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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无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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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断得七七八八,还没人腿高,里里外外都透着荒凉。

城墙下,小木屋内外一片寂静,间或飘过几段尴尬的乌鸦叫,随即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剁菜声。

宿羽一边泪花盈盈地剁大葱,一边心想,如果有来生,他一定不要见义勇为!

上次,他见义勇为从山上捡回来个脑子灌浆糊、撞到了自己人刀口上的逃兵,结果没能碰上知恩图报,反而是实打实的遇人不淑。

此人与他八字不合,能把任何事都搞得鸡飞狗跳,短短一个月,宿羽已经有了家破人亡的迹象。

宿羽越想越委屈,抹了一把被辣出来的眼泪,索性把菜刀“咚”地往砧板上一丢。

屋里另外的一人一狗不敢无动于衷,一个虎躯一震,一个狗躯一震。

那个“人”实在是顶不住这种隐形的压力,犹豫着开了口,“小宿羽啊,你的宝贝狗崽子这不是自己摸回来了吗……”

狗崽子似有所感,立即摇起了黑成一坨的白毛尾巴。

宿羽全当没看见狗子撒娇,又是“咚”的一刀砸下去,同时咬牙切齿道:“阿顾,你自己说,我让你去掰颗包菜,你活活掰了五趟,掰回来了吗?掰回来的是什么?”

阿顾硬着头皮掰手指回忆新学到的词,“番薯秧子,萝卜秧子,茄子叶子,南瓜叶子,黄花菜……?”

宿羽简直要气疯了,“你多大了?你真的连包菜都不认识?”

阿顾诚恳地摇头,“真的不认识。”

——要不要脸!不可理喻!

宿羽盯着阿顾,心里盼着眼神可以凝成实体化成利剑劈死阿顾。

后者坐在床沿上,理直气壮、不明就里地和他对视,显然并不觉得有错。

平心而论,阿顾长得很好看,甚至是过分好看。成年男子的五官犀利分明以至桀骜矜贵,偏偏配上了一双拈花惹草的眉眼,眼尾斜飞,眼皮深刻的褶皱上光泽俨然,像是桃花眼,偏偏又带点丹凤。不说话的时候,长眉总是微微蹙着,是明月隐雪,风落金陵——总而言之,一看就是个纨绔。

不过,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尤其在草原上,连姑娘们都讲究功夫讲究蛮力,反正最没用的就是脸。

所以,宿羽不吃这套。

眼见阿顾的拈花惹草眼又眯起来了,不吃这套的宿羽又是恶狠狠地一砸菜刀,“胡说!你就是逃避干活!”

宿羽完全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这么气人呢?

当时,阿顾胸口被□□撕出了一个大口子,养了半个月才能下床。

起初,他还试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试图在宿羽的照料下当一个美貌而无用的大爷,结果险些被宿羽辣手摧花丢出去喂了野狼,现在也只好老老实实地遛狗掰菜了。

虽然干活的水平非常令人侧目,但阿顾厉害就厉害在不怕死,勇敢地跟宿羽讲道理:“小宿羽,其实我也没有少干活的。”

宿羽抱臂,冷笑一声,“你干啥了你?!”

阿顾说:“我遛狗了,我每天遛狗。你的破狗崽子每天天不亮就扒床沿,是谁迎着寒冷的月光出门遛破狗的?是我。”

破狗,真的是破狗,对衣食父母宿羽爱答不理,对吃干饭的阿顾却是百般迁就,显得十分高攀不起。

宿羽越想越是气不打一处来,顶着满眼泪水控诉:“你遛狗你厉害,那你今天怎么还给我遛丢了呢?!”又指着在土里滚得毛色难辨的小狗,“——你!不许认贼作父!”

小狗崽子不知道听懂了没有,反正骨气是没有的,吐着粉红色的小舌头,眼睛亮晶晶地摇着尾巴往阿顾身上扑,意思可能是给我吃点好吃的。

阿顾颇嫌弃地挥手,“边去边去,你脏死了,别碰我。万一弄脏了我的衣裳,你阿妈又不给洗,还得我自己洗,大冷天的洗衣服多扯淡,是吧?狗子他阿妈。”

……这简直是有预谋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宿羽这个人其实话很少,毕竟他成天守着荒废的旧城墙,平时最多也就能跟狗说说话。二线守军的年轻人们都是这样,各自养条狗,放在脚底下当儿子,少年心事都和烙饼干粮一起喂了狗。

但宿羽有一点跟旁人不一样,他写信,写了很多年了。

他被流放到草原之前,曾经遇到过一个人。他隔三差五地寄过去一封信,那个人也隔三差五地回他一封信。

看完每一封信,他都展平折好藏起来,大气都舍不得出一口——除了这次。

昨天,他刚取回信来,还没舍得拆,就着急忙慌地把外衫一脱,生火做饭喂嗷嗷待哺的阿顾和小狗——结果,就是能碰上阿顾这样的缺心眼儿。

当时宿羽擦着汗一回头,就见阿顾站在一木盆的水里,水里泡着衣服。

阿顾挽着裤脚,露出筋骨线条流畅的小腿,一边哆嗦一边踩衣服,“我还给你洗衣服呢,我对你好吧?水可真冷啊,我都踩好久了,我要是个姑娘,这就冻得生不出儿子了……”

宿羽哆嗦着伸出一根手指,声音很飘忽,“给、给我洗……衣、衣服?”

阿顾点头,“是啊!我对你好吧?晚上有手把肉吃吗?”

宿羽扑过去抢救衣服,“……吃你个笨蛋脑袋!”

时隔一天,此事再次被提起,宿羽和大葱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宿羽眼泪汪汪,放弃讲道理,老老实实切葱,菜刀舞成大宝剑,凌厉光影在砧板上飞旋。

阿顾又在身后问:“吃什么啊?有手把肉吗?”

宿羽沉默着摇摇头。

大周国运不济,边境一天两趟起战火,当兵的活着就不容易了,还吃什么手把肉,这个破纨绔对边关将士的生活水准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阿顾没话说了。

从背影看,宿羽这个年轻人是瘦伶伶的一条,窄腰一小把,长腿一大双。隔着三四层衣服,都能看见肩胛骨撑起两条曲线,就像青草叶子一样轻轻摆动。

白净的后颈之上是圆圆的后脑勺,捆头发的灰蓝布条随着切菜的动作一摆一摆,显得十分幼稚和隐忍,合在一起就是委屈。

阿顾终于良心发现,讪讪推开牛皮糖狗崽子,走上前去,站在委屈身后,欣赏委屈本人切葱。

宿羽的小日子确实过得一般,大葱包菜萝卜茄子,就这几样菜来回吃——再加上宿羽水平有限,吃得更是十分简朴。

阿顾心想,等他养好伤、回了金陵,得托人给宿羽送点钱。

不,草原上用钱能买着的东西也不多,还是得送东西。

岭南的鲜果干货,苏杭的明前新茶,绛州的乌玦墨锭……

宿羽一边低头切葱,一边慢半拍地回答:“吃烙饼。”

十天里有八天半吃烙饼,阿顾从肠胃深处里本能地发出呼喊,“……又吃烙饼?!”

宿羽没想到阿顾就站在自己身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半个人都本能地往前一躲。

与此同时,阿顾的大吼起来,“不是说了让你看刀看刀吗怎么不看!”

宿羽又吓得一哆嗦,“……”

真的,他和阿顾就是八字不合。

宿羽认命地举起来手指头,指尖被他自己哆嗦出一个大血口子,正汩汩冒出鲜红的血珠,顺着手指头蜿蜒流到了手腕。

宿羽的声音倒是很冷静,很咄咄逼人,“阿顾,你什么时候说看刀了?”

阿顾:“……刚才。”

宿羽:“你要是不说,就好了。你说是不是这个理。所以,你为什么要说。”

阿顾正要说话,宿羽把沾满烈士鲜血的手一竖,示意他打住,别废话,他不想听。

阿顾讷讷后退几步,在墙角蹲下,把闻到了血味兴奋不安的狗崽子往地上一摁,捏住了不停哼唧的狗嘴。

沉默的一人一狗蹲在墙角,看着宿羽大马金刀地乍着一只手,单手擀面饼、单手下油锅、单手翻烙饼,单手出锅。

一人一狗对视一眼,彼此都觉得对方跟自己想法相通——两只手都做得那么将就,一只手做的,得多难吃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紧脏害pia!激动跑圈!

老朋友们我可想死你们啦!

新朋友们要不要先去隔壁看看《港岛双骄失恋史》啊!my前男友超可爱的!

不管是新朋友老朋友,看文愉快啦!等我搞完更新给你们发红包啦!

还有是谁还没看文就先收藏了啊!你们咋这么好,请宿小将军烙大饼给你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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