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邢庭将做好的饭菜一一端上桌,清蒸鲈鱼,红烧狮子头,炝炒白菜,还有青菜豆腐汤,扑鼻而来的香味惹得他咽了一口口水。
“我果然很有天赋,对于做饭无师自通。”他夸完自己才想起,何复到现在都没起床,赶紧走去书架旁边打开密室的开关,站在木门边喊了一声:“何老板,吃饭了。”
密室里静静悄悄。
邢庭想,何复可真是能睡,他来七号鱼馆已有些日子。在这一段时间里,宛如一个老妈子,每天买菜做饭,还得负责给鱼缸换水。而何复呢,却整日在密室里睡觉,密室睡完了就搬到鱼缸旁边的沙发上睡,总之这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都是在梦中渡过的。
他问何复:“你很困吗?”
何复的回答很直接:“不困,无聊。”
邢庭翻了一个白眼,果然有钱人一天都没有烦恼,因为没有烦恼所以人生都变得无聊,就把这大把大把的时光浪费在梦里。
不过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何复每天都在睡觉,那他是如何赚钱的呢?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男人有花不完的钱,这个家里的摆放的装饰品,随便一样拿去当铺里典当都够他花上好几个月。
“难道做梦都能赚钱?”邢庭嘀咕了一声,他的手搭在木门上,只需要轻轻一推,他就可以进何复的密室看看这个人到底在干什么。
木门被邢庭推开了。
“你在干什么?”
何复的声音却从邢庭的身后传来,他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衫,站在邢庭的身后,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的表情,他在微笑,只是这笑让邢庭有些毛骨悚然。
邢庭哈哈一笑,拍了拍手掌,“嗯,打扫屋子,看见这边灰尘比较多,所以擦了擦,一不小心把门给推开了。”
何复从来不让他进这间密室,可是作为一个人怎么能没有好奇心呢?邢庭早就想推开这扇门进去看一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秘密。
“哦。”何复淡淡地哦了一声,“其实那里面没什么特别的,你也不用那么好奇。”
小心思被戳穿,邢庭尴尬地想要转移话题。他看见何复身上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今天去哪儿了?”
“去看了一位老朋友。”何复说,“给他送了一封信。”
“谁啊?”邢庭忙问,他实在不敢相信这样的人会有朋友。他在心里将何复划分到怪物这个区域,打心眼里觉得怪物是不会有朋友的,如果拥有朋友那也不一定是人类。
何复没有回答,他走去餐桌边坐着,看着那丰盛的午餐,满意地笑了笑:“这都是你做的?”
“对,都是我做的。”邢庭很自豪地拍着胸脯,那双眼睛晶亮,像是在等待何复夸奖自己。
何复微微颔首:“嗯,很好看。”
好看?
食物难道不应该是好吃吗?如果好看也是夸人厨艺的一种方式,那么他认了。
邢庭还没来得及拿出筷子给何复试吃,只见何复端着红烧狮子头就往鱼缸里倒去,一眨眼的功夫,鱼就将红烧狮子头吃完了,那速度简直令人乍舌。
“它们很喜欢你的食物。”何复心满意足地看着鱼吃完,随后它又端起桌上的清蒸鲈鱼,邢庭忙走过去拦下他,生怕他将鱼也倒进去。
谁知,何复竟然皱了一下眉:“嗯……没有鱼想要吃自己的同类吧?”
然后,邢庭眼睁睁地看着何复很嫌弃地将自己的得意之作,放回了桌子上。
“鱼是不能吃这些东西的。”邢庭很愤怒,“你这是暴殄天物!”
何复很乖巧地坐在桌边,认真地看着他:“可是它们吃完了,而且它们也不是普通的鱼。”
“它们现在是鱼,那就应该吃鱼该吃的东西。”邢庭争论道,“这些菜都是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认真做出来的,你实在是太浪费了。”
“可是,我把你找来就是给我的鱼做饭菜的,你不能为它们做饭菜,那我找你做什么厨子?”何复笑着说。
邢庭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大男孩的心智似乎有点问题,他甚至有点怀疑,前些日子和自己出入许园里的那个何复与眼前的这个何复,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否则,两个人的性子怎么会相差那么多?
那个何复看起来十分正常,而且聪明。眼前的这个何复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一个小孩。
他不禁有些怀疑,是不是何复又在跟他玩什么把戏,就像是上次何复把一条变成了‘邢庭。’那么眼前这个人,也是鱼变成了‘何复’。
何复却突然开口说:“不要在脑子里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能说这句话,那就证明他不是鱼变的。邢庭忽然放下心来,“我才没有想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你以后别再浪费我的饭菜。”
何复将桌上的鱼,往邢庭那边推了一下:“你吃吧,我不喜欢吃鱼。”
邢庭诧异地看着何复:“你的真身不会真的是鱼吧?”
“不是。”何复说,“我只是不需要进食而已,对我来说面前的这是食物没有任何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在我嘴里不过和一团白纸没什么分别。我的胃和你们不同,即使是几天不进食我也不会感觉到饿。为了能够融进你们人类的生活圈子,我尝试着喝粥……对我来说,粥就足够了。”
喝粥?难怪何复只会煮粥,原来是因为他自己不用吃饭。
“那你不用吃饭,为什么还要找个厨子,这不是浪费钱财吗?”邢庭说话很直接,他觉得有钱人脑子都有病,如果他有一天也可以像何复那样不用吃饭,那岂不是一年算下来就可以节约好多钱。
何复抿唇一笑:“你可以认为我对你感兴趣,我招聘厨子完全是想把你留在七号鱼馆。”
正在喝汤的邢庭,突然被呛。
他忙放下手中的碗,双手护胸:“我对男人可没兴趣!我就喜欢大胸长腿肤白貌美的女人。”
何复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
这一顿丰盛的午餐被何复毁去了一半,邢庭在心中为逝去的红烧狮子头默默哀悼,一个人慢慢享受着清蒸鲈鱼和炝炒白菜。
何复去了厨房为自己煮了一碗白粥,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喝粥,好似那碗里的白粥才是世上最最美味的食物。
吃着鱼肉的邢庭在心底感慨:作为何复这样的人,也许他一辈子都不能尝到美食,那也是一种遗憾吧。
午饭结束后,邢庭去将碗筷端去厨房洗刷,忙碌完回到正厅,发现何复竟然破天荒的没有回密室睡觉。
他拿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那乖巧的模样像极了一个陶瓷娃娃。
邢庭走过去,坐在另一个沙发上,何复头也不抬继续看着手中的书。
他瞄了一眼那本书的名字——《聊斋》
呃,何复居然在看这种书?拜托,你本人比聊斋更可怕好吗!
邢庭轻轻地咳嗽了一下,何复依然没有反应。
“呃,老板今天不睡觉吗?”他喜欢叫何复老板,因为给钱的就是老板。
何复这才抬起头,注意到他的存在,修长的手指捏住一页书,翻过。
“今天有人要来。”
邢庭觉得有些奇怪,自从他来到七号鱼馆,每天七号鱼馆都大门紧闭根本没有客人进入,别说人,就连鬼影都看不见。
他想了想问:“是今天你去看望的那位朋友吗?”
何复点头:“嗯。”
“他什么时候来,需要我做好晚饭吗?”邢庭想要自己的厨艺得到肯定,奈何面前这个人对美食根本不敢兴趣,如果何复的朋友要来,那能吃到他做的饭菜给一个肯定也不错啊。
何复却说:“不用,我想那个人一点也不想看见我,更不想和我坐在同一张桌子吃饭。”
“为什么?”邢庭问。
“因为他讨厌我。”
邢庭看见何复坐在沙发上将一本《聊斋》从第一页翻到了最后一页,七号鱼馆外面的天空从午时变成了黄昏。他等的那个人始终没有敲响七号鱼馆的门……
看着何复从书架上拿起第二本书,坐回沙发上,邢庭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
在他还没有来的七号鱼馆时,何复就一个人面对着几条不会说话的鱼还有一大堆书。没有人和他说话,在这寂静的房间里,好像时间都被静止了一样。
就在邢庭想要进厨房准备晚饭时,七号鱼馆的门响了。
何复依然垂首翻着手中的书,仿佛世上的一切都不能惊动他。
“门没关,请进。”
片刻后,邢庭终于看见了七号鱼馆的第一位客人。
“阳明臻队长,别来无恙。”何复抬起头,对着那位客人露出一个非常友好的笑容。
阳明臻却如同见鬼一般,面色突变,“你竟然真的活着!”
“我不但活着,还给阳队长写了信。”何复将手中的书合上,“一个能写信的人,他当然是活人。”
“不,不可能……我明明……”阳明臻想说,他明明开枪打死了这个人。
可是何复却抢先一步打断了他的话,“阳队长明明看见我死了对吧?可是我福大命大活下来了,在枪口下面活下来了。”
“对于活下来的人,应该表示祝福不是吗?”何复露出一个有些委屈的表情,“可是阳队长作为我的朋友竟然在收到信后,那么久的时间才来看望我,我有些难过啊。”
邢庭看着何复面部的表情变化,觉得十分吃惊。这个人如果不去当一个戏子,那真的可惜了。
阳明臻却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何复面前,一把抓住何复的衣领,恶狠狠地说:“你根本就不是他!你不要在我面前耍把戏,你能够在枪口下逃生一次,我不信你会逃生第二次!”
说完,阳明臻从身后掏出一把枪对准何复的脑袋。
邢庭看得目瞪口呆,这是旧友重逢的场景吗?怎么感觉像是仇人见面,你死我活的斗争呢!
何复笑了:“阳队长想打死我,这次可有了人证在场。如果我死了,麻烦邢庭你去警局帮我报个案,就说曾经的警队副队长被阳明臻队长开枪打死了,原因是因为阳明臻队长看见我活着他很不开心。”
“啊?”邢庭一脸懵逼,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阳明臻怒道:“你根本就不是何复,你只是个活下来的怪物!我打死你,为民除害,天经地义。”
“哦?那看来阳队长是对张素如失踪案子胸有成竹了,我给你写信是想约你谈案子,既然你都不想抓那个凶手,那就开枪打死我吧。”何复闭上眼睛,嘴角却仍带着浅浅的笑意。
阳明臻听见‘张素如失踪案’立刻将何复放开。
“你知道张素如为什么失踪?”
何复理了理自己的衣领,面色平静地说:“你不是说我是怪物嘛,怪物自然了解怪物。”
“别他妈废话!你要是敢乱来,老子今天一枪崩了你!”阳明臻一向说到做到。
今天早晨,他起了一大早去警局查看资料,想要了解张素如的失踪案。谁知道,崔良又给了他第二封信,那信上写着:阳队长,一别两年身体安好?阿复身体抱恙,听闻你近来被张府案困扰,我请你到我家中探讨一二,地址赤云路七号鱼馆。
他本以为是谁的恶作剧,也就不想理会。
谁知道张素如失踪案刚一接手,张家又出事儿了。
张素如闺房里又出现了两个漆黑人影!经人查看那两个人影就是张府的仆人乌兰和谢月。
这二人都是张素如的丫环,如今和张素如一样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阳明臻拿着那封信,决定去七号鱼馆试一试。如果是有人恶作剧,那他就把这个人抓起来关个十天半月,如果这封信是真的,也许这些怪异案件就能借助那个人的力量侦破。
因为在两年前,他见识过这个人身上的本领,此人确实拥有一些普通人不具备的能力。
阳明臻还记得,两年前他跟随警局副队长何复一同前去抓捕罪犯,谁知那罪犯似着魔一般,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像是一个怪物一样朝着他们警队的人扑来。罪犯的力量让他们不敢靠近,前去抓捕的十名警员全部丧命,只剩下何复和他。
那个时候,他才是一个小小的警员,跟在副队长何复的身后,由于脚受伤了何复让他躲在暗处。
他眼睁睁地看着何复被那个发疯的罪犯疯狂地啃咬着何复,就在罪犯的手穿过何复心脏的那一刻,他举起枪,杀死了罪犯和他的救命恩人。
因为在那个时候是能够杀死罪犯的最佳时机,而何复也因此丧命。
他一个人回到了警局,双手发抖地拿着枪。他还记得,副队长把这把枪交给他时,说的那句话。
“枪存在的意义是守护,而不是杀戮。”
因为那一枪有功,他从一个小小的警员晋升成了警局队长,所有的人都对他赞赏有加。夸他是英雄,从罪犯的手里救回了孩子。
他坐在队长的位子,脑海里一遍一遍回放着自己开枪的片段。
他确实开枪了,开了两枪,一枪打死了罪犯,一枪打死了副队长。
他没有对人说出实情,而是隐瞒了这个事实。因为,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那个时候副队长究竟是人还是怪物。
等到警队的人去收敛尸体时,发现何复的尸体已经滚下山崖,尸骨无存。
阳明臻才哭出声来。
半年后,所有的一切归于平静,对于之前的事情闭口不提。突然有一天,有人推开了阳明臻办公室的门。
那个人穿着一身干净的布衫,对他说:“阳明臻,我回来了。”
警局里的人都以为何复只是失踪了,既然回来了那就要热情的对待。可是只有阳明臻一个人在害怕……
他觉得回来的这个人不是何复,只是一个被怪物霸占身体的异类!
可是这个异类在警局里与普通人一样,他能吃能睡能笑,能与人沟通,甚至还能破案。他的头脑比普通人更加的聪明,眼睛能发现别人看不见的蛛丝马迹。
阳明臻害怕得发疯……
这个人不是何复!绝对不是,以前是何复根本不爱笑,十分固执己见,墨守成规。面前的这个人伪装得太成功也太失败。
于是,阳明臻带上曾经的那把枪,将何复约去了那个山崖。
他用枪指着何复的心脏说:“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总之我要你马上离开警局。”
何复抬头看着他:“如果我说不呢?”
阳明臻说:“那我就杀你了。”
他开枪了,只不过这一枪没有打中何复的心脏。因为经过几个月的接触,他发现这个何复没有坏心眼,他是真正的在帮助他们警局破案。
只不过,一个死而复生的人,他阳明臻不敢相信,也绝对不会去相信。
那是他第二次杀死了这个人……
可是两年后的今天,这个人依然却站在他的面前对他说:“别来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