煮了一大锅熟糯米,给阮暮灯搓揉脚踝。

还好尸毒拔除起来并不困难,揉光整整一锅糯米饭之后,阮暮灯的脚踝除了还有一些红肿之外,已经不怎么疼了。

“不,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留两天。”

萧潇端着一盆柚子叶水进来,浸湿一条毛巾,也坐到床沿上,抓过青年还黏着饭粒的脚丫子,搁到自己膝盖上,用毛巾给他擦脚。

阮暮灯的脚跟触电似的瑟缩了一下,想接过毛巾自己来,却被萧潇抬手挡开,很自然地替青年擦拭着伤处。

“为啥还不回去?”

阮暮灯垂下眼睛,看萧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一根一根趾头地给他擦着脚,睫毛轻轻颤动,喉结滚动两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是还有什么事吗?”

萧潇将毛巾丢回到盆里,又从包里翻出一盒半透明的药膏,给阮暮灯涂抹红肿的脚踝。

“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怎么能不在别处找补回来。”

萧潇的指尖触感很软很滑,不断在阮暮灯的皮肤上打着旋儿,揉化那层薄薄的膏药。

青年比他略高,此时从这个角度自上而下去看他的脸,只觉得萧潇眉形极是漂亮,只是眉色略有些淡,细碎的刘海耷拉下来,琥珀色的眼睛被睫毛遮住大半,却掩不住眼底一层潋滟波光。他眼角一颗鲜红小痣,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整个人柔软得……让他……

……让他好想将人搂进怀里……

只是阮暮灯没有这个胆量。

他不敢冒犯自家师傅。

这人从来胸有沟壑,这人惯常高深莫测,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和太多的谜团,从来不让人看透,偶尔从指缝里露出几招本事,似乎都成了在无形中划拉出的界限,让青年觉得,自己还差得很远……

“放心,我自有打算。”

萧潇给自家徒弟抹完药,站起身,端起用过的水盆,临出门前,他扭头朝阮暮灯眨眨眼。

“明儿晚上,咱们去凑个热闹!”

第 28 章、四、捡金05

解决了工地上的闹鬼烦恼,工人们睡了几天安稳觉以后,顿时都精神抖擞原地复活了。

原本莫名坏掉的抽水机也不需要修理,自己就好了,现在整日里隆隆作响,正忙着将地基里的积水都排出去,工头也已经贴出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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